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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六稳”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根据我盟整体为四类地区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坚持全盟“一盘棋”,落实好四类地区“外防输入、精准预警”防控要求,在全力阻击疫情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证正常经济社会运行,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继续抓好疫情防控

(一)织密织牢三道防线

1.守住交通卡口防线。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等重点出入口管控,落实体温检测排查等各项措施,把好外来人员进入我盟第一道关口,严防疫情输入。

2.守好社区(嘎查村)管控防线。在现有网格化、专业化、地毯式排查管控的基础上,继续巩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成果,继续做好重点人员的追踪和集中管理工作,落实旗区防控主体责任,严防盟内发生疫情。

3.把住就诊筛查防线。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服务,落实新冠肺炎诊疗规范和防控方案,尽快检查、及早排查、及时转诊。强化医疗机构内部防控,严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

(二)突出抓好疫情防控两个环节

1.落实“外防输入”。综合考虑环盟周边疫情形势,把“外防输入”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出入盟交通要道继续加强防控检疫,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通行效率,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检测措施,实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做到重点人员不脱管、工作衔接不脱节。农村牧区要发挥基层卫生院、乡村医生等医疗队伍的作用,持续做好农牧民防疫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及转诊工作。边境边界苏木镇、嘎查村要充分发挥“都贵楞”、戍边户的作用,严防外来人员未经防控检疫进入我盟。

2.实施“精准预警”。加强与周边地区信息互通共享,发挥好盟市间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大对疫情形势和人员流动的动态研判,视情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管理重点疫区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确保追踪到位,管控到位。各旗区要结合实际做好防控能力评估,杜绝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简单做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统筹各类医疗机构、人员、物资,实施分类管理、梯队部署,做好防控突发疫情和防大疫准备。

三、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推动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工复工

1.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盟要建立全产业链协调运行调度机制,各旗区要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成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专班,紧扣物流、用工、防护物资保障等重要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关于保障市场供应、产业政策扶持、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好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5条措施,通过加大信贷融资创业担保、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租金、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等降低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等稳供保障。落实拟复工企业法人在岗要求,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复工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有序组织工人返岗。对因缺少劳动力不能正常复工复产的企业,积极制定用工替代方案,加强劳务供需对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资金、原材料供应以及用工、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需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疫情防控、治欠保支的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专项推进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实施重点项目包联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复工。对新建项目要加大调度协调力度,帮助企业落实好土地、环保、资金、电力、交通、能耗等要素资源,并联推进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做好施工前各项进场准备,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续建项目要主动对接、及时跟进,帮助企业梳理制定复工方案,逐一确定复工时间,扫清项目复工障碍,确保开春解冻就能复工建设。

3.强化审批服务。积极推行在线审批,实行“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完善网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机制,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开通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绿色通道。凡备案项目,一律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不见面办理。对行政审批事项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的事项,由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实行网上受理、马上办理。对受理后需要进行现场审查(核查、评审)的,可由审批部门根据情况考虑提供容缺审批、先证后核等服务;原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证后核查或检查事项,由审批部门与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约定核查时间。

(二)分类推进商贸服务业恢复营业

1.分类施策,积极恢复市场活力。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且人员流量可控的集贸市场、公交客运、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运输、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在落实防控措施、符合行业防控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恢复营业。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公益类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度开放。影剧院、网吧、KTV、舞厅、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等文体娱乐场馆暂缓开放。

2.明确责任,切实规范经营管理。各类商贸服务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经营场所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掌握上岗员工近期动态,严格做好员工防护、体温测量及场所消杀等工作,确保员工和消费者安全健康。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细化措施,确保防控有力有效。对商贸服务业实施一业一策,盟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重点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导性管理规范,各旗区要认真检查、抓好落实。各类商贸服务业要按指导性管理规范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计划,开业前必须准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用品和测温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加强消毒、通风和清洁卫生,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对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动态控制进入经营场所人员数量,及时做好劝导分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旗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帮助指导,确保各类经营场所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着力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1.完善保障和服务。盟、旗农牧部门要积极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确保农资运输畅通,支持帮助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企业加快复产,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提供整村(嘎查村)、整社(合作社)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全力保障生产所需。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加强气象灾害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落实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生产咨询、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培训和指导。结合农牧业生产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必要的实地指导,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提高春耕备耕质效。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以嘎查村、合作社为单位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积极引导农机使用范围,发挥农机播种效率高、可减少人员聚集的优势,保障春耕春播顺利开展。加强在田设施农业生产管理,抓好闲置温棚恢复生产,努力提高蔬菜自给能力。加强以接羔保育、畜禽补栏为主的春季畜牧业生产,提高种畜禽、饲草料、兽药供给能力,推动乳、肉、绒、蛋加工企业正常生产。

3.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大春季集中免疫力度,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行动,落细落实监测排查、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突出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应对准备。

