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0-0142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6-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行政区划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包括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三旗及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四区,其中规划荒漠草原面积约18.4万平方公里(2.76亿亩)。

一、制定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及《阿拉善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19]54号)要求,为推进我盟草原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宏观战略层面指导阿拉善草原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

二、《规划》编制的法律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政发〔2017〕18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等。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十条规定“旅游发展该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符合法定够条件的机构编制,并听取公众意见。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及时公布,经当地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三、 《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政发〔2017〕18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等的要求。《整改方案》就草原旅游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提出了“制定本地区的草原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整改措施,我盟为积极完成整改任务工作编制了该规划。

二是阿拉善盟草原面积约 18.4 万平万公里(2.76 亿亩),草原类型以荒漠草原为主,主要植被类型是荒漠草场,除荒漠外,还有一定面积的山地草甸,山地干草原,低湿地草甸等分布。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对阿拉善草原旅游资源进行评价,阿拉善盟草原资源优良级以上共计37个,是我盟重要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为保护我盟草原生态,促进草原旅游健康发展,明确草原旅游发展思路和目标,构建阿拉善草原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阿拉善盟草原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四、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为有序开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保护草原生态,促进草原旅游健康发展,我局于2019年8月委托西安智行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规划》,《规划》初稿形成后于12月3日以函件发至盟林业草原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盟直各相关单位、各旗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及局机关业务科室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十二条,其中盟自然资源局、盟水务局、阿左旗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修改内容汇总后,要求规划编制方依据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补充修改和进一步完善。

2020年3月20日,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评审会。由来自盟林草局、盟生态环境局、盟自然资源局、盟发改委、盟水务局的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盟直相关部门和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共16人参加了评审会。评审组就《规划》内容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原则同意《规划》通过评审,规划编制方依据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3月28日提交我局审核形成《规划》终稿。

4月底,盟行署办法律事务科审核通过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的请示》。经盟行政公署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1日印发实施本《规划》,2020年5月22日起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已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过程。

五、对《规划》内容的说明

《规划》包括文本、图件、说明书三部分,涵盖了规划总纲、资源分析、发展定位及战略、空间布局规划、功能分区与项目说明、各旗区草原旅游发展指引、旅游产品与线路体系规划、市场营销规划等十七章内容。明确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实施阿拉善荒漠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荒漠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和沙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将阿拉善打造成为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荒漠草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中国荒漠草原旅游胜地和国家级荒漠草原自驾游目的地。

《规划》以草原地质特征、文化资源特色为出发点,形成阿拉善盟草原旅游“一城.一带.五区”的空间布局,将阿拉善盟草原旅游资源规划为巴彦浩特国际城、阿拉善大草原自驾露营旅游发展带、贺兰山草原民俗风情体验区、腾格里沙漠草海休闲度假区、巴丹吉林荒漠草原野奢度假区、弱水居延历史文化探秘区、丝路北道国际草原旅游度假区七大功能分区。


解读人: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曼德尔娃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盟本级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0-0142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6-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行政区划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包括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三旗及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四区,其中规划荒漠草原面积约18.4万平方公里(2.76亿亩)。

一、制定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及《阿拉善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19]54号)要求,为推进我盟草原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宏观战略层面指导阿拉善草原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

二、《规划》编制的法律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政发〔2017〕18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等。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十条规定“旅游发展该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符合法定够条件的机构编制,并听取公众意见。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及时公布,经当地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三、 《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政发〔2017〕18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等的要求。《整改方案》就草原旅游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提出了“制定本地区的草原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整改措施,我盟为积极完成整改任务工作编制了该规划。

二是阿拉善盟草原面积约 18.4 万平万公里(2.76 亿亩),草原类型以荒漠草原为主,主要植被类型是荒漠草场,除荒漠外,还有一定面积的山地草甸,山地干草原,低湿地草甸等分布。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对阿拉善草原旅游资源进行评价,阿拉善盟草原资源优良级以上共计37个,是我盟重要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为保护我盟草原生态,促进草原旅游健康发展,明确草原旅游发展思路和目标,构建阿拉善草原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阿拉善盟草原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四、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为有序开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保护草原生态,促进草原旅游健康发展,我局于2019年8月委托西安智行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规划》,《规划》初稿形成后于12月3日以函件发至盟林业草原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盟直各相关单位、各旗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及局机关业务科室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十二条,其中盟自然资源局、盟水务局、阿左旗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修改内容汇总后,要求规划编制方依据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补充修改和进一步完善。

2020年3月20日,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评审会。由来自盟林草局、盟生态环境局、盟自然资源局、盟发改委、盟水务局的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盟直相关部门和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共16人参加了评审会。评审组就《规划》内容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原则同意《规划》通过评审,规划编制方依据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3月28日提交我局审核形成《规划》终稿。

4月底,盟行署办法律事务科审核通过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的请示》。经盟行政公署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1日印发实施本《规划》,2020年5月22日起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已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过程。

五、对《规划》内容的说明

《规划》包括文本、图件、说明书三部分,涵盖了规划总纲、资源分析、发展定位及战略、空间布局规划、功能分区与项目说明、各旗区草原旅游发展指引、旅游产品与线路体系规划、市场营销规划等十七章内容。明确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实施阿拉善荒漠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荒漠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和沙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将阿拉善打造成为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荒漠草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中国荒漠草原旅游胜地和国家级荒漠草原自驾游目的地。

《规划》以草原地质特征、文化资源特色为出发点,形成阿拉善盟草原旅游“一城.一带.五区”的空间布局,将阿拉善盟草原旅游资源规划为巴彦浩特国际城、阿拉善大草原自驾露营旅游发展带、贺兰山草原民俗风情体验区、腾格里沙漠草海休闲度假区、巴丹吉林荒漠草原野奢度假区、弱水居延历史文化探秘区、丝路北道国际草原旅游度假区七大功能分区。


解读人: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曼德尔娃

文件链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