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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7/2020-02116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卫健办字〔2020〕193号 成文时间: 2020-06-29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阿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盟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全力维护和保持全盟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部分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态度不坚决、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分为2个专题和7个方面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一是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看学习。二是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经常学、反复学、系统学深入学,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三制定培训教育方案,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

3.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4.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2020年底前,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完成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形成汇总清单和形势分析报告。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要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健全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体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3.常态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排查。

4.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基妇科、法监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台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所有权、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2.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施工许可手续是否齐全(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等),是否依法依规竣工验收备案。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情况,地基基础安全性、主体结构安全性。

3.加强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排查是否存在房屋结构违规改造出现的隐患(如开墙破洞、加层、拆改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现象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严重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含存在险情,未治理到位);是否存在经消防验收后擅自改建、扩建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消防通道及应急照明是否畅通、可靠等;配电器件、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用电负荷是否有超载现象等。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2020年要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要常态化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 2019),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争取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广泛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做法,有效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化管理。

3.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法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六)粉尘危害专项整治。

1.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2.结合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3.完成矿山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

4.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盟卫生健康委由疾控科、法监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整治。

1.集中整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对高致病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实验人员防护,意外事故处理,废弃物处置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加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力度。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通过各级培训达到全覆盖。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3.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指导、督促和帮助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备案管理,完善实验室备案记录,力争做到实验室备案全覆盖。

(盟卫生健康委由健康宣传与科技教育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加强对公务车和救护车的重点监管,做好车辆保养和管理,消除车辆行驶安全,完善公务车辆和救护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交通法规和乘车安全教育。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盟卫生健康委由法监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初)。按程序报批印发《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做细、做扎实,重点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建筑工地,特别是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等的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部门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一线,适时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整治措施,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在全盟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旗区卫生健康盟直卫生健康单位要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每年10月15日前2022年10月前报盟卫生健康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必须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专项整治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广、整治要求标准高的实际,盟卫生健康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机制,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分析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明确年度整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等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因专项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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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阿卫健办字〔2020〕193号 成文时间: 2020-06-29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阿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盟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全力维护和保持全盟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部分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态度不坚决、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分为2个专题和7个方面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一是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看学习。二是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经常学、反复学、系统学深入学,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三制定培训教育方案,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

3.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4.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2020年底前,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完成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形成汇总清单和形势分析报告。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要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健全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体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3.常态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排查。

4.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基妇科、法监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台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所有权、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2.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建筑物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施工许可手续是否齐全(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等),是否依法依规竣工验收备案。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情况,地基基础安全性、主体结构安全性。

3.加强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排查是否存在房屋结构违规改造出现的隐患(如开墙破洞、加层、拆改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现象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严重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含存在险情,未治理到位);是否存在经消防验收后擅自改建、扩建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消防通道及应急照明是否畅通、可靠等;配电器件、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用电负荷是否有超载现象等。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2020年要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要常态化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 2019),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争取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广泛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做法,有效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化管理。

3.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蒙中医科、法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六)粉尘危害专项整治。

1.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2.结合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3.完成矿山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

4.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盟卫生健康委由疾控科、法监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整治。

1.集中整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对高致病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实验人员防护,意外事故处理,废弃物处置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加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力度。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通过各级培训达到全覆盖。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3.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指导、督促和帮助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备案管理,完善实验室备案记录,力争做到实验室备案全覆盖。

(盟卫生健康委由健康宣传与科技教育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加强对公务车和救护车的重点监管,做好车辆保养和管理,消除车辆行驶安全,完善公务车辆和救护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交通法规和乘车安全教育。

(盟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盟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盟卫生健康委由法监科牵头,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初)。按程序报批印发《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做细、做扎实,重点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建筑工地,特别是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等的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部门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一线,适时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整治措施,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全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在全盟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旗区卫生健康盟直卫生健康单位要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每年10月15日前2022年10月前报盟卫生健康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必须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专项整治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广、整治要求标准高的实际,盟卫生健康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机制,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分析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明确年度整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等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因专项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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