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1/2020-0264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环发[2020]183号 |
成文时间: |
2020-09-15 |
公文时效: |
|
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0-09-17 11:22
- 浏览次数:
-
阿环发〔2020〕183号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旗(区)分局: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及“三个清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结合《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阿环发〔2020〕146号)要求,将我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查处违法案件数量、金额情况
截至8月底,全盟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41件,罚款506.4419万元。其中盟本级下达行政处罚9件,罚款71.13万元;阿左旗下达行政处罚15件,罚款238.1427万元;阿右旗下达行政处罚3件,罚款27万元;额济纳旗下达行政处罚2件,罚款22万元;高新区下达行政处罚6件,罚款74万元;腾格里开发区下达行政处罚6件,罚款74.1692万元。
(二)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各旗(区)均未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也未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三)处罚案件填报情况
按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有关规定,办理案件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目前,仅高新区和阿右旗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其他旗(区)均未按要求填报系统。
(四)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
截至8月底,阿左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19条,阿右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64条,额济纳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75条,腾格里开发区上传移动执法记录26条,高新区未上传移动执法记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大练兵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根据《阿拉善盟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旗(区)需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送工作开展有关信息。目前,各旗(区)仍未报送方案,也未在《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APP”发表大练兵活动宣传信息。
二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较弱。截至目前,各旗(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及罚款金额普遍过低,较去年同期降幅明显;全盟未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三个清零”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工作滞后。根据每月案件报送统计情况,阿左旗应填报15件,实际填报2件;额济纳旗应填报2件,实际填报1件;腾格里开发区应填报6件,实际未进行填报。目前,仅阿右旗(3件)、高新区(6件)全部填报。
四是日常环境监管信息化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按照每月至少应当录入12条监管信息的要求,各旗(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过低,全员开展执法检查的统筹调配力度还不够。截至8月底,阿左旗还差77条,阿右旗还差32条,额济纳旗还差21条,高新区还差96条,腾格里开发区还差70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各旗(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继续谋划,继续部署,进一步做好2020年执法大练兵及“三个清零”工作。各旗(区)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办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我局将按月调度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旗(区)进行通报,最终将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各旗(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取典型事件、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编写工作信息并报送我局。各旗(区)每月报送执法大练兵工作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篇。各旗(区)11月底前必须在《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APP”上至少发表1篇大练兵活动宣传信息。
(三)规范案件填报
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填报及月度信息报送工作。在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的7日内,及时将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在结案的7日内填报结案信息;案件在填报系统前需整理成卷,并以PDF格式进行上传。各旗(区)要对填报内容严格把关,杜绝信息错误。
(四)提升移动执法使用率
各旗(区)要加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非涉密类检查需在现场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并实时上传相关信息。每月至少上传检查记录12条,每人上传数量不少于2条。此外,检查记录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数量。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doc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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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00000000011/2020-02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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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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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环发[2020]183号 |
成文时间: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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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0-09-17 11:22
- 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阿环发〔2020〕183号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旗(区)分局: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及“三个清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结合《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阿环发〔2020〕146号)要求,将我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查处违法案件数量、金额情况
截至8月底,全盟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41件,罚款506.4419万元。其中盟本级下达行政处罚9件,罚款71.13万元;阿左旗下达行政处罚15件,罚款238.1427万元;阿右旗下达行政处罚3件,罚款27万元;额济纳旗下达行政处罚2件,罚款22万元;高新区下达行政处罚6件,罚款74万元;腾格里开发区下达行政处罚6件,罚款74.1692万元。
(二)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各旗(区)均未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也未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三)处罚案件填报情况
按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有关规定,办理案件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目前,仅高新区和阿右旗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其他旗(区)均未按要求填报系统。
(四)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
截至8月底,阿左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19条,阿右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64条,额济纳旗上传移动执法记录75条,腾格里开发区上传移动执法记录26条,高新区未上传移动执法记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大练兵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根据《阿拉善盟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旗(区)需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送工作开展有关信息。目前,各旗(区)仍未报送方案,也未在《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APP”发表大练兵活动宣传信息。
二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较弱。截至目前,各旗(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及罚款金额普遍过低,较去年同期降幅明显;全盟未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三个清零”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工作滞后。根据每月案件报送统计情况,阿左旗应填报15件,实际填报2件;额济纳旗应填报2件,实际填报1件;腾格里开发区应填报6件,实际未进行填报。目前,仅阿右旗(3件)、高新区(6件)全部填报。
四是日常环境监管信息化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按照每月至少应当录入12条监管信息的要求,各旗(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过低,全员开展执法检查的统筹调配力度还不够。截至8月底,阿左旗还差77条,阿右旗还差32条,额济纳旗还差21条,高新区还差96条,腾格里开发区还差70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各旗(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继续谋划,继续部署,进一步做好2020年执法大练兵及“三个清零”工作。各旗(区)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办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我局将按月调度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旗(区)进行通报,最终将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各旗(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取典型事件、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编写工作信息并报送我局。各旗(区)每月报送执法大练兵工作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篇。各旗(区)11月底前必须在《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APP”上至少发表1篇大练兵活动宣传信息。
(三)规范案件填报
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填报及月度信息报送工作。在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的7日内,及时将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在结案的7日内填报结案信息;案件在填报系统前需整理成卷,并以PDF格式进行上传。各旗(区)要对填报内容严格把关,杜绝信息错误。
(四)提升移动执法使用率
各旗(区)要加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非涉密类检查需在现场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并实时上传相关信息。每月至少上传检查记录12条,每人上传数量不少于2条。此外,检查记录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数量。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关于全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