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5/2020-0128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农牧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文字号: | 阿农牧机党发〔2020〕14号 | 成文时间: | 2020-04-09 |
公文时效: |
中共阿拉善盟农牧局机关党委关于印发《盟直农牧系统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0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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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支部:
现将《盟直农牧系统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阿拉善盟农牧局机关党委
盟直农牧系统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新时代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盟直农牧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盟直农牧系统 2020 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现将2020年度盟直农牧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抓手,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努力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支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领导干部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定期为党员讲授党课,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掌握这一科学理论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估,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新中国 70年》以及习近平系列专题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对内蒙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对内蒙古发展寄予的殷切期望。
(三)深入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四)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和判断上来。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五)学习历史知识。重点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顽强的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努力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
(六)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盟,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做好准备。
(七)学习民族政策相关内容。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加强对党员党的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等日常教育。
(八)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三、教育培训安排
(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
1.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100%接受培训。
2.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盟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培训,并及时向盟直机关工委备案所属党支部的换届情况,积极沟通协调安排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系统内党务干部进行学习交流。确保每名党务干部年内接受1次理论培训、1次党务知识培训,做到党务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3.新党员及发展对象的学习培训。组织本系统新党员及发展对象参加盟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各党支部要组织新党员和发展对象参加日常集中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所在党支部组织落实。各党支部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听党课,加强其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了解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等,不断深化对党的认识。
(二)开展落实日常学习教育
1.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要做到学习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学习情况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局属各支部持续加强理论学习。
2.落实局属各支部集中学习教育。各支部要把增强党性教育作为第一要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对党忠诚教育贯穿始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用好“机关书屋”,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年集中研讨次数不少于4次,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参学参训率达95%以上。
3.适时组织党员集中教育培训。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方式对盟直农牧系统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全年计划对盟直农牧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1次理论知识集中教育培训,对党务干部进行1次党务知识培训。
四、培训要求
各支部要把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贯穿党员教育培训始终,认真落实培训学习“责任清单”,细化措施,确保培训学习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各支部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统筹安排、合理计划,确保党员及党务干部按期、按时、按内容、按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并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
2.丰富培训形式。要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落细落实,突出政治能力培训,党性教育课程安排不低于 20%。依托学习平台丰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基层“学习讲堂”和各类专题学习培训班,运用“学习强国”“驼乡党建微学习”“北疆先锋”党建云、法宣在线等信息化学习手段,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网络学习、远程教育,进一步扩大学习覆盖面,增强学习效果。注重利用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廉政基地等加强党史国史和廉政教育。发挥领导干部讲党课示范带动作用,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通过“微党课”模式主动讲党课,党课内容要把握形势政策,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
3.严格考核评估。各类培训都要严格培训纪律,按照盟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对学习情况予以记录评定。局机关党委将党员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目标内容,通过日常监控、定期测评、中期督查、材料印证等方式对各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核,以确保盟直农牧系统教育培训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