(四)全面保障人流物流畅通

1.有序恢复盟内交通秩序。在进入我盟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主要道口加强人员部署,优化工作流程,统筹管控疏导,继续织密织牢防控网,确保防控有序、道路畅通。逐步撤除盟内临时设置的交通检疫点,保证盟内道路畅通、人员出行便捷。盟内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车要在做好全面消杀防控和司乘人员防护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运营。要在汽车站集中做好乘客体温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严格控制客座率,中途严禁随意上下客。临时取消的航班、铁路客运班线由铁航中心商卫健委向指挥部报批后恢复。

2.确保物流渠道畅通。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按照“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绿色通道”政策,对执行紧急运输任务的运力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坚决禁止各类“硬阻断”交通行为,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3.恢复盟内人员正常流动。有序恢复盟内三旗四区间人员正常流动,不再实行目的地隔离管理。盟内已进行登记的常住人员、解除观察隔离的人员在盟内活动实行“一证一码”常态化登记管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出行原则上不再进行管控和限制。各小区和平房区重要路口的疫情防控登记点要优化工作流程、合理调配值守人员,继续做好防控措施,确保排查有序、出入顺畅。

(五)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1.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市场监测调度,切实抓好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组织物资调运、投放,保证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加强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的物资供应,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偏远地区农牧民生活所需,做到防控不漏一人,保供不留盲区。

2.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眼人民群众就医保健需求,在加强定点医院能力建设和诊疗管理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提供指导、创造条件,尽快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诊营业。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在线教育准备,适时开展线上授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待疫情结束后尽快恢复教学秩序。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缓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3.高度关注就业问题。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建立企业复工应急协调机制,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紧缺用工提供精准服务,创新供需对接形式,开展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及时发布供需信息,为就业人群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积极引导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六)统筹推进稳增长各项举措

1.促进消费升级。发展壮大健康、养老、抚育、家政服务业,努力弥补疫情期间的缺口。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和特色农畜产品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深入推进农畜产品进城等农村牧区电商发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城乡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建设,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顺应疫情催生的“不见面、不接触”等新需求,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恢复市场活力。

2.稳定市场预期。围绕“六稳”工作,密切监测疫情对经济运行和不同行业、企业的影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和预案准备,提高政策响应效率。积极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全力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积极推动口岸恢复通关,协助解决物资通关和物流运输等问题。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理,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做好疫情信息通报,及时回应热点关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立复工复产及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风险防范。统筹管控疫情防控风险和经济运行风险,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应对风险。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坚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能层层加码、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各旗区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台落实意见和方案。

(四)加强考核问责。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在疫情防控和推进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阿拉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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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六稳”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根据我盟整体为四类地区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坚持全盟“一盘棋”,落实好四类地区“外防输入、精准预警”防控要求,在全力阻击疫情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证正常经济社会运行,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继续抓好疫情防控

(一)织密织牢三道防线

1.守住交通卡口防线。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等重点出入口管控,落实体温检测排查等各项措施,把好外来人员进入我盟第一道关口,严防疫情输入。

2.守好社区(嘎查村)管控防线。在现有网格化、专业化、地毯式排查管控的基础上,继续巩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成果,继续做好重点人员的追踪和集中管理工作,落实旗区防控主体责任,严防盟内发生疫情。

3.把住就诊筛查防线。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服务,落实新冠肺炎诊疗规范和防控方案,尽快检查、及早排查、及时转诊。强化医疗机构内部防控,严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

(二)突出抓好疫情防控两个环节

1.落实“外防输入”。综合考虑环盟周边疫情形势,把“外防输入”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出入盟交通要道继续加强防控检疫,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通行效率,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检测措施,实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做到重点人员不脱管、工作衔接不脱节。农村牧区要发挥基层卫生院、乡村医生等医疗队伍的作用,持续做好农牧民防疫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及转诊工作。边境边界苏木镇、嘎查村要充分发挥“都贵楞”、戍边户的作用,严防外来人员未经防控检疫进入我盟。

2.实施“精准预警”。加强与周边地区信息互通共享,发挥好盟市间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大对疫情形势和人员流动的动态研判,视情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管理重点疫区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确保追踪到位,管控到位。各旗区要结合实际做好防控能力评估,杜绝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简单做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统筹各类医疗机构、人员、物资,实施分类管理、梯队部署,做好防控突发疫情和防大疫准备。

三、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推动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工复工

1.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盟要建立全产业链协调运行调度机制,各旗区要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成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专班,紧扣物流、用工、防护物资保障等重要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关于保障市场供应、产业政策扶持、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好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5条措施,通过加大信贷融资创业担保、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租金、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等降低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等稳供保障。落实拟复工企业法人在岗要求,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复工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有序组织工人返岗。对因缺少劳动力不能正常复工复产的企业,积极制定用工替代方案,加强劳务供需对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资金、原材料供应以及用工、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需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疫情防控、治欠保支的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专项推进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实施重点项目包联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复工。对新建项目要加大调度协调力度,帮助企业落实好土地、环保、资金、电力、交通、能耗等要素资源,并联推进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做好施工前各项进场准备,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续建项目要主动对接、及时跟进,帮助企业梳理制定复工方案,逐一确定复工时间,扫清项目复工障碍,确保开春解冻就能复工建设。

