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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01176345XJ/2020-0183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5-26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局,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执法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管局,盟旅游和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夯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防控基础,切实提高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安全生产运营水平,坚决制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在生产经营领域运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随着旅游旺季到来,游客流量加大,安全风险系数,隐患点明显增加,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此,各旗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强化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风险应对和救援保障措施,一旦发生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处置,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旗区要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逐一排查辖区内旅游景区、星级农牧家游等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落实各类证照是否齐全。要积极会同海事、公安、交通、市监等部门,对水上娱乐项目(船舶、漂流快艇)和高风险娱乐项目(低空飞行、热气球观光、骑马乘驼、沙漠越野、沙滩摩托、卡丁车、滑沙等)进行监管,对上述设备的证照、质检(年检)、运行等情况做好分类登记和造册工作,严禁无资质运营行为,坚决取缔景区或农牧家游经营使用的无牌无证和无安全年检年审的改装车、越野摩托车、卡丁车。

(二)落实旅游安全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旅游企业对水上项目、危险路段、危险项目要设置警告、提醒等标志、标识,并增加安全巡查人员;对景区的沙地摩托车、沙漠冲浪车的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进行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二是对涉水项目的船舶驾驶员和救生员,高风险娱乐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并具备专业资质和必要的安全知识,进行专门培训等,确保管理人员和防护设施完备;三是对旅游企业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制订和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演练,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指挥系统,要做好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测预警和出行提示,及时对极端天气、交通情况、公共卫生等可能影响文化和旅游安全的风险进行预警。

三、旗区摸排检查,盟级抽查督导。各旗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准确摸清本地区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总体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执法措施,责令旅游企业力行力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停业整治,凡整改不合格、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运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有重点的对旗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四、做好检查台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旗区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力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帐,实行对标销号。同时做好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动态性信息报送工作,7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5月26日


文件下载: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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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5-26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旗文旅广局,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执法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管局,盟旅游和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夯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防控基础,切实提高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安全生产运营水平,坚决制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在生产经营领域运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随着旅游旺季到来,游客流量加大,安全风险系数,隐患点明显增加,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此,各旗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强化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风险应对和救援保障措施,一旦发生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处置,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旗区要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逐一排查辖区内旅游景区、星级农牧家游等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落实各类证照是否齐全。要积极会同海事、公安、交通、市监等部门,对水上娱乐项目(船舶、漂流快艇)和高风险娱乐项目(低空飞行、热气球观光、骑马乘驼、沙漠越野、沙滩摩托、卡丁车、滑沙等)进行监管,对上述设备的证照、质检(年检)、运行等情况做好分类登记和造册工作,严禁无资质运营行为,坚决取缔景区或农牧家游经营使用的无牌无证和无安全年检年审的改装车、越野摩托车、卡丁车。

(二)落实旅游安全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旅游企业对水上项目、危险路段、危险项目要设置警告、提醒等标志、标识,并增加安全巡查人员;对景区的沙地摩托车、沙漠冲浪车的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进行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二是对涉水项目的船舶驾驶员和救生员,高风险娱乐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并具备专业资质和必要的安全知识,进行专门培训等,确保管理人员和防护设施完备;三是对旅游企业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制订和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演练,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指挥系统,要做好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测预警和出行提示,及时对极端天气、交通情况、公共卫生等可能影响文化和旅游安全的风险进行预警。

三、旗区摸排检查,盟级抽查督导。各旗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准确摸清本地区旅游企业涉水项目和高危娱乐项目总体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执法措施,责令旅游企业力行力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停业整治,凡整改不合格、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运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有重点的对旗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四、做好检查台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旗区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力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帐,实行对标销号。同时做好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动态性信息报送工作,7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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