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2/2020-0209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教育发展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7-2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体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发布日期:2019-08-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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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成就
(一)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1.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十二五”期间,开展贴近生活、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达二百余次,年均参与活动的人数达10余万人次。成功举办了两届全盟体育大会,连续举办了全盟老年人运动会、职工广场运动会、马文化节、骆驼那达慕、足球俱乐部联赛。全盟共有44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被评为自治区级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累计投入经费78.5万元。
2.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不断健全。盟、旗区全部成立了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全盟各类体育社会团体达61个,晨晚练、气功站点78个,青少年活动中心3个;相比2010年,社会团体增加了20个,晨晚练、气功点增加了46个;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达491人(其中:国家级8人,国家一级53人,国家二级120人,国家三级330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6人,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队参加全区技能展示大赛多次获得一等奖。
3.青少年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优秀率达26.1%,比2010年度增长了1.6个百分点。全盟共有30所中小学建有塑胶草坪操场,覆盖率达90.9%,篮球、排球等教学活动场所进一步改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形成制度。
4.经常性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通过打造15分钟健身圈,广泛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全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77615人,比例达到41.62%,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全盟共有残疾人数12292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681人,比例达5.54%。
(二)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选好苗子,着眼未来,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培养后备人才为重点,不断提升训练水平。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全运会、民运会、年度锦标赛等各项赛事,共获得金牌19枚、银牌17枚、铜牌33枚、其他名次126个。
(三)体育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十二五”末,全盟各类体育场地设施557个(块),比“十一五”期间增长率达95.4%,场地总面积达756751平方米,人均场地面积3.3平方米,超出自治区标准1.7平方米。各旗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达100%;苏木镇小型体育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90%;59.1%的嘎查村、63.5%的社区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公园、绿地、广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全盟公共体育设施实现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基本构建了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设施服务网络。
(四)体育产业进一步拓展
“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沙漠”、“骆驼”、“胡杨”等独特的自然资源,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认真开展丝绸之路中国越野拉力赛、“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草原那达慕旅游节、金秋胡杨节体育赛事、骆驼那达慕等地方特色品牌赛事,不断拉动体育旅游、健身服务、体育消费业等体育产业的发展。
电脑体育彩票终端机由2010年的55台发展到70台,年销售额从2010年的3400万元增加到4100万元,增长率达20.5%。
(五)全面推进足球改革发展
成立阿拉善盟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阿拉善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印发了《阿拉善盟校园足球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建立了“校长杯”“旗(区)长杯”“盟长杯”和“娜荷芽杯”幼儿足球趣味活动“3+1”校园足球系列赛事体系,先后举办了“工运杯”等各类干部、职工、社区足球联赛,培训了91名足球项目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和专兼职足球教师,创建了8所“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和3所“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兴建一块7人制和三块5人制笼式足球场,累计投入经费670余万元。参加自治区“主席杯”总决赛,取得高中女子第五名、小学男子组第四名、女子组第六名、职工组第三名、社区组第五名、“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娃娃组决赛亚军的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滞后,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重点项目优势不明显,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后备人才资源匮乏,竞赛体系尚待完善,职业化体育赛事发展进程缓慢。
(三)体育产业发展尚处于培育阶段。产业主体实力较弱,产业形态单一,对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资源挖掘不够,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四)足球改革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足球人才匮乏,场地基础设施薄弱,足球社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足球文化和足球产业尚未形成,影响和制约足球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三、“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全区体育工作“33533”发展思路,紧紧抓住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按照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和“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决策要求,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根本任务,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方针,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升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十三五”时期体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点,稳步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管理和制度创新,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相结合,推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推进体育领域与社会其它领域、城市体育与农牧区体育协调发展。
3.服务民生、全民共享。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增强体质、提高生活质量,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人民共享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
4.开放融合,绿色发展。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卫生的融合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朝阳”、“绿色”优势,促进体育产业为社会经济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三)发展目标
1.体育健身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立起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场地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体育服务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健身意识普遍提高,各级政府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制度,地方特色品牌活动更加广泛。到2020年,旗区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达100%,苏木镇(街道办),嘎查村(社区)全民健身站覆盖率达100%,体育人口力争达到总人口的43%,全面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青少年体质达到全区中上等水平;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全面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基本形成行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合理,体育社团规范有序,健身服务指导普遍开展的局面,全面提升多元化服务水平。
2.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体制机制、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得到合理整合,竞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盟重点业余体校在训人数达到300人,争取进入自治区“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行列。命名20所业余训练点校,在训学生达到800人以上。组织参加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全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力争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3.体育产业明显扩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从业人员明显增加,特色品牌赛事形成规模,体育彩票销量明显增加,力争“十三五”期间,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4.足球运动健康发展。足球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赛事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完善,优秀人才初步显现,赛事组织和竞赛水平进一步提高。每年组织举办“盟长杯”、“旗区长杯”、“校长杯”和“娜荷芽”趣味足球活动“3+1”的校园足球联赛和职工、社区足球联赛。命名盟旗级足球特色学校;在三旗各兴建一个室内足球场馆;在8所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室内足球训练馆;积极参加自治区“主席杯”足球联赛;积极发展足球俱乐部,提升足球乙级队技术水平,争取在自治区乙级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四)主要任务
