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1/2021-0096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环发〔2021〕47号 | 成文时间: | 2021-04-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21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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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环发〔2021〕47号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21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
为切实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整改工作,加强我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阿拉善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阿拉善盟2021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整改工作,加强我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涉危险废物和涉重金属企业(以下简称“涉危涉重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黄河内蒙古段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黄河内蒙古段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切实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落实危险废物、重金属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涉危涉重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对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等开展排查治理,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消除黄河内蒙古段等重点区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黄河内蒙古段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环境管理方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安委〔2020〕110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及遗留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加强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18〕505号),对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固废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等开展排查治理。结合《阿拉善盟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方案》(阿署发〔2019〕40号)《阿拉善盟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阿环发〔2019〕84号)和《防治全盟固废"上山下乡"整治方案》(阿环发〔2019〕80号)《阿拉善盟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阿环发〔2019〕33号),逐条排查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未按规定时限、规定措施落实工作,未达到规定目标的风险隐患问题。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医废管理工作中的疾病防治和污染防治风险隐患问题。
(二)环境违法方面
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用电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场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核实台账记录和申报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与台账是否相符。核实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是否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境风险隐患方面
盟环境监测监控站要提前做好遗留的固体废物等现状采样分析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超标排污及其他违法排污行为,需要监测支持的,可立即与驻盟监测站沟通获取必要监测技术支持,也可向有资质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购买服务。要重点检查信访反映较多、问题较重和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四、时间安排
此次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开始到10月结束,具体划分为3个阶段:
(一)各旗(区)分局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3日)
盟生态环境局已抽调土壤环境管理科、审批科、监测监控站、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人员由副局长张涛任组长,成立了工作专班,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工作要求,在现有《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环境重点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环境重点监管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清单》和《沿黄盟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的基础上开展全面自查,对辖区内所有涉危涉重企业进行全口径排查,并建立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对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等开展排查治理,并建立问题清单。
各旗(区)要指定专人对接工作,尽快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于4月13日前报送自查情况工作总结,及时核对更新企业清单。
(二)自治区帮扶指导阶段(4月7—4月20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包括东部督查中心、西部督查中心、和中部直属队)、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和各盟市抽调工作人员对此次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及帮扶。重点对沿黄流域7个盟市的涉危涉重企业及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帮扶指导。
(三)整治整改阶段(4月20日—10月31日)
各旗(区)要按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
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的方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更新企业清单,完善相关印证材料。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复核,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
(四)后督察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我局将加强对各旗(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未完成销号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于6月起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整改滞后地区进行预警推动。将此次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程防控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协调工信、自然资源、住建和应急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方案,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
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动、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由固体、执法、环评、监测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执法检查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整治措施、时间安排,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涉危涉重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监管区域、监管对象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排查内容任务不漏项,无盲点。要层层抓好落实,明确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保监管治理工作不缺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对照整治清单,逐条、细致的检查印证材料,逐条销号。
(四)坚持长效整治
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对新发现的问题列入清单管理,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改台账并动态更新,为构建黄河内蒙古段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1.阿拉善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2.阿拉善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3.阿拉善盟2020年环境重点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
4.阿拉善盟2020年环境重点监管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
位清单
5.阿拉善盟沿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阿拉善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为切实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整改工作,加强我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 张 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达布希勒(副局长)
成 员:苏依拉图(土壤环境管理科科长)
孙 多 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
李 鹏(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科长)
李 德 军(监测监控站高级工程师)
侍 明 雄(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张 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设立工作专班制,旨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我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见成效,专班将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专班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工作,相关成员科室要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安排人员和工作时间,确保专班工作质量,全力以赴完成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
附件: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21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