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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2/2021-05338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2-28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60所学校、幼儿园认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切实发挥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中的主阵地和基础作用,夯实全盟各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基础,2021年,盟教体局通过学校自查、旗区初评、盟级复验等方式,对全盟69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工作。经评估、验收、公示,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等60所学校(幼儿园)达到国家、自治区指导标准,被命名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截至目前,全盟达标学校占比达8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盟教体局成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地各校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同时,持续加大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培训测试力度,培训教师 818人次,提升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

二是全面自查自评,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全盟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版)》要求,成立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专班,严把“宣传动员、自查申报、强化建设、评估认定”四阶段、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师生广泛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对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校风校训、标语等用语用字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写字课、书法课等课程的开设,在各学科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学校语言文化活动品牌的创建与传承发扬,并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家园中国”等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开展评估认定,做实做细评估工作。盟教体局组建4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组,深入学校对标自治区学校、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推门听课、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考察、评估各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情况。盟教体局在旗区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的原则,从校园语言文化建设、语言文字活动规范开展、师生普通话应用与培训、规范汉字的书写与使用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复验。

下一步,盟教体局将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全面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经典诵读进课堂,坚持重建设、重过程、重实效、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细化评估前的指导和评估后的监管工作,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特点,开展常态化达标校复验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创建工作成果,持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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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2/2021-05338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2-28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60所学校、幼儿园认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切实发挥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中的主阵地和基础作用,夯实全盟各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基础,2021年,盟教体局通过学校自查、旗区初评、盟级复验等方式,对全盟69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工作。经评估、验收、公示,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阿左旗第一实验小学等60所学校(幼儿园)达到国家、自治区指导标准,被命名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截至目前,全盟达标学校占比达8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盟教体局成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地各校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同时,持续加大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培训测试力度,培训教师 818人次,提升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

二是全面自查自评,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全盟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版)》要求,成立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专班,严把“宣传动员、自查申报、强化建设、评估认定”四阶段、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师生广泛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对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校风校训、标语等用语用字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写字课、书法课等课程的开设,在各学科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学校语言文化活动品牌的创建与传承发扬,并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家园中国”等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开展评估认定,做实做细评估工作。盟教体局组建4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组,深入学校对标自治区学校、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推门听课、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考察、评估各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情况。盟教体局在旗区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的原则,从校园语言文化建设、语言文字活动规范开展、师生普通话应用与培训、规范汉字的书写与使用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复验。

下一步,盟教体局将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全面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经典诵读进课堂,坚持重建设、重过程、重实效、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细化评估前的指导和评估后的监管工作,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特点,开展常态化达标校复验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创建工作成果,持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