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成功实现按月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
- 发布日期:2021-04-2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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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额济纳旗就业服务中心成功为8名失业人员代缴2021年1月—3月医疗保险费0.95万元,今后将按月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进一步缓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缴费压力。
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的基本条件是: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内并当月发放了失业保险金,才能核定代缴当月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金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领金结束后,不再代缴,由本人接续缴纳。二是代缴医疗保险按月缴纳,在每个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后逐月代缴,不是一次性缴纳领金期间的全部医疗保险费。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