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XSB/2020-00401 | 发布机构: | 行署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督查反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2-21 | |
公文时效: |
关于全盟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督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2-21 14:55
- 浏览次数:
近日,盟行署督查室对全盟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2019年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建设情况
全盟旅游重点监控项目共16个,计划总投资12.43亿元,其中列入自治区、盟本级重点文化旅游项目9个,计划投资10.24亿元,其他重点建设项目7个,计划投资2.19亿元。截至7月末,已开工项目13个,未开工项目3个(阿拉善梦想汽车文化主题公园、乌兰布和沙漠露营基地、策克口岸游客服务中心),完成投资1.8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额的15.04%。
(二)宣传推介情况
今年,我盟开展了文化旅游素材库建设工作,征集全盟文化旅游宣传标语,统筹策划了“周游阿拉善”“花季旅游”等阿拉善文化旅游季相关活动,设计推出了“心灵放空”“迎春赏花大漠休闲”等精品旅游线路。文旅企业借助赴外参展和“旅游大篷车”等活动形式,累计拜访旅行商540余家,达成118家合作意向。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现场直播、抖音等平台开展宣传,全面提升了活动的传播速度并扩大了影响,助推全盟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三)旅游产业接待外来游客能力情况
截至7月底,全盟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698.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7%和18.05%。其中:国内过夜游客256.57万人次,收入51.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20.87%;入境游游客2.28万人次,收入2.49亿元;一日游游客436万人次,收入12.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7%和4.9%。
(四)旅游产业带动就业情况
目前,全盟A级景区达到28家,其中国家4A级景区13家;星级饭店21家;旅行社(含分社)26家;星级牧家游接待户94家。我盟有5.43万人依托文化旅游业从事餐饮业、民族服饰、旅游旅店、奇石和民族首饰等三产增加收入,吸纳城镇居民参与旅游相关行业就业3万多人,参与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的农牧民1.67万人,占全盟农牧民总数的29.9%。
(五)新兴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强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旅游+”战略,打造新业态旅游产品,推进新兴旅游产业发展。一是发展“旅游+体育”。举办第八届亚太地区商学院沙漠挑战赛(简称“亚沙赛”),覆盖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澳门等地区以及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泰国等40余个地区和国家,本次大赛共有来自亚太地区105所顶级商学院的2700多名商界精英参赛。为把“亚沙赛”打造成为“阿拉善越野e族英雄会”姊妹篇“阿拉善徒步英雄会”,丰富赛事文化旅游内容,助推我盟四季旅游发展,在本次大赛中我盟同时举办了2019·阿拉善文化旅游季启动仪式。经世界纪录认证(WRCA)官方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本届亚沙赛中共有2592名挑战者在阿拉善腾格里沙漠完成了徒步挑战,该活动最终被认证为“最大规模的沙漠徒步挑战赛”世界纪录。二是发展“旅游+文化”。不断挖掘文旅融合演艺项目,推出了《王府盛宴》、《东风呼啸起》等大型实景剧,推动了文旅融合发展,丰富了我盟文化体育旅游节庆活动品牌,节会带动了全盟60%以上的旅游市场。三是发展“旅游+研学”。通过设置沙漠探索、体验贺兰山、体验蒙元民俗文化、培养环保理念、蒙古族学校观摩交流等课程“探秘”苍天般的阿拉善,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理能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盟研学游共接待团队197批次,游客达1.53万人,同比增长283%,实现旅游收入近8000万元,主要客源地为北京、重庆、江苏、四川、甘肃、山西、武汉等省市 。
二、影响和制约我盟旅游产业发展的问题
(一)知名文化旅游名牌匮乏,资源利用率低,市场发育不足
我盟目前没有一家国家5A级景区,这与阿拉善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并不相称。我盟对具有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文物古迹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等重点文化旅游产品整合开发不够,造成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的闲置。加之文化旅游产业与传统产业、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业态的融合不够,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缓慢,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难以提高。节庆活动期间“热火朝天”,结束之后“冷锅冷灶”,未能形成市场运作的持续性和延续性,如阿左旗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和额济纳旗国际金秋胡杨节。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强
旅游产业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阿左旗、阿右旗以沙漠类景区为主,额济纳旗以胡杨观光景区为主。旅游产业要素(食、住、游、行、玩)发展不完善,与其他产业融合不够。旅游产品种类较少、层次偏低。“游”的项目单一,“购”的产品缺乏特色,“娱”的项目严重匮乏,景区景点内容单调,对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文化含量明显不足。游客在我盟停留时间短、消费少,多数景区的收入主要来自门票。
(三)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项目推动力不足
一是旅游产业基金、资本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二是具有市场潜力的旅游资源仍处于初步开发阶段,如阿右旗巴丹吉林沙漠旅游景区、居延遗址公园等,因建设资金面广量大,融资难度较大,导致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较小、景区建设迟缓,严重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三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发展旅游产业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够。目前阿右旗旅游开发主体全部为国有企业,无民营资金参与,后继乏力。
(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
一是“慢走快游”现象突出。我盟远离旅游客源市场,旅游线路长,境内景区景点分散,可进入性差。全盟机场航线少,航班密度低,且正点运行保障率低。铁路方面,境内只有临哈客运铁路辐射额济纳旗,对阿左旗、阿右旗沙漠旅游核心区影响带动小。公路方面,公路等级低,特别是出口公路与甘肃、宁夏等毗邻地区差距较大;盟内一些主干线路长期处于修路状态,便道、特别是便道与主道衔接处通行条件差,严重影响了轿车、中巴、大巴等旅游车辆的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简单粗放,许多路段限速标志与现实通行条件不符,或延长了游客的通行时间、或增加了游客的违章记录,游客反映十分强烈。二是服务设施建设不配套,旅游车辆租赁业务滞后。阿拉善盟餐饮、住宿、加油、厕所、标识标牌等服务设施仍不能完全满足游客要求,景点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建设标准较低,“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综合要素配套还不完善;“商(商务旅游)、养(养生旅游)、学(研学旅游)、闲(休闲度假)、情(情感旅游)、奇(探奇旅游)”等新兴旅游发展滞后;缺乏5A级景区、5星级酒店、百强旅行社等“龙头”带动。三是智慧旅游发展滞后。我盟对智慧旅游认识不到位,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缓慢,根据机票、酒店、景点门票等的预订数据,提前分析游客需求的手段缺失,指导旅游企业及时调整营销、经营手段,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不足。同时,通过移动端进行旅游景区流量、服务查询,进行电子导览等相关服务平台建设处于空白状态,许多景区甚至无法保障通讯信号,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游客的体验。
