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原阿拉善盟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大决策部署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515”发展战略和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为指导,紧紧围绕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学习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根据盟委对政治学习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方法,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周四为学习日,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的方针,每月一次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二是班子成员都建立了读书笔记,定期组织交流和检查,从根本上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狠抓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的立党为公意识明显增强,执政为民能力明显提高,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旅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国发展战略大局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对党治国理政方略的继承完善和发展创新,它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趋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集中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成为我们在新时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锐利思想武器。

(一)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扶贫的决策部署,结合阿拉善地域辽阔的实际和贫困户居住分散的特点,对全盟的旅游扶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一是结合农牧区现代化,对嘎查村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彻底改变了嘎查村脏乱差现象。二是搭建了乡土文化展示的新舞台,游客在农牧区不仅可以吃农(牧)家饭、住农(牧)家屋、呼吸泥土芬芳、观赏大漠风光,还可以品味民族文化、民俗风情。三是开辟了旅游精准扶贫的新路径。随着农牧区人居环境、发展环境的改善,许多农牧民参与到奇石、农牧家游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中,使更多的农牧民通过旅游实现了脱贫。四是培育和打造了一批“阿拉善人家”、“大漠人家”、“胡杨人家”、“大漠小镇·黄河渔村”等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型村庄,促进了农牧区旅游的发展,带动加快了农牧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切实增强旅游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了小康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根据年初《关于做好2016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改革任务,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基本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一是编制了《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的阿拉善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越野e族阿拉善梦想沙漠汽车文化主题乐园总体规划》等八个专项规划。二是品牌创建方面,阿拉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已被国家旅游局列入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名单;胡杨林和巴丹吉林旅游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资源评价工作正在等待评审中;以巴彦浩特为中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区国家绿色、蓝色、人文、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已上报自治区旅游局。金沙堡地、大漠胡杨、贺兰山北寺3家被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万泉湖、大漠文化奇石产业园2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屯池盐湖生态旅游区、阿右旗孵化园2家国家2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目前,全盟国家A级旅游景区共有19家(4A,9家;3A,3家;2A,2家)。三是完成了策克口岸国家边境旅游试实区的申报工作。四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五是完成了《阿拉善盟智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的招投标正在办理招标前期工作。六是政策措施方面,出台印发了《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旅游资源管理办法》;《促进阿拉善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阿拉善盟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1个意见和1个办法,已通过盟委会,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七是创新农牧区旅游特色产业发展机制,新增农牧区旅游接待点32家,新建了通古淖尔旅游小镇等两个旅游专业村,上报申请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15 家,完成了乡村旅游的贫困村建档立卡33个,贫困户933户,共涉及贫困户人口2505人。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盟

依法治盟是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我局按照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盟工作,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使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年度《阿拉善盟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法制宣传活动计划,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学习了与日常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增强了依法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订阅了《法制专刊》、《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安排的讲座、培训班、宣传活动及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三是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全盟“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宪法学习月、法治宣传月”等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开展旅游咨询、发放旅游安全、文明旅游、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旅游法》手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资料11700余份。四是对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逐项梳理和全面清理,并公示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7项;随机抽查清单6项。五是完成了16名行政执法人的培训、考试、办理新证、换证、补证和注销工作。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一系列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全盟反腐倡廉视频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党组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制定了党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也做好执行者、推动者,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年内召开3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推进。

2.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年初,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业务工作的责任目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科室,形成任务明确、目标具体的责任网络。并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即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以上率下推动工作开展落实,将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纪委巡察督导”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

3.纠建并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按照盟委和盟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盟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一是全年相继开展了整治机关不正之风一系列纪律作风专项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建章立制。二是通过落实党组议事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严格控制机关公务接待、出差、用车、政府采购等经费支出,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通过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念好遵规守纪的“紧箍咒”,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旅游局工作和干部实际,以人岗相适,服务中心工作为原则,于11月开展了进行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工作,两名科长完成了轮岗交接工作,提任的3名年轻干部正在按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4名科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既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又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2016年重点旅游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2016年,盟委行署提出以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苍天圣地阿拉善”为全域文化旅游品牌,加快完善旅游规划,加强精品景区建设,强化旅游市场宣传,培育特色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城镇建设、对外开放等深度融合,切实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阿拉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引擎产业。2016年,全盟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20万人次,旅游总收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40.4%。其中:国内过夜游客274.6万人次,收入52.6亿元,同比增长32.7%和37.2%;入境游游客7.1万人次,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84%和85%;一日游游客338.3万人次,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46.3%和45.6%。旅游业总收入预计占全盟GDP的19%,预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7%和10%。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盟委、行署把推动旅游业发展作为全盟的中心工作之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宣传促销、市场管理,出台了多项实施意见和奖励办法,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合力。