3.强化审批服务。积极推行在线审批,实行“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完善网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机制,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开通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绿色通道。凡备案项目,一律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不见面办理。对行政审批事项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的事项,由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实行网上受理、马上办理。对受理后需要进行现场审查(核查、评审)的,可由审批部门根据情况考虑提供容缺审批、先证后核等服务;原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证后核查或检查事项,由审批部门与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约定核查时间。

(二)分类推进商贸服务业恢复营业

1.分类施策,积极恢复市场活力。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且人员流量可控的集贸市场、公交客运、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运输、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在落实防控措施、符合行业防控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恢复营业。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公益类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度开放。影剧院、网吧、KTV、舞厅、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等文体娱乐场馆暂缓开放。

2.明确责任,切实规范经营管理。各类商贸服务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经营场所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掌握上岗员工近期动态,严格做好员工防护、体温测量及场所消杀等工作,确保员工和消费者安全健康。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细化措施,确保防控有力有效。对商贸服务业实施一业一策,盟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重点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导性管理规范,各旗区要认真检查、抓好落实。各类商贸服务业要按指导性管理规范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计划,开业前必须准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用品和测温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加强消毒、通风和清洁卫生,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对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动态控制进入经营场所人员数量,及时做好劝导分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旗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帮助指导,确保各类经营场所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着力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1.完善保障和服务。盟、旗农牧部门要积极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确保农资运输畅通,支持帮助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企业加快复产,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提供整村(嘎查村)、整社(合作社)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全力保障生产所需。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加强气象灾害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落实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生产咨询、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培训和指导。结合农牧业生产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必要的实地指导,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提高春耕备耕质效。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以嘎查村、合作社为单位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积极引导农机使用范围,发挥农机播种效率高、可减少人员聚集的优势,保障春耕春播顺利开展。加强在田设施农业生产管理,抓好闲置温棚恢复生产,努力提高蔬菜自给能力。加强以接羔保育、畜禽补栏为主的春季畜牧业生产,提高种畜禽、饲草料、兽药供给能力,推动乳、肉、绒、蛋加工企业正常生产。

3.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大春季集中免疫力度,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行动,落细落实监测排查、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突出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应对准备。

(四)全面保障人流物流畅通

1.有序恢复盟内交通秩序。在进入我盟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主要道口加强人员部署,优化工作流程,统筹管控疏导,继续织密织牢防控网,确保防控有序、道路畅通。逐步撤除盟内临时设置的交通检疫点,保证盟内道路畅通、人员出行便捷。盟内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车要在做好全面消杀防控和司乘人员防护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运营。要在汽车站集中做好乘客体温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严格控制客座率,中途严禁随意上下客。临时取消的航班、铁路客运班线由铁航中心商卫健委向指挥部报批后恢复。

2.确保物流渠道畅通。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按照“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绿色通道”政策,对执行紧急运输任务的运力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坚决禁止各类“硬阻断”交通行为,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3.恢复盟内人员正常流动。有序恢复盟内三旗四区间人员正常流动,不再实行目的地隔离管理。盟内已进行登记的常住人员、解除观察隔离的人员在盟内活动实行“一证一码”常态化登记管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出行原则上不再进行管控和限制。各小区和平房区重要路口的疫情防控登记点要优化工作流程、合理调配值守人员,继续做好防控措施,确保排查有序、出入顺畅。

(五)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1.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市场监测调度,切实抓好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组织物资调运、投放,保证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加强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的物资供应,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偏远地区农牧民生活所需,做到防控不漏一人,保供不留盲区。

2.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眼人民群众就医保健需求,在加强定点医院能力建设和诊疗管理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提供指导、创造条件,尽快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诊营业。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在线教育准备,适时开展线上授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待疫情结束后尽快恢复教学秩序。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缓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3.高度关注就业问题。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建立企业复工应急协调机制,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紧缺用工提供精准服务,创新供需对接形式,开展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及时发布供需信息,为就业人群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积极引导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六)统筹推进稳增长各项举措

1.促进消费升级。发展壮大健康、养老、抚育、家政服务业,努力弥补疫情期间的缺口。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和特色农畜产品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深入推进农畜产品进城等农村牧区电商发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城乡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建设,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顺应疫情催生的“不见面、不接触”等新需求,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恢复市场活力。

2.稳定市场预期。围绕“六稳”工作,密切监测疫情对经济运行和不同行业、企业的影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和预案准备,提高政策响应效率。积极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全力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积极推动口岸恢复通关,协助解决物资通关和物流运输等问题。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理,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做好疫情信息通报,及时回应热点关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立复工复产及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风险防范。统筹管控疫情防控风险和经济运行风险,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应对风险。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坚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能层层加码、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各旗区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台落实意见和方案。

(四)加强考核问责。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在疫情防控和推进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