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能源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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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行署:
根据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盟考核工作的通知》(阿依法治盟办发﹝2020﹞27号)要求,现将盟能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盟委“三定”方案批复,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确认权责清单事项16项,完成公示。梳理行政审批事项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落地,做到审批服务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盟政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盟政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盟政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向盟政务中心和盟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并以清单形式同步向社会公布。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素标准制定好每件服务事项的服务流程。窗口办理事项同步在盟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操作,所有办件接受电子监察和“好差评”考核,依托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
三是严格监管方式。严格执行“互联网+监管”制度,按照权责清单向盟行署申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做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迹,检查结果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布,实现执法事项随机全覆盖。通过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综合性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对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对下放的能源行政权责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对承接旗区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规范有序承接。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规范能源行业“红黑名单”确定、公示、应用及异议处理,依法依规认定守信、失信行为和“红黑名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措施,推动行业信用考核评定分类管理制度落实。
五是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与公安、气象部门沟通联络,落实好防寒潮大风、防冰冻雨雪等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向能源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应急能力保障,确保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或者签发。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梳理审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行政审批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二是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的通知》(阿署发﹝2015﹞81号)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系。按照盟委批复的“三定”方案,积极承接盟发改委、工信局移交的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煤炭的行政执法职能。不断完善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累计开展安全大检查41次,累计查出问题隐患506条(其中:煤炭行业 270条,电力行业232条,石油长输管道4条),完成整改472条,整改完成率93.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各旗(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人等70余人召开全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对全盟能源行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推进、再落实。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0年,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会议4次,制定印发盟能源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组织廉政学习7次,处级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筑牢廉洁从政根基。
(四)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将遵纪守法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每个方面;积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七五”普法的要求,通过“法宣在线”平台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阿拉善盟能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普法对象、阶段安排、具体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按照“一公示一督查两备案”普法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国家、自治区及盟委行署组织开展的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印刷资料、深入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为能源企业合法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三是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结合能源行业的特点,搭建了“领导干部讲党课”、“科室业务知识宣讲”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走出去”与“请进来”、发放书籍与开辟网站专栏相结合的形式,促进干部职工“思想上解惑、能力上解弱”,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工作机构不健全。由于行政编制少,目前能源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法治机构,法治工作均由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兼任,人员不固定,兼职较多,法治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缺少资金保障。单位经费紧缺,行政执法设施、装备不完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开展缓慢。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快盟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按照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文明型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法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以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社会评议与内部评议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法人员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把执法考核情况与人员奖惩相挂钩。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科技含量。加强能源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执法效率。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继续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权力清单修编工作,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推进能源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做好 “4.15” 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大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能源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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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行署:
根据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盟考核工作的通知》(阿依法治盟办发﹝2020﹞27号)要求,现将盟能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盟委“三定”方案批复,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确认权责清单事项16项,完成公示。梳理行政审批事项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落地,做到审批服务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盟政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盟政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盟政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向盟政务中心和盟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并以清单形式同步向社会公布。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素标准制定好每件服务事项的服务流程。窗口办理事项同步在盟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操作,所有办件接受电子监察和“好差评”考核,依托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
三是严格监管方式。严格执行“互联网+监管”制度,按照权责清单向盟行署申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做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迹,检查结果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布,实现执法事项随机全覆盖。通过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综合性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对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对下放的能源行政权责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对承接旗区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规范有序承接。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规范能源行业“红黑名单”确定、公示、应用及异议处理,依法依规认定守信、失信行为和“红黑名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措施,推动行业信用考核评定分类管理制度落实。
五是创新社会管理。积极与公安、气象部门沟通联络,落实好防寒潮大风、防冰冻雨雪等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向能源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应急能力保障,确保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或者签发。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梳理审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行政审批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二是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的通知》(阿署发﹝2015﹞81号)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系。按照盟委批复的“三定”方案,积极承接盟发改委、工信局移交的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煤炭的行政执法职能。不断完善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累计开展安全大检查41次,累计查出问题隐患506条(其中:煤炭行业 270条,电力行业232条,石油长输管道4条),完成整改472条,整改完成率93.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各旗(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人等70余人召开全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对全盟能源行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推进、再落实。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0年,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会议4次,制定印发盟能源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组织廉政学习7次,处级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筑牢廉洁从政根基。
(四)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将遵纪守法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每个方面;积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七五”普法的要求,通过“法宣在线”平台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阿拉善盟能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普法对象、阶段安排、具体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按照“一公示一督查两备案”普法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国家、自治区及盟委行署组织开展的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印刷资料、深入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为能源企业合法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三是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结合能源行业的特点,搭建了“领导干部讲党课”、“科室业务知识宣讲”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走出去”与“请进来”、发放书籍与开辟网站专栏相结合的形式,促进干部职工“思想上解惑、能力上解弱”,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工作机构不健全。由于行政编制少,目前能源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法治机构,法治工作均由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兼任,人员不固定,兼职较多,法治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缺少资金保障。单位经费紧缺,行政执法设施、装备不完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开展缓慢。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快盟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按照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文明型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法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以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社会评议与内部评议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法人员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把执法考核情况与人员奖惩相挂钩。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科技含量。加强能源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执法效率。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继续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权力清单修编工作,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推进能源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做好 “4.15” 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大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