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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0-0007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1-06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8]52号),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促进全盟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建立地下水预警长效机制,2019年7月30日,结合我盟实际,盟水务局起草了《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盟发改委、盟农牧局、盟住建局等相关盟直部门和各旗区的意见,针对各旗区和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于2019年11月29日提交行署常务会审议,并根据会议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行署印发实施。

  二、关于《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

  本方案主要有总体要求、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

  其中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实现到2020年,逐步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地下水管理制度;到2025年,实现地下水重点用水户监控计量设施全覆盖,加快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等治理目标。

  第二部分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主要从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地下水“五控”制度、加快地下水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和建立考核与问责制度等六个方面对具体落实措施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主要从治理主体责任、农业超采区治理、工业超采区防治和城镇超采区防治四个方面明确了治理措施。其中,农业超采区治理是我盟近期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重点工作,因此对自治区提出的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计量监测、细化水权、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限额征收水资源税等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了目标和责任。例如制定了到2020年四个超采地下水井灌区的耕地90%以上实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开展订单农业种植生产,在超采区大力推广种植优质的有机节水作物;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各灌区取用水总量,严格落实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准入”制度;认真落实超限额征收水资源税的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制度等详细的举措,并明确了具体责任落实单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节水意识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

       解读人:阿拉善盟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发全

        

       文件解读: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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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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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8]52号),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促进全盟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建立地下水预警长效机制,2019年7月30日,结合我盟实际,盟水务局起草了《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盟发改委、盟农牧局、盟住建局等相关盟直部门和各旗区的意见,针对各旗区和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于2019年11月29日提交行署常务会审议,并根据会议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行署印发实施。

  二、关于《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

  本方案主要有总体要求、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

  其中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实现到2020年,逐步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地下水管理制度;到2025年,实现地下水重点用水户监控计量设施全覆盖,加快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等治理目标。

  第二部分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主要从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地下水“五控”制度、加快地下水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和建立考核与问责制度等六个方面对具体落实措施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主要从治理主体责任、农业超采区治理、工业超采区防治和城镇超采区防治四个方面明确了治理措施。其中,农业超采区治理是我盟近期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重点工作,因此对自治区提出的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计量监测、细化水权、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限额征收水资源税等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了目标和责任。例如制定了到2020年四个超采地下水井灌区的耕地90%以上实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开展订单农业种植生产,在超采区大力推广种植优质的有机节水作物;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各灌区取用水总量,严格落实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准入”制度;认真落实超限额征收水资源税的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制度等详细的举措,并明确了具体责任落实单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节水意识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

       解读人:阿拉善盟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发全

        

       文件解读: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