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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6/2020-0042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2-2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23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盟内企业复工复产

阿拉善盟商务局围绕“减轻疫情对商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复工复产和稳定发展”的核心目标,积极落实自治区商务厅23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盟内商务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商贸企业支持力度,巩固保供成果。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跨省区组织货源,协助大型超市、便利店、配送企业办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道,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支持批发市场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货源采购、调运、配送、补货。

二是主动引导电商企业发挥行业优势作用,支持全盟疫情防控。鼓励电商(网商)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促进当地农畜产品上线销售,帮助农牧民增收。为餐饮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上门送餐等新型服务。鼓励电商企业开展日常生活必需品、防疫商品、农资春耕备耕、农畜产品销售等。

三是支持物流配送新模式。鼓励商贸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方式,创新流通方式,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调发展。鼓励配送企业,加强与社区物业、便利店合作,开展“无接触服务”,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

四是主动服务外贸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包保服务机制作用,加强疫情时期对全盟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包保的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前预警预测,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强化沟通对接机制,对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生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中断等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逐项加以解决。按照自治区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自治区关于因素法下达的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用于商贸流通企业降低开工、复工成本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五是将上级政策落实到位。指导企业及时调整近期贸易促进活动,加大网上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的参与力度,稳定并扩大国际市场和销售渠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无法出国参展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联系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出口订单的外贸企业,协调金融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缓解企业周转资金紧张问题。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申领所需材料,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指导企业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为内外贸企业提供国家应对疫情方面的政策解读、复工风险防控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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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6/2020-0042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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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23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盟内企业复工复产

阿拉善盟商务局围绕“减轻疫情对商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复工复产和稳定发展”的核心目标,积极落实自治区商务厅23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盟内商务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商贸企业支持力度,巩固保供成果。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跨省区组织货源,协助大型超市、便利店、配送企业办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道,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支持批发市场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货源采购、调运、配送、补货。

二是主动引导电商企业发挥行业优势作用,支持全盟疫情防控。鼓励电商(网商)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促进当地农畜产品上线销售,帮助农牧民增收。为餐饮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上门送餐等新型服务。鼓励电商企业开展日常生活必需品、防疫商品、农资春耕备耕、农畜产品销售等。

三是支持物流配送新模式。鼓励商贸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方式,创新流通方式,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调发展。鼓励配送企业,加强与社区物业、便利店合作,开展“无接触服务”,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

四是主动服务外贸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包保服务机制作用,加强疫情时期对全盟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包保的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前预警预测,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强化沟通对接机制,对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生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中断等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逐项加以解决。按照自治区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自治区关于因素法下达的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用于商贸流通企业降低开工、复工成本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五是将上级政策落实到位。指导企业及时调整近期贸易促进活动,加大网上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的参与力度,稳定并扩大国际市场和销售渠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无法出国参展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联系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出口订单的外贸企业,协调金融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缓解企业周转资金紧张问题。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申领所需材料,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指导企业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为内外贸企业提供国家应对疫情方面的政策解读、复工风险防控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