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19-0122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09-12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1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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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工作部署,抓住政策机遇,做好我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全面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经研究,盟行署决定建立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调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落实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由盟发改委负责召集。(成员单位见附件1)
(二)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按照“排进度、查进度,对标调度、对标考评”的要求,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定期调度通报。各旗区各部门要制订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计划,按月报送工作进展。调度通报由盟发改委按月收集并通报进展情况。
(三)建立重大问题解决机制。对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由盟发改委按职责分工定期转交给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特别重大的问题,由盟行署分管领导召开调度会予以解决。
二、落实任务分工
(一)盟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本行业、本领域补短板的重点和方向,开展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协调推进等工作。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对口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明确2019—2021年重点推进实施的重大项目。(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
(二)各旗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盟旗区发改部门负责及时审核储备补短板重大项目,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本级项目储备库进行储备。
(四)盟旗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对补短板重大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并指导帮助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五)盟旗区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政府投资的补短板重大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动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建设项目;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存在资金缺口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和补短板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
(六)盟直相关部门负责加强与自治区对口厅局对接汇报,及时掌握、传递补短板政策动向相关信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旗(区)各部门要按照已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压茬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在6月15日前制定对口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并报盟发改委。
(二)协调配合。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破解难题,务求全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优化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建设等前期工作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要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问题,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联 系 人:曹新龙
联系电话:13948008002
电子邮箱:amtzk@126.com
附件: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 阿拉善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
项目建设工作重点领域分工表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铁路航空管理中心、阿拉善电业局、商务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政务服务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附件2
阿拉善盟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重点领域分工表
序号 | 补短板 重点领域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重点任务 | 备注 |
1 | 公路领域 | 盟交通运输局 | 盟发改委 | 制定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全盟路网结构,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达深度。 | |
2 | 铁路领域 | 盟铁航中心 | 围绕构建“三横四纵”的铁路总体布局,制定铁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盟内铁路网主骨架基本形成。 | ||
3 | 机场领域 | 盟铁航中心 | 制定机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全力推动三旗通勤机场升级改造和通用机场布点建设。 | ||
4 | 水利领域 | 盟水务局 | 盟发改委、住建局、 水投公司 | 制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储备和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构建供水安全保障网。 | |
5 | 能源领域 | 盟能源局 | 盟发改委、电业局 | 制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强项目建设,完善阿拉善地区电网、油气输送管网,建成以阿拉善盟为核心辐射巴彦淖尔和乌海的清洁能源基地。 | |
6 | 信息化领域 | 盟工信局 | 盟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 | 制定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项目储备,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 | |
7 | 城镇基础设施领域(含服务业基础设施) | 盟住建局 | 盟发改委、文化旅游广电局、建投公司 | 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项目储备,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重点城镇的保障和服务功能。 | |
8 | 社会事业领域 | 盟教体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健委、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 | 盟发改委、财政局 | 按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行业本领域“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本行业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 |
9 | 生态环保领域 | 盟生态环境局 | 盟自然资源局、农牧局、 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 住建局 | 制定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储备,推进生态保护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