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21-05295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字号: | 阿署发〔2021〕1号 | 成文时间: | 2021-05-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1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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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阿拉善盟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8日
阿拉善盟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内政发〔2020〕21号)要求,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全盟外贸提质增效,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4%左右,总值达47亿元,全盟外贸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国际市场更加多元化,经营主体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对全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产业基础。巩固外贸传统产业优势,鼓励传统优势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化工、农畜产品加工业,通过高新技术嫁接改造等多种方式,开发推出新产品,不断改善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进传统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材料化、特色化转型,实现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盟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农牧局、发改委)
(二)提升竞争优势。立足能源资源优势,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强化能耗双控,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协调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特色生态产业,扶持培育一批拥有独特性、功能性、市场化产品的企业做大做强。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绿色生态产业等领域,培育打造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相关领域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优势和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推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责任单位:盟工信局、能源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农牧局、林草局)
(三)开拓国际市场。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耕欧、美、印、日、韩等传统市场,引导企业拓展东盟、非洲、中东欧、拉美等新兴市场,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往来。利用“贸促云展”平台,广泛参与国际性线上数字展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各类专业展会,促进我盟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盟商务局、贸促会)
(四)优化区域布局。立足国内外“双循环”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活动,推动我盟区外投资提质增效。积极筹划、培育、引进会展项目,支持盟内特色企业举办展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动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各旗区发挥各自优势,做大做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各旗区结合产业优势、产业特点,挖掘外贸潜力,加快产业国际化发展,引导鼓励企业扩大自主出口。(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贸促会,各旗区)
(五)培育经营主体。鼓励外贸企业强强联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鼓励金属钠、靛蓝等行业领军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之路。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和鼓励引进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培育发展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扩大有实绩业务的外贸队伍。(责任单位:盟商务局)
(六)提升贸易层次。鼓励企业发展高质量、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智能制造发展,逐步从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环节攀升,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支持高新技术产品、高成长性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农用化学品、预混料及添加剂等产品出口。(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工信局)
(七)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依托我盟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产业转移,重点承接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探索发展加工贸易,推进阿拉善高新区圣氏化学等企业加工贸易落地。创新边境贸易发展,做大做强口岸经济,加快推动活畜、肉类进口及加工业务。推动我盟产品搭载中欧班列,出口欧洲市场,扩大贸易规模。探索发展服务贸易。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配套措施。(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外事办(口岸办)、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农牧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税务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各旗区)
(八)培育自主品牌。培育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享有一定影响力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的阿拉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一旗一品”农牧业品牌格局。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强化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认证,注册打造有影响力的企业和产品品牌。搭载品牌宣传平台,在境内外重点展会开展阿拉善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活动,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宣传阿拉善自主品牌;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深入推进“线上一国一展”,通过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对接外国协会,帮助企业在线上线下对接更多海外买家,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活动,提升我盟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贸促会)
(九)提升创新能力。以科技项目为依托、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提高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
(十)积极扩大进口。根据全盟产业发展需要,鼓励企业扩大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体系的进口。稳固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增加进口商品品类,申建进口指定监管场地。(责任单位:盟商务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
(十一)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开展外向型实体企业精准招商,围绕旗区主导产业情况,开发一批成长性好、市场化程度高、有吸引力的外向型实体企业招商项目。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盟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商务局)
(十二)有效扩大消费。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互联网+”、绿色智能、便利消费等新模式。不断优化载体提升城市消费,补齐短板弱项促进乡村消费。推进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商店)、品牌店、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促进消费升级。(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商务局)
(十三)推动物流升级。优化商贸物流配送布局,着力提升重要物流配送结点集聚辐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强化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的无缝衔接。依托我盟“两口岸一陆港”开放平台,推动阿拉善高新区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程、阿拉善B型保税中心、策克口岸5万吨进口肉类加工区冷链物流、乌力吉口岸监管区及物流配套服务区、乌力吉口岸国内车辆服务区综合服务配套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内外物流大通道。(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发改委、外事办(口岸办)、交通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阿拉善左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乌力吉口岸建设指挥部)
(十四)推动绿色发展。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项目申报、评审中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鼓励支持企业进行绿色设计和制造,构建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和供应链,并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十五)加快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外贸转型基地政策支持,推动阿拉善高新区自治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争取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增强基地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盟外贸高质量发展。各旗区根据区域产业特点,积极壮大现有基地和培育新基地,发挥基地企业外贸转型升级带动作用。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基地行业商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基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各旗区)
(十六)健全营销体系。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建设集展示销售、品牌推广、仓储物流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营销公共平台,引导鼓励中小企业与平台企业对接,开展基于产品、信息和渠道的互利合作。支持企业在目标市场和国际贸易中转地建立海外仓和分拨中心。引导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盟商务局)
(十七)加强交流合作。利用国内外重大商贸活动,加强对接交流,不断扩大阿拉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内蒙古味道等重点展会,用好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提升参展参会效果;继续办好“额济纳·中蒙国际商品展洽会”,不断扩大和深化我盟与国外(地区)政府、贸易促进机构以及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助推我盟对外贸易发展。(责任单位:盟商务局、贸促会)
(十八)加快口岸发展。加大对蒙协调沟通力度,加快推进乌力吉—查干德勒乌拉口岸援建项目建设和临时物资通关,力争早日实现常年开放;积极推进策克铁路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和肉类进口业务,加快推进额济纳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促进进出口产品落地加工,逐步实现“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平台建设,提高进出口“提前申报”模式实际应用率,提升通关效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盟外事办(口岸办)、发改委、商务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乌力吉口岸建设指挥部)
(十九)提高便利程度。落实阿拉善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增加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数量,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险平均费率;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投保支持,提高对企业投保费用的扶持比例,引导保险机构履行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服务承诺,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打击力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盟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归集公示包括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年度报告、信用红黑名单在内的涉企信用信息,实现各部门履职过程中的涉企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公示。(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金融办、税务局,阿拉善盟银保监分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二十)有效防范风险。健全产业安全预警工作体系,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总体协调和部门合作,完善宏观研究分析和微观监测预警,做好重大经贸摩擦的预警监测、行业协调、跟踪反馈、信息咨询等工作。强化对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商务指导和支持,努力减轻贸易摩擦对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促进公平贸易,维护产业安全。(责任单位:盟商务局,阿拉善海关、额济纳海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盟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各旗区)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发挥财政资金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盟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金融办,各旗区)
(三)深化金融服务。建立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多元化金融服务,为外贸企业客户提供贷款融资、资金清算、外汇交易等方面的金融保障。依托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的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落实涉外重点项目外汇政策服务,加大项目支持和服务力度,开展“一对一”跨境投融资行为指导。对参与境外投资合作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深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领域和融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申办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大力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便利企业高效融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责任单位:盟金融办,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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