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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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als.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373,电子邮箱:amwsjkw@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阿盟卫生健康委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等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政策解读,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网站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严格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规范公开政务信息。
(二)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我委从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等方面,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扩大范围与增强可用性并重,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加强新闻发布,做好政策解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发布权威的声音,减少老百姓的误解和歧义,有效增强了主动公开的实效性。
(三)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结合行业管理,指导推进全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认真做好向社会、患者、职工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将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参加全盟政务新闻发布工作,提升了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二是不断加强网站管理,就信息内容发布和回应、内容保障、人员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提升了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微信公共号“智慧健康阿拉善”运行进一步走向规范,更好地发挥了新媒体平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累计编发各类纸质信息978条,网站公布各类信息727条,发布解读23条。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积极通过阿拉善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新报等平台发布健康防疫知识,参加电视节目9次,电台节目13次、报刊发布60余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2020年度,我委利用“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和防疫知识、健康科普知识、重要信息、通知公告等121余条,利用微博发布4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委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委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内容待进一步拓展,需进一步做好疫情相关信息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科学、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37
- 来源: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als.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373,电子邮箱:amwsjkw@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阿盟卫生健康委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等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政策解读,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网站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严格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规范公开政务信息。
(二)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我委从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等方面,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扩大范围与增强可用性并重,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加强新闻发布,做好政策解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发布权威的声音,减少老百姓的误解和歧义,有效增强了主动公开的实效性。
(三)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结合行业管理,指导推进全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认真做好向社会、患者、职工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将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参加全盟政务新闻发布工作,提升了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二是不断加强网站管理,就信息内容发布和回应、内容保障、人员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提升了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微信公共号“智慧健康阿拉善”运行进一步走向规范,更好地发挥了新媒体平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盟卫生健康委累计编发各类纸质信息978条,网站公布各类信息727条,发布解读23条。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积极通过阿拉善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新报等平台发布健康防疫知识,参加电视节目9次,电台节目13次、报刊发布60余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2020年度,我委利用“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和防疫知识、健康科普知识、重要信息、通知公告等121余条,利用微博发布4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委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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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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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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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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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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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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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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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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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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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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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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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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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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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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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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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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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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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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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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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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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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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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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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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委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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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内容待进一步拓展,需进一步做好疫情相关信息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科学、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