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1-1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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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方位对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夯实农村牧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
坚持稳定有序过渡。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立足实际,精细落实,对现有教育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过渡期内政策连续性。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统筹政府推动引导和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盟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弹。持续加大控辍保学排查力度和劝返复学力度,巩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聚焦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应入尽入”。
2.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以旗(区)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十四五布局规划,统筹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撤原则,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中心校,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完善教育配套设施,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3.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巩固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快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媒体终端配置。提升学校智能化水平,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应用培训,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培育并推广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方面优秀典型。提升农牧区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素养培育,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落实自治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校长、教师综合素养。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
5.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继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扩大广大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6.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学生的关心关爱,促进环境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7.加强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与就业和乡村振兴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与周边省市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办好专场招聘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三)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8.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校企交流。围绕阿拉善及周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9.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积极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启动实施公办园帮扶民办园、城镇区幼儿园帮扶农牧区幼儿园工作,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农牧区、普惠性民办园辐射与拓展。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全面推进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10.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禁违规增减课程与课时。落实好“双减”“五项管理”政策,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创新课后服务,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农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11.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旗县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开展“自治区级示范高中”“盟级优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建立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整体提升我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教学管理规范,构建面向全体、分层教学、分类指导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12.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工作,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促进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前能听懂、会说普通话,保障他们入学后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接受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支持开展农村牧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普通话示范培训,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创新传播方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13.打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以农业、农村和乡村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专业为支撑,借助内蒙开放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做好阿拉善电大“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学历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每年招生“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至少80名,提升阿拉善盟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
14.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走进农村牧区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
(四)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机制
15.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坚持高校帮扶机制,拓展深化帮扶形式和内容,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继续选派挂职干部,选好用好帮扶干部,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条件保障。依托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优势资源,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实用技能型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保障举措,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同时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过程,坚决整治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帮扶资金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加强资金监管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常态化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旗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阿拉善盟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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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方位对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夯实农村牧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
坚持稳定有序过渡。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立足实际,精细落实,对现有教育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过渡期内政策连续性。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统筹政府推动引导和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盟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弹。持续加大控辍保学排查力度和劝返复学力度,巩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聚焦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应入尽入”。
2.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以旗(区)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十四五布局规划,统筹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撤原则,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中心校,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完善教育配套设施,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3.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巩固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快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媒体终端配置。提升学校智能化水平,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应用培训,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培育并推广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方面优秀典型。提升农牧区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素养培育,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落实自治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校长、教师综合素养。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
5.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继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扩大广大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6.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学生的关心关爱,促进环境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7.加强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与就业和乡村振兴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与周边省市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办好专场招聘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三)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8.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校企交流。围绕阿拉善及周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9.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积极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启动实施公办园帮扶民办园、城镇区幼儿园帮扶农牧区幼儿园工作,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农牧区、普惠性民办园辐射与拓展。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全面推进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10.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禁违规增减课程与课时。落实好“双减”“五项管理”政策,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创新课后服务,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农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11.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施旗县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开展“自治区级示范高中”“盟级优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建立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整体提升我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教学管理规范,构建面向全体、分层教学、分类指导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12.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工作,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促进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前能听懂、会说普通话,保障他们入学后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接受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支持开展农村牧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普通话示范培训,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创新传播方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13.打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以农业、农村和乡村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专业为支撑,借助内蒙开放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做好阿拉善电大“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学历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每年招生“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至少80名,提升阿拉善盟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
14.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走进农村牧区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
(四)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机制
15.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坚持高校帮扶机制,拓展深化帮扶形式和内容,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继续选派挂职干部,选好用好帮扶干部,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条件保障。依托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优势资源,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实用技能型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保障举措,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同时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过程,坚决整治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帮扶资金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加强资金监管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常态化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旗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