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阿拉善要闻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2号公告

近期,我区满洲里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云南等地陆续出现阳性病例。随着冬季来临,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增加。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凡近14天内从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来(返)我盟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申报登记,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若有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者,要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如有瞒报、谎报、缓报、不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自即日起,盟内旗区间可有序流动;凡由盟外进入我盟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即日起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自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情况,如有异常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广大居民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凡掌握自11月15日以来从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进入我盟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属地防控指挥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联欢聚会、文化体育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报请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各旗区要严格落实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盟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四、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盟人员,需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的检测机构开展。


五、即日起,各旅行社、旅游企业要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直辖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直辖市)来我盟旅游团队。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六、不提倡聚集聚会,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白事简办、婚事缓办;超过50人以上聚餐聚集活动要审批报备,未经批准不允许举办大规模聚集活动。


七、全盟宾馆、酒店、饭店、商超、药店、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四类药物购买登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做好人员限流,避免拥堵聚集。


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等制度,对所有患者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要一律留观。


九、建立交通熔断机制,所有通往盟外的客运班车、列车、航班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当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要自动停运、立即停运。严格落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旅客测温、核验健康码等措施。


十、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遵循“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分筷制、一米线、常通风”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主动查验健康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要积极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出行前要关注当地疫情防控、交通等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我盟后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密切关注个人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凡近14日内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我盟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盟已全面启动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和已接种2剂次疫苗满6个月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二、强化邮政快递、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商品防控监管,相关企业和商户要严格落实全流程登记、消毒消杀、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倡导谨慎购买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商品。


十三、加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针对医护人员、快递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口岸、物流点、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日报社
首页
>要闻动态>阿拉善要闻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2号公告

近期,我区满洲里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云南等地陆续出现阳性病例。随着冬季来临,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增加。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凡近14天内从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来(返)我盟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申报登记,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若有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者,要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如有瞒报、谎报、缓报、不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自即日起,盟内旗区间可有序流动;凡由盟外进入我盟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即日起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自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情况,如有异常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广大居民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凡掌握自11月15日以来从满洲里市、上海、辽宁大连、云南德宏州瑞丽市进入我盟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属地防控指挥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联欢聚会、文化体育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报请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各旗区要严格落实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盟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四、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盟人员,需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的检测机构开展。


五、即日起,各旅行社、旅游企业要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直辖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直辖市)来我盟旅游团队。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六、不提倡聚集聚会,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白事简办、婚事缓办;超过50人以上聚餐聚集活动要审批报备,未经批准不允许举办大规模聚集活动。


七、全盟宾馆、酒店、饭店、商超、药店、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四类药物购买登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做好人员限流,避免拥堵聚集。


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等制度,对所有患者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要一律留观。


九、建立交通熔断机制,所有通往盟外的客运班车、列车、航班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当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要自动停运、立即停运。严格落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旅客测温、核验健康码等措施。


十、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遵循“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分筷制、一米线、常通风”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主动查验健康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要积极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出行前要关注当地疫情防控、交通等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我盟后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密切关注个人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凡近14日内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我盟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盟已全面启动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和已接种2剂次疫苗满6个月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二、强化邮政快递、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商品防控监管,相关企业和商户要严格落实全流程登记、消毒消杀、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倡导谨慎购买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商品。


十三、加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针对医护人员、快递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口岸、物流点、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