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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19-0115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阿署办发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19〕29号 成文时间: 2019-08-29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盟行署2019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829日    

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全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农村牧区户用厕所“脏、乱、差、少”等问题,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升嘎查村人居环境质量,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尊重民意。各旗区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不包办、不强迫、不搞运动。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完善决策机制,保障农牧民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调动农牧民改厕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引导农牧户出资出劳,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示范引领、有序推进。要以农村牧区常住农牧户为基础,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的农牧民进行改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既体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改厕达到常住农牧户85%的目标任务。切忌推“盆景”、搞不切合实际的形象工程。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根据村庄类型、地域条件、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防止生搬硬套、盲目建设和搞“一刀切”。

——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容建设,严格落实改造标准和质量要求,不盲目追求速度,避免出现建了不用、中途停用或“用不起、管不好”等问题。坚持建管并重,加快建立厕所管护运行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管护、有人员管护,形成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旗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厕所现状大摸底,全面摸清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牧区厕所建设、管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及时跟踪农牧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需求。

(二)科学编制方案。各旗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厕目标、技术路线、资金投入、推进形式和保障措施。方案制定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环境保护、农牧民生活习惯等因素,体现农村牧区风土人情。对不切实际的改厕工作要及时纠偏,避免资源错配、造成浪费。

(三)确定建设标准。按照“方便、适用、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我盟农村牧区实际,立足长远发展及不重复投入,农牧民户用室内卫生厕所改造项目由群众自主选择,按照基本型(室内安装水冲式马桶和盥洗池,墙面和地面贴瓷砖,有保暖及储水设施,具备室内四季如厕和盥洗功能)和舒适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增加淋浴设施等功能)两个标准进行改造。对于农村牧区新建住房均要设计建设室内卫生间;对现有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内改建卫生间;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外贴墙建造卫生间,卫生间门与住房相通,墙体及屋顶应采取保温构造,室内有供暖设施。

(四)粪污处理模式。我盟农村牧区户厕改造要选择水冲式无害化等污水处理模式,坚决取缔渗水井排放模式,防止地下水污染。坚持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户则分户,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对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嘎查村,可直接接入城镇排污管网。要综合考虑农牧户居住实际、工程造价和方便车辆收集粪污等因素,对20户以上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4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35户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1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分散户可选择建设户用2.53m³三格化粪池。对农村牧区厕所粪污统一由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定期收集运输,旗区或苏木镇统一处理。鼓励居住人口多,具备治理条件的嘎查村,建设专业化的农村牧区污水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行污水无动力处理和有机肥生产等方式,支持种植户、专业合作社、有机肥生产企业收集粪渣、粪液进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切实解决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五)保障投入到位。我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资金包括“各级政府补助+农牧户出资”两部分。政府补助资金包括: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其中农户每户补助2000元、牧户每户补助3000元),盟级财政每户农牧民补助500元;各旗区财政补助标准由各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除对每户进行适度补贴外,重点需对集中铺设下水管网或安装污水收集及处理设备等投资需求较大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除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资金由农牧民自行出资出劳、兜底解决。对不愿意出资的农牧民坚决不予改造。

(六)加强施工管理。按照“农牧户自愿申请、嘎查村初审上报、苏木镇审核认定”的原则,由农牧民自己申请进行改造施工或者委托施工企业改造的方式进行实施,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内容完成后,农牧户要将院内的旱厕封填拆除。各旗区农牧、住建等部门负责提供改厕技术方案及信息服务,工程监理人员指导把关。工程竣工后,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由旗(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农牧、住建、发改、财政、爱卫会、工程监理、苏木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对验收合格户,各苏木镇政府要统一编制花名册在相关嘎查村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的由各旗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给农牧民。各旗区要制定出台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规划设计导则、施工技术指南、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考核验收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规范施工流程,确保改厕标准落实,上述文件材料均要报盟农牧、住建部门审核备案。要及时组织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和进度月报制度。对宜于集中建设的工程项目要允许嘎查村级集体组织实施,减少工程建设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七)建立管护机制。各旗区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牧民的主体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安排一些、嘎查村集体补贴一些、向受益农牧户收取一些”的筹资模式,制定并实施农村牧区厕所维护、粪污收集、处理转运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苏木镇清洁专业设备和人员队伍配备和使用培训,明确农村牧区厕所管护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设备使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行完好,切实形成“管用维并重、权责利一致”的后期运营维护机制,有条件的旗区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解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盟负总责、旗区及苏木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组织和政策保障,推进全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盟委农牧办要履行牵头职责,农牧、住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爱卫会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农牧民户用室内改厕建设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各旗(区)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责任牵头部门,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各苏木镇政府、嘎查村两委班子要具体组织实施好辖区内改厕工作,组织农牧民出工出劳、自己实施项目建设,抓好日常施工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中央、自治区有关支持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的政策和项目资金。要逐步增强对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将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所需配套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予以保障。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到位,公开公示受益农牧户名单。

(三)落实监督考评。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已列入今年国务院大督查内容,各旗区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充分利用夏秋施工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全面落实,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今年的改厕任务,并逐户完成检查验收工作。自治区、盟考核办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各旗区要定期向盟委、行署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农村牧区改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管护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内容,对整治效果明显的旗区在分配年度专项财政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要定期组织开展改厕农牧户满意度测评,重点对改造标准、使用情况、后期维护和群众意见进行调查了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厕所革命”宣传力度,深化“小厕所、大民生”理念,结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培育厕所文化、倡导文明用厕,推广厕所建设典型,示范带动全盟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的“厕所革命”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农牧民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嘎查村级组织引领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的优势,引导农牧民从认识上、习惯上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厕所改造。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行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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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盟行署2019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829日    