1.群众体育。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的常态化、生活化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1)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建立政府主导,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群众体育事业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体育行政部门、机关社团、健身指导“三位一体”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2)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以打造10分钟健身圈为重点,执行新建、改扩建居民区,按照人均室内不低于0.1平米、室外不低于0.3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规定。进一步完善旗(区)、苏木镇(街道办)、嘎查村(社区)体育设施网络,优化布局,提高体育服务能力。推动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健全以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办)、嘎查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基础,以行业、单位、社会、广场绿地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网络。
(3)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健全旗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苏木镇、社区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形成组织健全、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社会指导队伍,推进全民健身的科学化和生活化。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各级政府主办的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引领,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的全民健身活动为拓展,以各体育社团组织开展的单项赛事为补充,以“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活动为提升,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品牌化发展。全盟体育大会每三年举办一届,各旗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苏木镇(街道办)、嘎查村(社区)每年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小学每年至少举办一届学校运动会,各体育社会团体每年举办三次以上单项比赛,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组织有序、层次分明、参与广泛、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活动机制。
(5)大力发展民族体育。继续深化赛驼、沙力搏尔式摔跤、赛马、蒙古象棋、沙嘎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去粗取精,将传统与现代相融合,健身与娱乐相衔接,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为群众健身服务。重点打造骆驼那达慕、沙力搏尔式摔跤等地方特色品牌活动,组织举办区内外有影响力骆驼那达慕、沙力搏尔式摔跤等赛事活动,推进地方民族体育项目的名牌化发展。
全盟每四年举办一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旗区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那达慕大会。每年组织举办骆驼那达慕、沙力搏尔式摔跤、马文化节、祭敖包那达慕等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推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和品牌化。
2.竞技体育。以改革竞技体育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建立体育人才结构合理、训练规范、进出有序的体制机制,推进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
(1)改革盟体校现行管理体制。建立与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推进竞技体育的规范化发展。
(2)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在旗区分别建立与盟体校开设项目对口的训练点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训练点,健全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推进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年龄层次的合理衔接和运动技术水平的系统衔接(由盟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业余训练点校业余训练工作)。
(3)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提高竞技水平。充分发挥比赛的杠杆作用,积极举办和承办盟内外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比赛,坚持以赛助练,通过比赛选拔培养后备人才,检验训练水平,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继续办好两年一届的全盟中学生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
(4)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鼓励和支持教练员到自治区或先进地区进修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积极培养高水平教练员,提高训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改革对教练员的考核方式,完善教练员表彰奖励机制,推进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3.足球改革发展。按照政事分开、权责分明的原则,加强对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足球协会的组织管理,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推进足球运动的规范化发展。
(1)以青少年足球为突破口,抓好训练和比赛两个环节,抓住家长、校长、教练员、运动员四个关键角色,以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普及青少年足球知识,强化足球运动训练,遵循规律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为路径,着力扩大足球人口、不断提高足球运动水平。
(2)广泛开展校园竞赛,逐步建立稳定的赛制和严格的赛纪,以校园四级杯赛为平台,注重校园、职工、社区足球赛事与准职业联赛、区域赛事的有机衔接,建立普及、培养、提高、输送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广泛参与、层层选拔、普及与提高并重的格局。
(3)认真开展“盟长杯”、“旗区长杯”、“校长杯”和“娜荷芽”趣味足球活动“3+1”的校园足球联赛和职工、社区足球联赛,建立足球运动发展的竞赛体系。
4.体育产业。初步建立特色鲜明、布局结构合理、服务丰富的体育产业体系,突出阿拉善特色,提升品牌做大规模,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1)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个人和利用体育无形资产,面向大众兴办群众喜闻乐见、有发展空间的体育服务、体育经营实体及体育赛事活动。依靠体育资源优势,认真抓好赛事冠名、合作、广告、体育经营和赞助等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运作。
(2)借“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机遇,依靠地域资源,积极推动沙漠越野、徒步穿越、登山、赛驼等体育项目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开发和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实现体育与旅游双赢,推进体育产业化发展。
(3)采取扩大销售规模等措施,提高体育彩票的发行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体育事业实行政府负责、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由政府主导,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体育社团的积极性,推进体育事业的的发展
2.提高行政效能。认真执行体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把体育事业的发展与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一并落实。进一步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体育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进程,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各类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3.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保障足球运动发展,旗区以上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并实行“五纳入”。即:将足球改革与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足球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足球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评估内容。各级政府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从经费上支持体育社会团体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维护建设。
4.改革盟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对现有业余体校的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规范化改革,解决运动员招生与就读、教学与训练、培养与就业的矛盾,建立与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进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点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建立起良好的青少年儿童梯队训练网络。
5.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采取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等措施,推进体育产业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投资者以多种融资形式进入体育市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建身旅游、娱乐和竞赛表演业,积极开发具有我盟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逐步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
6.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惠及人民群众的健身。依法落实体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监督的规定,针对新建改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问题,保障公民享有健身的合法权益。
7.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发展目标进行分解和监控,落实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采取年度目标管理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