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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4/2020-0355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12-02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盟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服务社会造林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盟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依规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盟湿地保护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盟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保护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盟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盟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进行保护监督管理。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盟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自治区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草原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全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组织指导实施相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盟应急管理局,以盟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扑救工作。

10.负责推进全盟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盟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盟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1.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盟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盟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盟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指导全盟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4.承担国有重点林区的相关管理职责。

15.负责拟订全盟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沙产业项目储备、立项、实施,沙产业科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相关工作。负责沙产业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等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盟本级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数据包括:局机关决算和局属二级单位决算。

(一)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构情况

阿盟林业和草原局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5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家.

(二)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阿拉善盟森林公安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阿拉善盟林业研究所(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阿拉善盟林业工作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阿拉善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阿拉善盟林木种苗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阿拉善盟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7 阿拉善盟航空护林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9 阿拉善盟草原工作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1 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注:阿拉善盟森林公安局于2020年1月转隶至阿盟公安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未单位建账,由阿盟林业和草原局代编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决算收入总计10182.16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7844万元增加2338.16万元,增加29.8%;支出总计10182.16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7844万元增加2338.16万元,增加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决算7872.48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5964万元增加1908.48万元,增加32%。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决算7872.48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5964万元增加1908.48万元,增加32%。

2019年决算收入、支出及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预算未包含在我局汇总数内,所以决算收支增加幅度较大。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8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40.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1.87万元;支出总计10,182.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86.1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70.76万元,增长51.7%;支出总计增加3,470.76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决算包含在我局决算汇总数,2018年未含这四个单位。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4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3.34万元,占90.4%;事业收入240.88万元,占5.5%;其他收入176.07万元,占4.1%。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9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01万元,占64%;项目支出1,402.04万元,占36%。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2.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49.15万元;支出总计7,872.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87.8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10.76万元,增长72.6%;支出增加3,310.76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决算包含在我局决算汇总数,2018年未含这四个单位。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84.62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76万元,占65.7%;项目支出1,264.86万元,占34.3%。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6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25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明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4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50.1%。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未到付款期限,未实现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占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占95.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阿拉善盟世界地质公园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会议。较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阿拉善盟世界地质公园派员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会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万元,用于阿盟航空护林站购置特种车辆。车均购置费15.4万元,较上年增加66.89万元,主要原因是阿盟航空护林站按照建设方案购置特种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用于购置车辆保险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用、维护费用等,车均运维费1.61万元,较上年增加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转隶四个二个级单位,车辆运行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万元,接待38批次,共接待26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在我盟考察、调研、检查、督导工作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用餐标准,接待费用下降。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部门预算,并按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并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注重单位资产管理,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事制度;构建新型劳动和谐关系,提升公共基本服务能力,较好的实现了社会保障服务功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无绩效项目的评价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75万元,比2018年减少91.52万元,降低4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时森林公安局将项目支出结转为基本支出,填列错误,本年度相关支出做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5万元,比2018年增加190.86万元,增长51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政府采购支出共涉及两个单位,阿盟林草局采购特种用途车辆185.77万元,阿盟草原站采购货物支出4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6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机关及二级单位保障机要通信、保障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工作;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执行需要保障安全的公务活动、突发事件等应急工作;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执法执勤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主要用于为二级单位开展专业业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主要是用于二级事业单位未参加车改的公务用车及部分报废未处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娜    联系电话:0483-83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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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盟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服务社会造林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盟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依规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盟湿地保护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盟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保护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盟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落实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盟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进行保护监督管理。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盟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自治区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草原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全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组织指导实施相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盟应急管理局,以盟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扑救工作。

10.负责推进全盟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盟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盟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1.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盟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盟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盟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指导全盟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4.承担国有重点林区的相关管理职责。

15.负责拟订全盟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沙产业项目储备、立项、实施,沙产业科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相关工作。负责沙产业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等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盟本级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数据包括:局机关决算和局属二级单位决算。

(一)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构情况

阿盟林业和草原局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5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家.

(二)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阿拉善盟森林公安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阿拉善盟林业研究所(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阿拉善盟林业工作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阿拉善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阿拉善盟林木种苗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阿拉善盟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7 阿拉善盟航空护林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9 阿拉善盟草原工作站(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参公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1 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注:阿拉善盟森林公安局于2020年1月转隶至阿盟公安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未单位建账,由阿盟林业和草原局代编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决算收入总计10182.16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7844万元增加2338.16万元,增加29.8%;支出总计10182.16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7844万元增加2338.16万元,增加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决算7872.48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5964万元增加1908.48万元,增加32%。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决算7872.48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5964万元增加1908.48万元,增加32%。

2019年决算收入、支出及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预算未包含在我局汇总数内,所以决算收支增加幅度较大。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8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40.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1.87万元;支出总计10,182.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86.1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70.76万元,增长51.7%;支出总计增加3,470.76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决算包含在我局决算汇总数,2018年未含这四个单位。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4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3.34万元,占90.4%;事业收入240.88万元,占5.5%;其他收入176.07万元,占4.1%。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9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01万元,占64%;项目支出1,402.04万元,占36%。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2.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49.15万元;支出总计7,872.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87.8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10.76万元,增长72.6%;支出增加3,310.76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新增单位的2019年决算包含在我局决算汇总数,2018年未含这四个单位。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84.62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76万元,占65.7%;项目支出1,264.86万元,占34.3%。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6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25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明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增加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政府机构改革,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转隶四个二级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站、阿拉善盟草原监督所、阿拉善盟沙漠地质公园管理局、阿拉善盟沙产业规划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4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50.1%。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未到付款期限,未实现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占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占95.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阿拉善盟世界地质公园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会议。较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阿拉善盟世界地质公园派员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会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万元,用于阿盟航空护林站购置特种车辆。车均购置费15.4万元,较上年增加66.89万元,主要原因是阿盟航空护林站按照建设方案购置特种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用于购置车辆保险费用、公务用车燃料费用、维护费用等,车均运维费1.61万元,较上年增加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转隶四个二个级单位,车辆运行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万元,接待38批次,共接待26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在我盟考察、调研、检查、督导工作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用餐标准,接待费用下降。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部门预算,并按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并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注重单位资产管理,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事制度;构建新型劳动和谐关系,提升公共基本服务能力,较好的实现了社会保障服务功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无绩效项目的评价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75万元,比2018年减少91.52万元,降低4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时森林公安局将项目支出结转为基本支出,填列错误,本年度相关支出做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5万元,比2018年增加190.86万元,增长51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政府采购支出共涉及两个单位,阿盟林草局采购特种用途车辆185.77万元,阿盟草原站采购货物支出4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6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机关及二级单位保障机要通信、保障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工作;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执行需要保障安全的公务活动、突发事件等应急工作;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执法执勤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主要用于为二级单位开展专业业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主要是用于二级事业单位未参加车改的公务用车及部分报废未处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娜    联系电话:0483-83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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