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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2/2020-0207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7-27
公文时效:

阿盟教体局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我盟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重视源头治理,采取措施做到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一)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知准则,守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促使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广大教师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认真防范、切实解决好有悖师德师风的问题,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教师在讲授涉及思想及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内容时,必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要求,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错误言论;严禁教师利用课堂讲台传播宗教思想,威胁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教师对教育工作敷衍塞责的行为;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兼课和到校外办班,兼职取酬等行为;严禁教师讥讽、歧视、侮辱、打击报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和同事;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谋私行为;严禁教师参加黄、赌、毒、传销等行为。

(三)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教书育人本领。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踊跃投身课改实践,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育教学基本功,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思想动态,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定期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区史和形式政策教育,加强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及时学习国家、自治区和盟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密切关注教职工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重视教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教职工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完善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自纠和承诺制度。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立师德信箱、公开师德师风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地、本校在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做出师德承诺,签订师德承诺书,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教师师德师风素养。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监控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入职培训必修课,可采用专题讲座、跟岗等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四)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做为校长、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之一。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民族团结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学校班子考核、教师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考核及文明校园创建等重要指标;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制订出科学的定性定量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采取自评、互评、学校考评、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相结合、平时监督考核和每学期末综合考核相结合等方式方法,每年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建好教师个人的师德考核档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提拔聘用挂钩。

(五)健全师德师风不良行为惩治机制。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师风禁止性行为的教师,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按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六)建立师德师风问题问责制度。对涉及违反师德师风学校的校长、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和当事人的职责或教育主管部门分管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建立师德师风楷模宣传表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师风巡回报告等形式,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先进学校和教师,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盟教体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强     盟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盟教体系统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国辉   盟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盟教体局党组成员

李雪彬      盟教体局总督学

冯颖尊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嘎拉巴特尔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国江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永忠   盟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杨恒文   盟教体局督导科科长

温冬惠   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吕 妍   盟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苏依勒图  盟教体局校园安全管理科科长

张  斌   盟教体局体育与学校卫生艺术科科长

黄  源   盟教体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叶  静   盟教体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科长

越  蓉   盟教体局党建办主任

苏日古格    盟教体局民族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办公室主任由叶静兼任,负责具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师德建设职责分工与责任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考核。

2.强化落实。根据此《实施方案》,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各旗区和盟直属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修订后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盟教体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电子邮箱:amjtjrsk@126.com。全盟各学校、幼儿园要于5月20日之前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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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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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教体局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我盟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重视源头治理,采取措施做到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一)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知准则,守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促使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广大教师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认真防范、切实解决好有悖师德师风的问题,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教师在讲授涉及思想及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内容时,必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要求,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错误言论;严禁教师利用课堂讲台传播宗教思想,威胁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教师对教育工作敷衍塞责的行为;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兼课和到校外办班,兼职取酬等行为;严禁教师讥讽、歧视、侮辱、打击报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和同事;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谋私行为;严禁教师参加黄、赌、毒、传销等行为。

(三)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教书育人本领。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踊跃投身课改实践,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育教学基本功,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思想动态,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定期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区史和形式政策教育,加强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及时学习国家、自治区和盟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密切关注教职工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重视教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教职工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完善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自纠和承诺制度。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立师德信箱、公开师德师风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地、本校在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做出师德承诺,签订师德承诺书,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教师师德师风素养。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监控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入职培训必修课,可采用专题讲座、跟岗等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四)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做为校长、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之一。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民族团结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学校班子考核、教师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考核及文明校园创建等重要指标;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制订出科学的定性定量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采取自评、互评、学校考评、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相结合、平时监督考核和每学期末综合考核相结合等方式方法,每年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建好教师个人的师德考核档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提拔聘用挂钩。

(五)健全师德师风不良行为惩治机制。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师风禁止性行为的教师,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按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六)建立师德师风问题问责制度。对涉及违反师德师风学校的校长、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和当事人的职责或教育主管部门分管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建立师德师风楷模宣传表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师风巡回报告等形式,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先进学校和教师,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盟教体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强     盟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盟教体系统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国辉   盟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盟教体局党组成员

李雪彬      盟教体局总督学

冯颖尊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嘎拉巴特尔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国江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永忠   盟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杨恒文   盟教体局督导科科长

温冬惠   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吕 妍   盟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苏依勒图  盟教体局校园安全管理科科长

张  斌   盟教体局体育与学校卫生艺术科科长

黄  源   盟教体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叶  静   盟教体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科长

越  蓉   盟教体局党建办主任

苏日古格    盟教体局民族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办公室主任由叶静兼任,负责具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师德建设职责分工与责任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考核。

2.强化落实。根据此《实施方案》,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各旗区和盟直属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修订后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盟教体局人事与师资培训科,电子邮箱:amjtjrsk@126.com。全盟各学校、幼儿园要于5月20日之前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