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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2/2019-01278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9-19
公文时效:

阿盟教体局关于《阿拉善盟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盟委、行署印发了《阿拉善盟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阿党发〔2019〕1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同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我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先后经盟行署常务会议、盟委常务会议审议 以盟委、行署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政策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八项发展举措:

一是提高教师政治素养,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推行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融入教学实践,着力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师综合理论水平和育人能力。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作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内培训的必修课,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二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旗管校聘”。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旗(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调配聘用、职称评审、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等的管理职责,实现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优秀教师引进、紧缺教师招聘等重大事项用编 。

三是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适度提高中小学高级、中级岗位比例,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成果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可按照有关规定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破格评聘为高一级教师职称;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用;受聘高级岗位的教师在个人自愿和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延迟退休;在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仍在农村牧区学校岗位的教师,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为高级教师。

四是加大引才力度,拓宽引才渠道。畅通“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依规优先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本科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入职从教。盟、旗(区)及时研究制定教育领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区内外高水平优秀教师到我盟从教。加强本土人才培养,鼓励本地户籍学生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生,按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择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要求,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全日制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全日制专科和非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全日制本科,逐步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五是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建设高水平班主任队伍。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的要求,引导鼓励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将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阶段班主任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700元、1000元。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加强对班主任进行学生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行为管理、心理疏导、行为养成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班主任队伍带班能力,发挥好班主任在家校沟通方面的作用,引导家长对子女科学施教,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六是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继续落实《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阿党发〔2014〕1号)文件中农牧区教职工生活补助措施的同时,争取将全盟各旗(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在岗教职工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万元,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鼓励各旗(区)根据艰苦边远程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推选表彰最美乡村教师,为在农村牧区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教师外出培训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生活,及时为其排忧解难,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七是加大教师评选表彰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评选。加强优秀模范教师事迹宣传,依规组织好教师节表彰奖励和庆祝活动。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年按期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视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职业尊严,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民间组织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对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减少教师承担的各类非教学性工作任务,让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八是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校(园)长、教研员、班主任队伍。加大中小学校(园)长培养力度,建立优秀年轻校(园)长人才库,实施专家型校(园)长培养工程,定期选派骨干校(园)长到教育发达地区优质学校交流学习、挂职培养,推动校(园)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明确专(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完善教研员遴选制度,选择优秀教师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按学科和授课语种配齐配强各学科专职教研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加强对班主任进行学生学习、心理疏导、行为养成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班主任队伍带班能力,发挥好班主任在家校沟通方面的作用,引导家长对子女科学施教,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实施方案》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开启了我盟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征程,将有效改善我盟教师队伍整体面貌,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提升全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产生深远意义。


文件链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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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教体局关于《阿拉善盟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盟委、行署印发了《阿拉善盟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阿党发〔2019〕1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同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我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先后经盟行署常务会议、盟委常务会议审议 以盟委、行署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政策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八项发展举措:

一是提高教师政治素养,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推行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融入教学实践,着力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师综合理论水平和育人能力。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作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内培训的必修课,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二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旗管校聘”。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旗(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调配聘用、职称评审、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等的管理职责,实现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优秀教师引进、紧缺教师招聘等重大事项用编 。

三是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适度提高中小学高级、中级岗位比例,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成果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可按照有关规定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破格评聘为高一级教师职称;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用;受聘高级岗位的教师在个人自愿和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延迟退休;在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仍在农村牧区学校岗位的教师,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为高级教师。

四是加大引才力度,拓宽引才渠道。畅通“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依规优先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本科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入职从教。盟、旗(区)及时研究制定教育领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区内外高水平优秀教师到我盟从教。加强本土人才培养,鼓励本地户籍学生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生,按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择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要求,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全日制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全日制专科和非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全日制本科,逐步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五是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建设高水平班主任队伍。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的要求,引导鼓励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将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阶段班主任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700元、1000元。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加强对班主任进行学生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行为管理、心理疏导、行为养成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班主任队伍带班能力,发挥好班主任在家校沟通方面的作用,引导家长对子女科学施教,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六是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继续落实《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阿党发〔2014〕1号)文件中农牧区教职工生活补助措施的同时,争取将全盟各旗(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在岗教职工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万元,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鼓励各旗(区)根据艰苦边远程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推选表彰最美乡村教师,为在农村牧区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教师外出培训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生活,及时为其排忧解难,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七是加大教师评选表彰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评选。加强优秀模范教师事迹宣传,依规组织好教师节表彰奖励和庆祝活动。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年按期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视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职业尊严,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民间组织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对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减少教师承担的各类非教学性工作任务,让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八是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校(园)长、教研员、班主任队伍。加大中小学校(园)长培养力度,建立优秀年轻校(园)长人才库,实施专家型校(园)长培养工程,定期选派骨干校(园)长到教育发达地区优质学校交流学习、挂职培养,推动校(园)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明确专(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完善教研员遴选制度,选择优秀教师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按学科和授课语种配齐配强各学科专职教研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有仁爱之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加强对班主任进行学生学习、心理疏导、行为养成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班主任队伍带班能力,发挥好班主任在家校沟通方面的作用,引导家长对子女科学施教,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实施方案》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开启了我盟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征程,将有效改善我盟教师队伍整体面貌,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提升全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产生深远意义。


文件链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