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2/2021-0373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教育发展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8-2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
- 发布日期:2021-08-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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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我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和教学秩序,有效缓解“择校热”“择班热”“择师热”,努力让每名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021年,阿盟教体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将严格执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招生及分班机制,大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旗区教体部门以中小学生、学前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为依托,全面开展摸底调研工作,摸清户籍适龄学生与常住流动人口子女总数、居住分布状况,依据统计、居住迁移变化和师资编制等情况,制定年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同时,将招生政策范围、程序、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各旗区教体部门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完善幼儿园划片招生和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政策,实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同时,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规定,合理分流学生,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是均衡师资配置,全面推行阳光分班。各旗区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报名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分班时间和地点,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等多因素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阳光分班”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教师现场抽签决定任教的班级。这种分班方式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认可,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
四是规范招生管理,严格高中招生工作。盟教体局印发《阿拉善盟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科学编制高中招生指导计划,旗区、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自治区示范高中(阿盟一中)招生名额面向全盟分配,盟直民族语言授课高中(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面向全盟按计划数招生,各旗所属高中学校只招收本旗考生,严格控制跨旗(区)招生。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了我盟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和办学行为。
五是关注特殊群体,充分保障入学需求。各旗区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充分利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学情况监测系统”,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和就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同时,全面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了每一名留守儿童入学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