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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1/2020-00834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3-09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自治区、我盟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创建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统领、各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经过委党组专题研究,统一部署,制定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及《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牵头责任人,确定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推进举措,将责任压实,考核抓实,任务落实。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

(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审批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出台了《全盟发改系统项目审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盟本级和旗区相应的审批权限和范围。除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由盟级审批、不得再下放的项目外,按属地管辖原则实行分级审批。目前,取消和下放到旗区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比例已达到94.8%。

二是备案类项目实现了企业上网自主备案告知模式。企业只填写一张备案信息表,无需再到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手续。年综合能耗不满 1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单位只填写节能声明表,全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上门。

四是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一张网”模式改革。盟旗区所有非涉密项目要求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办理,获取项目编码后予以立项。“投资在线平台”在2018年下旬进行升级改版后,发改、自然资源局、住建等部门已开展多次并联审批。

(二)严格落实责任清单。

一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结合我委职能职责调整实际,编制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共24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二是按照政务服务局的相关要求,于8月9日至16日、11月21日分别开展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集中办公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与实施清单要素信息的填报、补充、审核、发布;梳理了事项目录清单和“应进必进”事项清单,明确了受理人、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我委3个办理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100%。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公开信息4篇,其中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3篇,新闻发布会发布词1篇。

二是决策和执行公开方面,公开工作动态189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信息53篇,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0篇(公开了批准服务信息37篇与2017-2019年的批准结果报表),最新修订的权责清单1篇和财政公开12篇(公开了2017-2019年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三是建设平台方面,作为行署网站的子网站,积极配合盟政务服务局开展调研、测试、修改等工作,完成了新版门户网站的第三次改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多媒体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2016-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报、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篇、领导分工、领导之窗、规划计划、政府文件等122篇。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19年,对《额济纳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35年)》、《阿拉善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召开部门讨论会、征求群众意见,吸纳公众合理建议。

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我委或由我委代拟盟委行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2019年出具合法性说明共8件。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内蒙古北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四次清理了以盟行署、行署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个,其中继续有效的7个,废止的2个(其中1个已重新修订),宣布失效的2个,因机构改革职能转移的2个。清理了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由我委代拟盟委、行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25个,其中失效1项、重新修订2项、职能划转3项,继续有效19个(含不予公开的保密件1个)。开展了“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我委或我委起草盟委、行署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1个,其中:废止2个,失效1个,继续有效18个。核实了2017年列入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和2017年度全面清理列入拟修订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了盟行署涉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由我委起草盟委、行署制发的7个规范性文件,经我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宣布废止4个,继续有效3个。

(三)加强信用监管。

一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断完善。转发各领域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13份。编制上报盟行署《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年累计上报“信用内蒙古”全盟各旗区劳动保障领域、税务A级纳税人“红黑名单”7次共计69家,其中:劳动保障领域“红名单”47家、“黑名单”2家;税务A级纳税人红名单20家。

二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运营。经过我委近年来的不断协调和积极推进,盟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于2019年8月初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信用阿拉善”门户网站已上线运行。

三是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显著。随着全盟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企业因存在失信行为而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时受到限制,企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从而对信用修复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2019年,我委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共受理并修复行政处罚金沙苑生态集团、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海中信建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20件次。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理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情况,目前我委执法人员7人,有执法证的4人,其余3人计划申领执法证。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我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编印《制度汇编》、《执法工作手册》。

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综合信息平台、部门监管网站、综合服务大厅网站“双公示”板块和公示专栏,实时有效地公示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基本做到了“应示尽示”。2019年,全盟向“信用内蒙古”双公示系统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943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814条,行政处罚信息2617条。

五、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印发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学法计划》,通过网络进行公务员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集体学法、自主学法、党员干部领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政府投资条例》、《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市场化债转股培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金融知识、“信易贷”暨项目融资对接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普法骨干”、“互联网+监管”、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全盟党内法规业务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场次,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6·14”“征信助力小微与民营企业融资发展”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6·26”食品安全和禁毒宣传活动、“6·28”《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以及“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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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3-09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自治区、我盟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创建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统领、各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经过委党组专题研究,统一部署,制定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及《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牵头责任人,确定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推进举措,将责任压实,考核抓实,任务落实。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

