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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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阿拉善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要求,在门户网站以及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alsggzyjy.cn)同时发布了通用设备谈判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一是通过设置政策解读文件栏目,及时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我盟贯彻执行;二是主动解读本地政策,于8月31日召开阿拉善盟公安局24小时警局新闻发布会,就阿拉善警方如何24小时服务群众面向社会进行深度解读;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群众关心的营商环境、公安改革、户籍改革、出入境改革、交通改革等内容进行发布及解读。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公安局行政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了《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以更好地服务群众。切实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独立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各项事宜,同时率先启动24小时自助办理区域,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四)促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目前,门户网站已拥有警务资讯、执法公开、办事大厅、政务公开警民互动、警方提示等六大类。工作中,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积极推动公共参与,通过开通警民互动等栏目,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加强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有效链接国家、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等官网,积极转载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等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借助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发布各类公安政务类信息,依托“平安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交管业务、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指南,提供车辆违章查询、天气预报、辟谣过滤器等便民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盟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作为小组组长,盟局新闻宣传科承担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在门户网站发布《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
(六)政务公开常规工作开展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为主题的教育整顿工作活动,其中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学习范畴。依托“大讲坛”、微警校、业余警校、周二学习日等形式开展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学习。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11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3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7
165
943
行政强制
51
12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无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连续性有待继续保持;四是制度还不够完善;五是内容不深入、不全面;六是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务公开是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其内涵就是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上来,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统筹起来、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据《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坚持推行对外执法公开以及对内事务公开,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是严格政务公开审核程序,更加完善公开方式。认真梳理、统筹规划,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按照规定方式和程序要求,主动、及时地予以公开,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完成各项审查。在现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开方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依靠群众支持和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盟局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阿拉善盟公安局
2020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公安局阿拉善盟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5:49
- 来源:阿拉善盟公安局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阿拉善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要求,在门户网站以及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alsggzyjy.cn)同时发布了通用设备谈判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一是通过设置政策解读文件栏目,及时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我盟贯彻执行;二是主动解读本地政策,于8月31日召开阿拉善盟公安局24小时警局新闻发布会,就阿拉善警方如何24小时服务群众面向社会进行深度解读;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群众关心的营商环境、公安改革、户籍改革、出入境改革、交通改革等内容进行发布及解读。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公安局行政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了《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以更好地服务群众。切实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独立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各项事宜,同时率先启动24小时自助办理区域,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四)促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目前,门户网站已拥有警务资讯、执法公开、办事大厅、政务公开警民互动、警方提示等六大类。工作中,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积极推动公共参与,通过开通警民互动等栏目,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加强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有效链接国家、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等官网,积极转载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等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借助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发布各类公安政务类信息,依托“平安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交管业务、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指南,提供车辆违章查询、天气预报、辟谣过滤器等便民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盟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作为小组组长,盟局新闻宣传科承担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在门户网站发布《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
(六)政务公开常规工作开展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为主题的教育整顿工作活动,其中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学习范畴。依托“大讲坛”、微警校、业余警校、周二学习日等形式开展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学习。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11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3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7
165
943
行政强制
51
12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无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连续性有待继续保持;四是制度还不够完善;五是内容不深入、不全面;六是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务公开是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其内涵就是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上来,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统筹起来、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据《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坚持推行对外执法公开以及对内事务公开,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是严格政务公开审核程序,更加完善公开方式。认真梳理、统筹规划,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按照规定方式和程序要求,主动、及时地予以公开,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完成各项审查。在现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开方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依靠群众支持和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盟局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阿拉善盟公安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