(五)旅游行业管理和政策扶持不到位
旅游淡旺季明显,特别是盟内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额济纳金秋胡杨节等重大节庆期间,节庆所在地一床难求、房价疯涨,一些餐饮业也随之涨价,既损害了游客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地区形象。许多游客采取自备方便餐解决吃的问题,在车内住宿或到周边地区居住,一些游客临时改变计划去其他地方旅游,甚至一些游客在网上发布了一些负面言论。从长远看,不仅严重损害了本地区住宿、餐饮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不利于全盟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需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旺季随意涨价、淡季竞相压价等无序不正当竞争行为。我盟旅游奖励扶持政策已到期废除,无新的旅游奖励扶持政策,导致旅游企业及部分通过参与旅游转产就业的农牧民积极性明显降低,旅游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减弱。
三、建议及对策
(一)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演艺市场,提升旅游资源开发层次和水平
引入民间资本和人才,在具备一定规模条件的景区策划以民族歌舞、民俗等为主题的景区演艺项目,在景区内设置小型剧院或露天演出,形成不同规模、功能各异、表演频次穿插的演艺剧目体系。深化重点景区文化主题定位,强化文化符号认知,塑造富有渲染效果、符合景区文化特点和对商业运作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鼓励民间演艺市场主体发展,采取资金扶持、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鼓励阿拉善盟民间艺术团体发起设立演出公司,通过挖掘地方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剧目、舞蹈,与盟内外重点景区合作,提供演出剧目,丰富旅游演艺形态。
(二)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文旅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推进文化旅游与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乡村现代化、商贸服务、航空体验、健康养生养老、现代工业等融合发展,加快发展自驾游、低空游等文化旅游新业态,在产品中融入情感性、差异性、参与性等特点,为游客提供参与性和亲历性活动,增加游客的体验性。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盟内旅游景区(点)、度假基地和主题公园,规划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路网,搭建起便捷、安全、舒适的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以巴彦浩特为中心、五个骨干文化旅游城镇和十个主要景区间的高等级公路大环线,全面提高我盟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三是进一步打响旅游文化节会和体育赛事品牌。在继续做精做强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额济纳旗国际金秋生态胡杨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等传统品牌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打造阿拉善国际骆驼文化旅游节、亚太地区商学院沙漠挑战赛、腾格里沙漠文化艺术节和乌兰布和沙漠国际户外徒步节等重要节庆活动,推动阿拉善成为全国沙漠体育、文化节庆活动中心。四是持续推动阿拉善文创产品的研发营销。在与中央美院成功合作的经验基础上,继续加强“苍天般的礼物”等文创品牌的营销推广,统筹盟内规模景区建设文创产品展示销售集聚区,为相关文化企业搭建营销平台,提高本土文创品牌市场认可度;利用“阿拉善英雄会”品牌效应,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服装、运动品牌的合作,推出“英雄会”系列联名产品。五是扩大和引导文化和旅游新型消费模式。大力开发更具文化内涵、更有吸引力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推进善石文创、驼乡文创产业发展,举办好“创意•阿拉善”文创大赛,汇集更多优秀文创旅游产品,打响“苍天般的礼物”品牌。六是结合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完善精品旅游线路规划。全力打造民俗文化游、休闲度假康养游、探险体验游、航天科技游、沙漠徒步游、自驾游等多条精品旅游线路。
(三)深入实施精准营销战略,培育产业品牌,加强文化旅游产品营销
统一使用阿拉善城市LOGO,形成合力推广“苍天般的阿拉善”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策划举办“阿拉善文化旅游专题推介会”,邀请媒体、旅行商到阿拉善采风踩线,同时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微视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拓展阿拉善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
(四)加强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水平
一是补短板,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旅游集散咨询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自觉将公共文化旅游资源融入服务中去,构建新型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旅游服务全面融合,提档升级。二是提效能,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在服务旅游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在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底蕴深厚、资源富集的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兴建和举办村史馆、民俗馆、非遗传习所、特色博物馆等设施,宣传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风民俗,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完善文化旅游设施,丰富游客旅游体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五)着力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营造文明文化旅游环境
一是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应用,实现旅行社和导游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四个全覆盖”。加大标准落实力度,以管理促发展,不断增强行业实力和竞争力,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文明旅游环境。二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新兴文化市场经营业态的日常监管和引导,做好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三是大力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强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六)加快推进智慧文化旅游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智慧服务体系、智慧管理体系、智慧营销体系、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通用基础软件、大数据系统、IT基础设施等核心项目,推动实现行政服务职能智能运行、游者“智慧旅游”、企业网络运营的发展态势,以及重点旅游公路沿线、3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