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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2/2020-00707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3-3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分管盟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秘书长、盟住建局长、盟财政局长、盟审计局长担任,其他委员由专家代表、单位代表、工会和职工代表担任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盟住建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处(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1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32家,实缴单位1442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0.4万人,实缴职工4.36万人,净增职工0.46万人;缴存额7.71亿元,同比增加了 2.94%。2019年末,缴存总额7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1%;缴存余额2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3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6.03亿元,同比下降25.78%;占当年缴存额的78.30%,比上年减少30.1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7.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6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47笔4.1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74 %、16.92 %。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38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万笔56.59亿元,贷款余额16.1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8%、 7.97%、    5.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64%,比上年末减少 0.6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

(四)购买国债0

(五)融资0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38亿元。其中,活期5.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8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7.64 %,比上年末下降了0.6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7746.47万元,同比增长1.04 %。存款利息2639.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100.5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 4037.98万元,同比下降3.1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021.62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16.3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3708.5万元,同比增长 5.99 %。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34.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4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0.58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69万元。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14.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4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887.22万元,同比增长34.12%。其中,人员经费500.63万元,公用经费38.51万元,专项经费348.0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0.62万元,逾期率1.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 1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434.9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14.0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4.8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18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 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14 %、11.85 %和 2.8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78%,国有企业占10.68%,城镇集体企业占 0.55 %,外商投资企业占 0.0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7%,个人自愿缴存占8.81%,其他占2.8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66%,国有企业占31.21%,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1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9%,个人自愿缴存占0.66%,其他占2.06 %;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33 %,国有企业占28.95%,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08%,个人自愿缴存占1.06%,其他占7.96%;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

(二)提取业务:2019年,为0.8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0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10%,租赁住房占9.62 %,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8.0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59 %,其他占10.4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0%,高收入占0.5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5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4.32 %,比上年末减少0.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20.8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6.72%,90-144(含)平方米占75.89%,144平方米以上占17.39%。购买新房占53.3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7.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73 %,其他占3.6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10%,30岁-40岁(含)占43.25%,40岁-50岁(含)占23.53%,50岁以上占13.12 %;首次申请贷款占54.6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38%;中、低收入占 99.55 %,高收入占0.45 %。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笔146.7万元。    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7.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92.0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0.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0.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65 %,比上年减少33.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中心严格贯彻执行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均未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方法仍按2017年及以前规定予以核定,最高不得高于阿盟上一年度在职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2017年社平工资为6082元),最低不得低于阿盟最低用工标准(最低用工标准为176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国家规定,最高不得高于12%,最低不得低于8%,对困难企业、自愿缴存者可将缴存比例降至5%。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我中心接入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中心灾备系统托管移动公司EDC机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系统、数据安全。建成12329短信服务,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直连上线。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史东燕同志荣获盟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胡娟同志荣获额济纳旗“五一劳动奖章”。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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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3-3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分管盟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秘书长、盟住建局长、盟财政局长、盟审计局长担任,其他委员由专家代表、单位代表、工会和职工代表担任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盟住建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处(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1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32家,实缴单位1442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0.4万人,实缴职工4.36万人,净增职工0.46万人;缴存额7.71亿元,同比增加了 2.94%。2019年末,缴存总额7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1%;缴存余额2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3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6.03亿元,同比下降25.78%;占当年缴存额的78.30%,比上年减少30.1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7.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6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47笔4.1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74 %、16.92 %。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38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万笔56.59亿元,贷款余额16.1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8%、 7.97%、    5.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64%,比上年末减少 0.6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

(四)购买国债0

(五)融资0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38亿元。其中,活期5.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8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7.64 %,比上年末下降了0.6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7746.47万元,同比增长1.04 %。存款利息2639.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100.5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 4037.98万元,同比下降3.1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021.62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16.3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3708.5万元,同比增长 5.99 %。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34.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4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0.58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69万元。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14.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4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887.22万元,同比增长34.12%。其中,人员经费500.63万元,公用经费38.51万元,专项经费348.0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0.62万元,逾期率1.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 1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434.9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14.0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4.8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18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 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14 %、11.85 %和 2.8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78%,国有企业占10.68%,城镇集体企业占 0.55 %,外商投资企业占 0.0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7%,个人自愿缴存占8.81%,其他占2.8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66%,国有企业占31.21%,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1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9%,个人自愿缴存占0.66%,其他占2.06 %;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33 %,国有企业占28.95%,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08%,个人自愿缴存占1.06%,其他占7.96%;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

(二)提取业务:2019年,为0.8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0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10%,租赁住房占9.62 %,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8.0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59 %,其他占10.4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0%,高收入占0.5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5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4.32 %,比上年末减少0.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20.8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6.72%,90-144(含)平方米占75.89%,144平方米以上占17.39%。购买新房占53.3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7.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73 %,其他占3.6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10%,30岁-40岁(含)占43.25%,40岁-50岁(含)占23.53%,50岁以上占13.12 %;首次申请贷款占54.6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38%;中、低收入占 99.55 %,高收入占0.45 %。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笔146.7万元。    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7.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92.0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0.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0.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65 %,比上年减少33.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中心严格贯彻执行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均未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方法仍按2017年及以前规定予以核定,最高不得高于阿盟上一年度在职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2017年社平工资为6082元),最低不得低于阿盟最低用工标准(最低用工标准为176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国家规定,最高不得高于12%,最低不得低于8%,对困难企业、自愿缴存者可将缴存比例降至5%。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我中心接入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中心灾备系统托管移动公司EDC机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系统、数据安全。建成12329短信服务,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直连上线。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史东燕同志荣获盟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胡娟同志荣获额济纳旗“五一劳动奖章”。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