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能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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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阿拉善盟能源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公示栏等,主动公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信息和日常工作动态、会议信息等工作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4条,公开行政事项清单14项,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21条,信息公开目录63条。网站总访问量 42769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官方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全部按要求进行规范,全年独立用户访问30716个,总访问量42769次。
(五)监督保障。
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持
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盟能源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实效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能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51
- 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阿拉善盟能源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公示栏等,主动公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信息和日常工作动态、会议信息等工作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4条,公开行政事项清单14项,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21条,信息公开目录63条。网站总访问量 42769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官方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全部按要求进行规范,全年独立用户访问30716个,总访问量42769次。
(五)监督保障。
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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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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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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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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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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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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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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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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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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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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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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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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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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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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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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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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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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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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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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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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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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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持
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盟能源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实效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