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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19-01444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阿署办发电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电〔2019〕20号​ 成文时间: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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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署办发电〔201920

 

各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拟定《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74

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我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接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作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及时征求社会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经济社会热点,要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言之有据。(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等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解读形式比重,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接受、能理解。(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各旗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推进现代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开。全面公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引进、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开工项目工程、产业项目引进和竣工考核等情况。重点公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发展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特别是自治区、阿拉善盟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盟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创新驱动和交通建设情况公开。重点公开交通建设情况,特别是航线开通、铁路干线建设、大宗货物运输、公路网线建设、口岸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加强对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项目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文化旅游政策、景区建设、旅游线路、旅游酒店建设情况的公开。(盟发改委、交通局、工信局、文旅广局、策克口岸、乌力吉口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情况公开。全面抓好阿拉善盟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情况的公开,特别是城市功能区规划、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景区综合管理、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旧城改造进程等情况的公开。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特别是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整治、特色小镇建设等情况的公开。扎实抓好现代农牧业发展情况公开,特别是现代农牧业养殖培育政策、农牧区土地确权及流转、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情况的公开。(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依法公开政府债务限额、金额、品种、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情况、偿债资金安排以及融资平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务购买服务等信息。对政府执行化债计中安排预算、新增债券、资产处置、债权转移等进行及时公开。在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盟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科技局、农牧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公开。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情况公开,特别是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湖河长制执行情况,贺兰山、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和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环保执法等情况。积极公开落后产能淘汰、闲置低效用地清理等情况。(各旗区及策克口岸、乌力吉口岸、盟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就业扶贫工程、涉农资金投入、金融扶贫贷款、异地扶贫搬迁、劳动技能培训、社会兜底保障等情况。(盟扶贫办、工信局、农牧局、人社局、金融办、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方面信息。公开全盟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盟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旗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公开力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盟发改委、工信局、市监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社会事业繁荣情况公开。依法公开教育体育方针政策、高考改革、阳光招生、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办学等情况。重点公开医疗卫生、医保社保、工伤认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文化建设、旅游开发、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事业情况。积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重点推广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涉牧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开标准,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盟教体局、人社局、城管局、公安局、民政局、统计局、卫健委、农牧局、文旅广局、医保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全面公开一件事一窗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服务下沉就近办、群众投诉马上办等放管服改革政策及执行情况。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丰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对盟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等内容形成清单目录并及时公开。(盟公安局、人社局、水务局、住建局、市监局、农牧局、医保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三清单梳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盟委编办、盟发改委、政务服务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普惠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文件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盟发改委、市监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七)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门户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通过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等措施,建成全盟集约化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现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各类业务系统应作为政务服务内容整合至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互动交流资源融通。(盟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八)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要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九)推进政府网站蒙文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十)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立健全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各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盟政务服务局、各旗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一)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盟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二十二)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运用信息化技术,夯实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填报。(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旗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解读链接:图片解读: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行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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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署办发电〔201920

 

各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拟定《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74

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我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接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作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及时征求社会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经济社会热点,要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言之有据。(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等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解读形式比重,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接受、能理解。(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各旗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推进现代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开。全面公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引进、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开工项目工程、产业项目引进和竣工考核等情况。重点公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发展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特别是自治区、阿拉善盟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盟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创新驱动和交通建设情况公开。重点公开交通建设情况,特别是航线开通、铁路干线建设、大宗货物运输、公路网线建设、口岸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加强对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项目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文化旅游政策、景区建设、旅游线路、旅游酒店建设情况的公开。(盟发改委、交通局、工信局、文旅广局、策克口岸、乌力吉口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情况公开。全面抓好阿拉善盟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情况的公开,特别是城市功能区规划、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景区综合管理、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旧城改造进程等情况的公开。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特别是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整治、特色小镇建设等情况的公开。扎实抓好现代农牧业发展情况公开,特别是现代农牧业养殖培育政策、农牧区土地确权及流转、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情况的公开。(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依法公开政府债务限额、金额、品种、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情况、偿债资金安排以及融资平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务购买服务等信息。对政府执行化债计中安排预算、新增债券、资产处置、债权转移等进行及时公开。在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盟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科技局、农牧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公开。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情况公开,特别是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湖河长制执行情况,贺兰山、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和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环保执法等情况。积极公开落后产能淘汰、闲置低效用地清理等情况。(各旗区及策克口岸、乌力吉口岸、盟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就业扶贫工程、涉农资金投入、金融扶贫贷款、异地扶贫搬迁、劳动技能培训、社会兜底保障等情况。(盟扶贫办、工信局、农牧局、人社局、金融办、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方面信息。公开全盟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盟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旗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公开力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盟发改委、工信局、市监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社会事业繁荣情况公开。依法公开教育体育方针政策、高考改革、阳光招生、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办学等情况。重点公开医疗卫生、医保社保、工伤认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文化建设、旅游开发、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事业情况。积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重点推广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涉牧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开标准,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盟教体局、人社局、城管局、公安局、民政局、统计局、卫健委、农牧局、文旅广局、医保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全面公开一件事一窗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服务下沉就近办、群众投诉马上办等放管服改革政策及执行情况。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丰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对盟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等内容形成清单目录并及时公开。(盟公安局、人社局、水务局、住建局、市监局、农牧局、医保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三清单梳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盟委编办、盟发改委、政务服务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普惠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文件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盟发改委、市监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七)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门户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通过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等措施,建成全盟集约化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现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各类业务系统应作为政务服务内容整合至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互动交流资源融通。(盟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八)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要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九)推进政府网站蒙文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十)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立健全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各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盟政务服务局、各旗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一)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盟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二十二)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运用信息化技术,夯实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填报。(盟行署办,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旗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解读链接:图片解读:阿拉善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