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1/2021-0500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发改价字〔2021〕120号 | 成文时间: | 2021-05-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废止部分经营服务性价格收费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3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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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18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72号)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在《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保留、取消和废止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收费文件的通知》(阿发改价字〔2016〕375号)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规范2004年-2020年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涉及供气、供暖、殡葬、排气检测、培训等行业,共计56件,现予以公布。
今后凡未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18版)》的定价项目,收费标准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文件同时取消或废止。
附件:1.取消和废止的价格政策性文件目录.pdf
2.2004-2020年取消和废止的收费政策性文件目录.pdf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