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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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由阿盟民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m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50565
电子邮箱:alsmmzjxxk@126.com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民政局大楼7楼708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阿盟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阿民发[2019]228号),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进一步完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牵头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并对外公布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相关工作情况
通过“行风热线”、《阿拉善日报》、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形式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法》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及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阿盟民政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工作动态138条,领导之窗4条,通知公告12条,政策解读2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8条,规划计划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信息5条,权责清单1条,财政公开1条。“阿拉善盟民政局”微信公众账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44条,订阅数达543个;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09条,关注量达143个。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解读材料同时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1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情况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办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环境诉求权益。201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阿盟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因机关工作人员紧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部分信息的质量和实效还需加强;三是发挥新媒体作用不够充分,订阅量和关注量较低。
今后,我局会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针对突出问题,强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收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阿拉善盟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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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由阿盟民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m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50565
电子邮箱:alsmmzjxxk@126.com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民政局大楼7楼708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阿盟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阿民发[2019]228号),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进一步完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牵头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并对外公布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相关工作情况
通过“行风热线”、《阿拉善日报》、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形式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法》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及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阿盟民政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工作动态138条,领导之窗4条,通知公告12条,政策解读2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8条,规划计划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信息5条,权责清单1条,财政公开1条。“阿拉善盟民政局”微信公众账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44条,订阅数达543个;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09条,关注量达143个。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解读材料同时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1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情况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办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环境诉求权益。201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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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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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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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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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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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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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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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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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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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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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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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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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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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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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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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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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阿盟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因机关工作人员紧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部分信息的质量和实效还需加强;三是发挥新媒体作用不够充分,订阅量和关注量较低。
今后,我局会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针对突出问题,强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收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