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于经营备案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1-07-0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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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要求,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对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于经营备案,具体产品名单如下:
1.电子血压计;
2.水银血压表;
3.无菌医用脱脂棉;
4.医用脱脂纱布;
5.脱脂棉纱布;
6.避孕套;
7.避孕帽;
8.电动轮椅;
9.手动轮椅;
10.血糖分析仪;
11.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血糖试纸);
12.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妊娠诊断试纸);
13.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排卵检测试纸)。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上述产品企业可免于经营备案,经营企业无需向我局提出备案申请。经营除上述13种产品以外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我局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进行经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操作手册》。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编辑:行政审批登记注册科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于经营备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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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要求,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对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于经营备案,具体产品名单如下:
1.电子血压计;
2.水银血压表;
3.无菌医用脱脂棉;
4.医用脱脂纱布;
5.脱脂棉纱布;
6.避孕套;
7.避孕帽;
8.电动轮椅;
9.手动轮椅;
10.血糖分析仪;
11.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血糖试纸);
12.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妊娠诊断试纸);
13.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排卵检测试纸)。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上述产品企业可免于经营备案,经营企业无需向我局提出备案申请。经营除上述13种产品以外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我局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进行经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操作手册》。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