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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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全盟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中,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亲自组织部署,先后3次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指导。班子成员不断加强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坚持目标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深入进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工作。目前,认领国家库事项23项,认领自治区库事项3项。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我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重新确定保留行政权力118项。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所属的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等管理事项彻底脱钩。积极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盟旗民政部门都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将适合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事项由社会组织提供。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自治,对嘎查村社区组成人员进行了3次排查,清理补齐12名成员。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修订工作,目前基本完成。登记备案的社团组织全部建立公约制度。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先进性建设,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等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根据阿盟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阿司发[2019]41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以行署、行署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文件14件,拟修改的1件,废止的1件;以阿盟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将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行政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修订《阿盟民政局局党组工作规则》,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实施,同时根据要求不断完善。二是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审议稿)已拟定,待上会后印发。三是常年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就工作中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提供帮助和咨询。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执法科室认真学习领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字[2019]9号)要求,相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建立了《阿盟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制定《阿盟民政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应诉义务,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委托代理行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重大决策及时听取其意见。二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单位负责人积极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民政部门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了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盟信访局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三项改革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对2000年以来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了反复清理,及时组织深入群众中进行摸排、化解矛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每月按时排查上报行政复议中扫黑除恶排查情况,未有行政复议事项。
(八)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阿拉善盟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完善了《阿盟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阿盟民政局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阿盟民政局法治学习考试和培训制度》《阿盟民政局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并按要求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普法工作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及个人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并对到会学习率进行统计通报。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监督,参学率达到100%,全年取得两次以上合格证人数20人,合格率90.9%,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根据民政部、民政厅要求,我局党组成员带队到三旗两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我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开展行政复议法知识测试活动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知识。五是在9月份,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活动,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屏等媒介上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法律知识等,引导和帮助全局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了解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法律知识。
(九)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情况。一是按照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域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第一季度向盟行署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分解至相关科室,并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是明显的,有力促进了全盟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但是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科室,工作力量不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高。三是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继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盟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为推进全盟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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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全盟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中,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亲自组织部署,先后3次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指导。班子成员不断加强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坚持目标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深入进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工作。目前,认领国家库事项23项,认领自治区库事项3项。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我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重新确定保留行政权力118项。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所属的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等管理事项彻底脱钩。积极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盟旗民政部门都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将适合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事项由社会组织提供。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自治,对嘎查村社区组成人员进行了3次排查,清理补齐12名成员。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修订工作,目前基本完成。登记备案的社团组织全部建立公约制度。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先进性建设,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等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根据阿盟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阿司发[2019]41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以行署、行署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文件14件,拟修改的1件,废止的1件;以阿盟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将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行政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修订《阿盟民政局局党组工作规则》,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实施,同时根据要求不断完善。二是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审议稿)已拟定,待上会后印发。三是常年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就工作中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提供帮助和咨询。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执法科室认真学习领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字[2019]9号)要求,相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建立了《阿盟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制定《阿盟民政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应诉义务,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委托代理行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重大决策及时听取其意见。二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单位负责人积极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民政部门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了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盟信访局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三项改革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对2000年以来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了反复清理,及时组织深入群众中进行摸排、化解矛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每月按时排查上报行政复议中扫黑除恶排查情况,未有行政复议事项。
(八)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阿拉善盟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完善了《阿盟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阿盟民政局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阿盟民政局法治学习考试和培训制度》《阿盟民政局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并按要求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普法工作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及个人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并对到会学习率进行统计通报。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监督,参学率达到100%,全年取得两次以上合格证人数20人,合格率90.9%,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根据民政部、民政厅要求,我局党组成员带队到三旗两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我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开展行政复议法知识测试活动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知识。五是在9月份,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活动,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屏等媒介上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法律知识等,引导和帮助全局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了解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法律知识。
(九)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情况。一是按照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域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第一季度向盟行署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分解至相关科室,并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是明显的,有力促进了全盟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但是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科室,工作力量不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高。三是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继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盟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为推进全盟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