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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政公办发〔2021〕1号


各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请各旗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22日    


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围绕《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级本部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民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推动工作,依托12345热线、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加强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提升阿拉善盟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财政部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惠民惠农惠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及时整改。

(五)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疫苗接种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一)突出解读回应重点。认真贯彻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各方面的政策,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回应。

(二)提升解读回应效果。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宣讲、短视频等解读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政策讲得透,切实提升解读回应效果。各级各部门2021年政策解读至少以访谈形式开展2次,视频形式开展1次,音频形式开展1次,图解形式开展1次,并将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每月按时汇总报送至本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后逐级上报。加强与新闻媒体、12345热线的配合协调,多平台、多渠道提升解读回应效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三)有效推动公众参与。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广泛宣传解读,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三、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三位一体均衡发展转变,推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集约,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盟所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都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各旗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开办关停等管理机制。

(三)实现政府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完成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实现对全盟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策文件、网站信息资源统一入库,进行统一管理。并与自治区统一信息资源库对接,实现与自治区数据互联融通。

四、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公开内容规范化。继续规范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推动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

(三)做好地方标准使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广使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盟本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及对口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本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盟直有关部门要对80%的基层政府相关领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调度,并将抽查调度情况报送至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提升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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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政公办发〔2021〕1号


各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请各旗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22日    


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围绕《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级本部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民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推动工作,依托12345热线、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加强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提升阿拉善盟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财政部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惠民惠农惠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及时整改。

(五)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疫苗接种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一)突出解读回应重点。认真贯彻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各方面的政策,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回应。

(二)提升解读回应效果。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宣讲、短视频等解读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政策讲得透,切实提升解读回应效果。各级各部门2021年政策解读至少以访谈形式开展2次,视频形式开展1次,音频形式开展1次,图解形式开展1次,并将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每月按时汇总报送至本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后逐级上报。加强与新闻媒体、12345热线的配合协调,多平台、多渠道提升解读回应效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三)有效推动公众参与。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广泛宣传解读,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三、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三位一体均衡发展转变,推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集约,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盟所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都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各旗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开办关停等管理机制。

(三)实现政府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完成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实现对全盟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策文件、网站信息资源统一入库,进行统一管理。并与自治区统一信息资源库对接,实现与自治区数据互联融通。

四、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公开内容规范化。继续规范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推动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

(三)做好地方标准使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广使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提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盟本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及对口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本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盟直有关部门要对80%的基层政府相关领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调度,并将抽查调度情况报送至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提升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