(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审批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出台了《全盟发改系统项目审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盟本级和旗区相应的审批权限和范围。除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由盟级审批、不得再下放的项目外,按属地管辖原则实行分级审批。目前,取消和下放到旗区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比例已达到94.8%。

二是备案类项目实现了企业上网自主备案告知模式。企业只填写一张备案信息表,无需再到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手续。年综合能耗不满 1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单位只填写节能声明表,全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上门。

四是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一张网”模式改革。盟旗区所有非涉密项目要求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办理,获取项目编码后予以立项。“投资在线平台”在2018年下旬进行升级改版后,发改、自然资源局、住建等部门已开展多次并联审批。

(二)严格落实责任清单。

一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结合我委职能职责调整实际,编制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共24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二是按照政务服务局的相关要求,于8月9日至16日、11月21日分别开展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集中办公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与实施清单要素信息的填报、补充、审核、发布;梳理了事项目录清单和“应进必进”事项清单,明确了受理人、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我委3个办理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100%。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公开信息4篇,其中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3篇,新闻发布会发布词1篇。

二是决策和执行公开方面,公开工作动态189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信息53篇,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0篇(公开了批准服务信息37篇与2017-2019年的批准结果报表),最新修订的权责清单1篇和财政公开12篇(公开了2017-2019年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三是建设平台方面,作为行署网站的子网站,积极配合盟政务服务局开展调研、测试、修改等工作,完成了新版门户网站的第三次改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多媒体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2016-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报、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篇、领导分工、领导之窗、规划计划、政府文件等122篇。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19年,对《额济纳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35年)》、《阿拉善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召开部门讨论会、征求群众意见,吸纳公众合理建议。

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我委或由我委代拟盟委行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2019年出具合法性说明共8件。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内蒙古北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四次清理了以盟行署、行署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个,其中继续有效的7个,废止的2个(其中1个已重新修订),宣布失效的2个,因机构改革职能转移的2个。清理了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由我委代拟盟委、行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25个,其中失效1项、重新修订2项、职能划转3项,继续有效19个(含不予公开的保密件1个)。开展了“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我委或我委起草盟委、行署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1个,其中:废止2个,失效1个,继续有效18个。核实了2017年列入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和2017年度全面清理列入拟修订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了盟行署涉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由我委起草盟委、行署制发的7个规范性文件,经我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宣布废止4个,继续有效3个。

(三)加强信用监管。

一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断完善。转发各领域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13份。编制上报盟行署《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年累计上报“信用内蒙古”全盟各旗区劳动保障领域、税务A级纳税人“红黑名单”7次共计69家,其中:劳动保障领域“红名单”47家、“黑名单”2家;税务A级纳税人红名单20家。

二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运营。经过我委近年来的不断协调和积极推进,盟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于2019年8月初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信用阿拉善”门户网站已上线运行。

三是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显著。随着全盟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企业因存在失信行为而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时受到限制,企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从而对信用修复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2019年,我委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共受理并修复行政处罚金沙苑生态集团、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海中信建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20件次。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理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情况,目前我委执法人员7人,有执法证的4人,其余3人计划申领执法证。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我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编印《制度汇编》、《执法工作手册》。

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综合信息平台、部门监管网站、综合服务大厅网站“双公示”板块和公示专栏,实时有效地公示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基本做到了“应示尽示”。2019年,全盟向“信用内蒙古”双公示系统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943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814条,行政处罚信息2617条。

五、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印发了《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学法计划》,通过网络进行公务员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集体学法、自主学法、党员干部领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政府投资条例》、《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市场化债转股培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金融知识、“信易贷”暨项目融资对接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普法骨干”、“互联网+监管”、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全盟党内法规业务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场次,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6·14”“征信助力小微与民营企业融资发展”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6·26”食品安全和禁毒宣传活动、“6·28”《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以及“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