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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3/2019-01307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9-25
公文时效: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第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4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850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北银根以东约33km巴彦淖尔与阿拉善盟交界处,经北银根、哈日苏海、雅干、天鹅湖、赛汉陶来、路井,终点位于京新高速公路预留的路井互通。路线全长约477.853公里,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约182.99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哈日苏海至路井段约294.854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设置连接线6条。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座、新建铁路立交1座,大中桥9座,小桥22座。全线设停车休息区6处,其中预留2处,养护道班4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BLHBFW。招标范围为:与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实施方案;(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5)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6)根据现行环保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验收或备案的其它所有工作

2.3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CMA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5年(20149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理任务和1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任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获取。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CA办理咨询

投标系统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报名投标系统遇到问题咨询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19898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投标人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网上获取文件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或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未缴纳视为未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然后保存签章和签字文件,保存成功后下载已签章、签字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签字文件失败,需重新进行签章、签字并在保存前另存到本地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同时打印纸质版已签章、签字投标文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纸质版(彩色打印)投标文件交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设置授权委托人”中选择的授权委托人一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浏览器使用IE9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als.gov.cn)。

10.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话:0483-8771681

邮政编码750306

11. 联系方式

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话:0483-8332293

   编:750306

人: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17804713075

  人:先生


附件:环境监理公告二次-附件.doc

 

信息来源:阿盟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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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9-25
公文时效: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第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4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850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北银根以东约33km巴彦淖尔与阿拉善盟交界处,经北银根、哈日苏海、雅干、天鹅湖、赛汉陶来、路井,终点位于京新高速公路预留的路井互通。路线全长约477.853公里,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约182.99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哈日苏海至路井段约294.854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设置连接线6条。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座、新建铁路立交1座,大中桥9座,小桥22座。全线设停车休息区6处,其中预留2处,养护道班4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BLHBFW。招标范围为:与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实施方案;(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5)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6)根据现行环保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验收或备案的其它所有工作

2.3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CMA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5年(20149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理任务和1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任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获取。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CA办理咨询

投标系统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报名投标系统遇到问题咨询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19898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投标人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网上获取文件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或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未缴纳视为未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然后保存签章和签字文件,保存成功后下载已签章、签字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签字文件失败,需重新进行签章、签字并在保存前另存到本地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同时打印纸质版已签章、签字投标文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纸质版(彩色打印)投标文件交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设置授权委托人”中选择的授权委托人一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浏览器使用IE9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als.gov.cn)。

10.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话:0483-8771681

邮政编码750306

11. 联系方式

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话:0483-8332293

   编:750306

人: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17804713075

  人:先生


附件:环境监理公告二次-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