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全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农村牧区户用厕所“脏、乱、差、少”等问题,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升嘎查村人居环境质量,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尊重民意。各旗区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不包办、不强迫、不搞运动。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完善决策机制,保障农牧民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调动农牧民改厕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引导农牧户出资出劳,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示范引领、有序推进。要以农村牧区常住农牧户为基础,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的农牧民进行改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既体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改厕达到常住农牧户85%的目标任务。切忌推“盆景”、搞不切合实际的形象工程。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根据村庄类型、地域条件、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防止生搬硬套、盲目建设和搞“一刀切”。

——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容建设,严格落实改造标准和质量要求,不盲目追求速度,避免出现建了不用、中途停用或“用不起、管不好”等问题。坚持建管并重,加快建立厕所管护运行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管护、有人员管护,形成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旗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厕所现状大摸底,全面摸清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牧区厕所建设、管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及时跟踪农牧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需求。

(二)科学编制方案。各旗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厕目标、技术路线、资金投入、推进形式和保障措施。方案制定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环境保护、农牧民生活习惯等因素,体现农村牧区风土人情。对不切实际的改厕工作要及时纠偏,避免资源错配、造成浪费。

(三)确定建设标准。按照“方便、适用、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我盟农村牧区实际,立足长远发展及不重复投入,农牧民户用室内卫生厕所改造项目由群众自主选择,按照基本型(室内安装水冲式马桶和盥洗池,墙面和地面贴瓷砖,有保暖及储水设施,具备室内四季如厕和盥洗功能)和舒适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增加淋浴设施等功能)两个标准进行改造。对于农村牧区新建住房均要设计建设室内卫生间;对现有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内改建卫生间;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外贴墙建造卫生间,卫生间门与住房相通,墙体及屋顶应采取保温构造,室内有供暖设施。

(四)粪污处理模式。我盟农村牧区户厕改造要选择水冲式无害化等污水处理模式,坚决取缔渗水井排放模式,防止地下水污染。坚持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户则分户,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对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嘎查村,可直接接入城镇排污管网。要综合考虑农牧户居住实际、工程造价和方便车辆收集粪污等因素,对20户以上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4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35户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1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分散户可选择建设户用2.53m³三格化粪池。对农村牧区厕所粪污统一由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定期收集运输,旗区或苏木镇统一处理。鼓励居住人口多,具备治理条件的嘎查村,建设专业化的农村牧区污水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行污水无动力处理和有机肥生产等方式,支持种植户、专业合作社、有机肥生产企业收集粪渣、粪液进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切实解决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五)保障投入到位。我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资金包括“各级政府补助+农牧户出资”两部分。政府补助资金包括: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其中农户每户补助2000元、牧户每户补助3000元),盟级财政每户农牧民补助500元;各旗区财政补助标准由各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除对每户进行适度补贴外,重点需对集中铺设下水管网或安装污水收集及处理设备等投资需求较大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除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资金由农牧民自行出资出劳、兜底解决。对不愿意出资的农牧民坚决不予改造。

(六)加强施工管理。按照“农牧户自愿申请、嘎查村初审上报、苏木镇审核认定”的原则,由农牧民自己申请进行改造施工或者委托施工企业改造的方式进行实施,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内容完成后,农牧户要将院内的旱厕封填拆除。各旗区农牧、住建等部门负责提供改厕技术方案及信息服务,工程监理人员指导把关。工程竣工后,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由旗(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农牧、住建、发改、财政、爱卫会、工程监理、苏木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对验收合格户,各苏木镇政府要统一编制花名册在相关嘎查村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的由各旗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给农牧民。各旗区要制定出台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规划设计导则、施工技术指南、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考核验收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规范施工流程,确保改厕标准落实,上述文件材料均要报盟农牧、住建部门审核备案。要及时组织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和进度月报制度。对宜于集中建设的工程项目要允许嘎查村级集体组织实施,减少工程建设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七)建立管护机制。各旗区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牧民的主体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安排一些、嘎查村集体补贴一些、向受益农牧户收取一些”的筹资模式,制定并实施农村牧区厕所维护、粪污收集、处理转运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苏木镇清洁专业设备和人员队伍配备和使用培训,明确农村牧区厕所管护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设备使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行完好,切实形成“管用维并重、权责利一致”的后期运营维护机制,有条件的旗区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解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盟负总责、旗区及苏木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组织和政策保障,推进全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盟委农牧办要履行牵头职责,农牧、住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爱卫会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农牧民户用室内改厕建设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各旗(区)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责任牵头部门,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各苏木镇政府、嘎查村两委班子要具体组织实施好辖区内改厕工作,组织农牧民出工出劳、自己实施项目建设,抓好日常施工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中央、自治区有关支持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的政策和项目资金。要逐步增强对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将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所需配套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予以保障。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到位,公开公示受益农牧户名单。

(三)落实监督考评。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已列入今年国务院大督查内容,各旗区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充分利用夏秋施工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全面落实,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今年的改厕任务,并逐户完成检查验收工作。自治区、盟考核办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各旗区要定期向盟委、行署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农村牧区改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管护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内容,对整治效果明显的旗区在分配年度专项财政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要定期组织开展改厕农牧户满意度测评,重点对改造标准、使用情况、后期维护和群众意见进行调查了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厕所革命”宣传力度,深化“小厕所、大民生”理念,结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培育厕所文化、倡导文明用厕,推广厕所建设典型,示范带动全盟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的“厕所革命”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农牧民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嘎查村级组织引领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的优势,引导农牧民从认识上、习惯上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厕所改造。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