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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01176345XJ/2020-0226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8-18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局,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执法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管局:

现将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是各旗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单位和企业的行政审批案或审批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二是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场所、企业的行政审批案卷或者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不符合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行政审批行为,一律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撒销,并注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报请部门依规依纪予以处罚。坚决铲除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生存土壤。三是清理“僵尸”经营主体。四是今后文旅市场审批包括营业性演出事项,要严格执行网络平台审批,规范审批行为。

二、工作步骤

从2020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三个价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20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改和检查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

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企业的行政审批案卷或者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一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核查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文化场所经营活动以及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文化场所经营活动:重点核查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重点核查游戏游艺内容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二是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重点核查是否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否足投保旅游强制任险;是否通过国家企业信息示系统查询企业及法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过伪造票据、证章等取经营许可证的适法规行为。三是营业性演出活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线下审批行为(即:没有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重点复核从业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以及演出(剧)节目内容材料,复查是否存在言行低俗、宣扬、传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内容等非违法犯罪内容,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涉黑行为。四是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持有准入资质或未履行IPC备案以及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服务行为。五是摸清文化企业底数,着手清理“僵尸”经营主体。各旗区对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企业底数,准确掌握文化企业情况,针对有照无证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从全国文化平台检录,我盟共计有310多家文化经营主体,但据各旗区上半年统计,目前只有55家KTV、44家网吧在实际经营中,其余多为“僵尸”主体,请各旗区主动与市监部门接下核对,并开展市场核查,对已经不再从事经营的一律予以注销。六是对目前尚未取得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一律办理许可证,合规经营。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的文化经营户归入到阿拉善高新区办理;策克口岸的经营户归入到额旗办理。七是严肃执法,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八是加强对《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的学习、宣传和应用(见附件2)。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摸清辖区内文化企业底数,列出经营场所、审批事项、核查条目内容清单,并通过对隐患和问题的排查及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复核复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3日前书面上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管理科,盟文旅广电局将对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自治区文旅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

(二)明确责任时限,强化监督检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加强各环节、各时段管理,建立经营场所、审批事项、核查条目内容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要将任分解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抽查。

(三)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工作落实。

对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沟通,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间题,要及时上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人:刘阿琴,电话:0483-8334565,邮箱:alsmlyjzgk@163.com。 


文件下载: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市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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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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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局,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执法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管局:

现将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阿拉善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是各旗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单位和企业的行政审批案或审批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二是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场所、企业的行政审批案卷或者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不符合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行政审批行为,一律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撒销,并注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报请部门依规依纪予以处罚。坚决铲除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生存土壤。三是清理“僵尸”经营主体。四是今后文旅市场审批包括营业性演出事项,要严格执行网络平台审批,规范审批行为。

二、工作步骤

从2020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三个价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20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改和检查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

对现有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企业的行政审批案卷或者手续进行全面体检排查。一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核查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文化场所经营活动以及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文化场所经营活动:重点核查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重点核查游戏游艺内容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二是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重点核查是否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否足投保旅游强制任险;是否通过国家企业信息示系统查询企业及法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过伪造票据、证章等取经营许可证的适法规行为。三是营业性演出活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线下审批行为(即:没有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重点复核从业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以及演出(剧)节目内容材料,复查是否存在言行低俗、宣扬、传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内容等非违法犯罪内容,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涉黑行为。四是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持有准入资质或未履行IPC备案以及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服务行为。五是摸清文化企业底数,着手清理“僵尸”经营主体。各旗区对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企业底数,准确掌握文化企业情况,针对有照无证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从全国文化平台检录,我盟共计有310多家文化经营主体,但据各旗区上半年统计,目前只有55家KTV、44家网吧在实际经营中,其余多为“僵尸”主体,请各旗区主动与市监部门接下核对,并开展市场核查,对已经不再从事经营的一律予以注销。六是对目前尚未取得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一律办理许可证,合规经营。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的文化经营户归入到阿拉善高新区办理;策克口岸的经营户归入到额旗办理。七是严肃执法,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八是加强对《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的学习、宣传和应用(见附件2)。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摸清辖区内文化企业底数,列出经营场所、审批事项、核查条目内容清单,并通过对隐患和问题的排查及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复核复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3日前书面上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管理科,盟文旅广电局将对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自治区文旅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复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

(二)明确责任时限,强化监督检查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阵地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加强各环节、各时段管理,建立经营场所、审批事项、核查条目内容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要将任分解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抽查。

(三)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工作落实。

对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沟通,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间题,要及时上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人:刘阿琴,电话:0483-8334565,邮箱:alsmly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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