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4-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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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指标,政务公开等相关要求,现将3月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1.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盟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5个,其中:旗区政府网站5个,盟直部门网站30个(A类网站12个,B类网站18个)。3月,网站检查中发现问题网站23个,其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3个(阿左旗人民政府网站、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盟医疗保障局网站),已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通过整改,最终核定网站全部合格。但仍存在个别部门整改不及时的情况(详见附件1)。
2.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236个。3月,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2次,共注销政务新媒体5个:曼德拉苏木人民政府(新浪微博)、阿左旗公安局高速交巡警大队(新浪微博)、阿拉善盟公安出入境(微信订阅号)、阿拉善森林公安局(微信订阅号)、策克口岸经济发展局(微信订阅号)。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盟公安局、卫健委、司法局)。通过整改,最终核定政务新媒体全部合格。
(二)重点领域信息采用情况
3月,我盟上报自治区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10条,采用2条(详见附件2);上报盟市动态类信息17条,采用1条。采用条数在全区12个盟市中垫底。
(三)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3月,各旗区、盟行署各部门完成各类政策解读21篇,通过各渠道发布27次(详见附件3)。
从解读形式看,文稿解读10篇,图解解读7篇,音频解读2篇,视频解读、访谈解读各1篇;从发布解读渠道看,网站解读15次,新媒体解读9次,电台解读2次,电视台解读1次;从解读人看,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解读20次,主要负责人解读1次。
3月,盟人社局未按要求报送政策解读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旗区、各部门仍存在不按网站、政务新媒体更新时限要求更新内容、各专题栏目内容更新缓慢等情况。
二是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成员单位上网信息少,质量不高,自治区采用数量偏少。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仍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生动、主要负责人解读比例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要求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各旗区、各部门要继续紧紧围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要求,主动作为,切实承担办网管网职责,立足自身实际,统筹谋划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对照相关检查考核指标,逐项细化落实分工任务,优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体功能,确保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二)重点领域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各旗区、承担各重点领域工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的信息内容,牵头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在各旗区、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工作动态”上公开,努力提高全盟重点领域信息上报采用率。
(三)政策解读
各旗区和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时报备,还未开展主要负责人解读的部门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加大解读比例,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附件:
1. 2021年3月政府网站检查情况.xlsx
2. 2021年3月重点领域信息上报情况.xlsx
3. 2021年3月全盟政策解读工作情况.xlsx
2021年4月7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2021-04-07 17:11
- 来源: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指标,政务公开等相关要求,现将3月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1.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盟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5个,其中:旗区政府网站5个,盟直部门网站30个(A类网站12个,B类网站18个)。3月,网站检查中发现问题网站23个,其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3个(阿左旗人民政府网站、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盟医疗保障局网站),已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通过整改,最终核定网站全部合格。但仍存在个别部门整改不及时的情况(详见附件1)。
2.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236个。3月,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2次,共注销政务新媒体5个:曼德拉苏木人民政府(新浪微博)、阿左旗公安局高速交巡警大队(新浪微博)、阿拉善盟公安出入境(微信订阅号)、阿拉善森林公安局(微信订阅号)、策克口岸经济发展局(微信订阅号)。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盟公安局、卫健委、司法局)。通过整改,最终核定政务新媒体全部合格。
(二)重点领域信息采用情况
3月,我盟上报自治区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10条,采用2条(详见附件2);上报盟市动态类信息17条,采用1条。采用条数在全区12个盟市中垫底。
(三)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3月,各旗区、盟行署各部门完成各类政策解读21篇,通过各渠道发布27次(详见附件3)。
从解读形式看,文稿解读10篇,图解解读7篇,音频解读2篇,视频解读、访谈解读各1篇;从发布解读渠道看,网站解读15次,新媒体解读9次,电台解读2次,电视台解读1次;从解读人看,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解读20次,主要负责人解读1次。
3月,盟人社局未按要求报送政策解读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旗区、各部门仍存在不按网站、政务新媒体更新时限要求更新内容、各专题栏目内容更新缓慢等情况。
二是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成员单位上网信息少,质量不高,自治区采用数量偏少。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仍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生动、主要负责人解读比例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要求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各旗区、各部门要继续紧紧围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要求,主动作为,切实承担办网管网职责,立足自身实际,统筹谋划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对照相关检查考核指标,逐项细化落实分工任务,优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体功能,确保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二)重点领域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各旗区、承担各重点领域工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的信息内容,牵头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在各旗区、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工作动态”上公开,努力提高全盟重点领域信息上报采用率。
(三)政策解读
各旗区和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时报备,还未开展主要负责人解读的部门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加大解读比例,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附件:
1. 2021年3月政府网站检查情况.xlsx
2. 2021年3月重点领域信息上报情况.xlsx
3. 2021年3月全盟政策解读工作情况.xlsx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