2.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汇到底的要求,对全盟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布局,并将旅游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等统筹考虑,使旅游规划既服从服务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充分体现旅游产业发展的特殊要求。近几年,我盟共编制完成和实施各类旅游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20多个。

3.加大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了应对全民自驾游时代到来对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新要求,我盟不断加强全盟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服务基地、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建设,覆盖全盟三旗的游客服务中心都已开工建设,旅游服务基地全部完成选址,旅游驿站完成建设39个,旅游厕所完成建设155个。

4.加强旅游景区建设。要求所有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必须按照国家A级景区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2016年共实施旅游景区重点建设项目14项,其中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1项,列入盟级重点项目5项(越野e族梦想汽车文化主题公园、胡杨林旅游区、大漠胡杨旅游区、定远营-营盘山-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其它重点项目9项。项目总投资10.53亿元,已全部完成投资。

5.大力提升“苍天圣地-阿拉善”旅游文化品牌影响力。在央视等主流媒体平台和腾讯、优酷、爱奇艺等门户视频网站投放大量宣传阿拉善旅游的视频,受众人群超过250亿人次,收到了很好的宣传营销效果。组织盟内旅游景区、旅游社、户外组织等旅游企业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四川省、重庆、陕西等主要客源地进行旅游专题宣传推广,为盟内旅游企业走出去营销搭建良好平台,使传统客源地得到不断巩固,新兴客源地不断拓展。加强区域合作,主动融入大西北和丝绸之路旅游圈,与宁夏银川市、石嘴山、中卫、兰州等13个周边地市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与甘肃河西五市签订了“5+1”共建旅游合作联盟。

6.创新文化旅游节庆赛事活动。2016年,制定了阿拉善文化旅游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整体策划方案,举办了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额济纳旗国际金秋生态胡杨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阿拉善玉观赏石文化旅游节、中蒙观赏石宝玉石文化旅游节、国际沙漠马拉松、阿拉善骆驼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63项,通过节会赛事活动带动吸引了主要周边市场游客268万人次,旅游收入27.6亿元。

7.积极推动农牧区旅游发展

将农牧区旅游发展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对符合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建档立卡33个,贫困户 933户,共涉及贫困户人口2505人。编制了1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发展项目,已建成旅游专业村5个,农牧家游经营户180多家,全盟参与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的农牧民达到1.7万人,占农牧区总人数的30%。2016年,全盟农牧区旅游接待游客102万人次,旅游收入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和27.5%。

8.狠抓旅游市场质量管理。联合市监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安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整治一起,不留旅游安全死角。2016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5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307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已整改246条,整改率达80%。发放旅游安全、文明旅游、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资料1.17万份,确保了全盟未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举办了2016阿拉善盟旅游安全、导游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等培训班,培训600余人次。

(二)取得的成效

1.旅游产业体系发展进一步壮大。截至目前,全盟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9家(其中,国家4A,9家;国家3A,5家;国家2A,5家);旅游宾馆(饭店)400多家(其中,星级饭店18家),总床位数达4.5万张,具备了日接待游客5万人次的旅游服务能力;旅行社18家(其中,国际社 );农牧家旅游点180多家(其中,星级接待户55家),已形成旅游专业村5个,旅游从业人员5.43万人。

2.旅游带动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82:15,旅游收入占GDP比重3.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5.4%,2015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4:68:28,旅游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5.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51.4%;2016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4:66:30,旅游收入预计占GDP比重达到19%,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61%;从数字可以看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着阿拉善二产独大的产业现状,并且旅游业已成为三产的“龙头”产业。

3.旅游扶贫作用明显。结合我盟地域辽阔的实际和贫困户居住分散的特点,对全盟的旅游扶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针对居住相对集中的农牧户,推动建设旅游专业村,针对于居住分散的农牧户,采取搬迁转移转产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形成相对集中的村镇(嘎查),并对这些村镇(嘎查)进行旅游化改造,引导搬迁转移农牧民从事旅游业。全盟参与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的农牧民达到1.7万人,占农牧区总人数的30%,2016年农牧区旅游接待游客102万人次,是2011年的3倍。阿拉善盟三旗之一的额济纳旗2015年共有农牧民5792人,从事旅游业的农牧民达到4187人,占全旗农牧民总数的72.3%,农牧民旅游人均收入达到7165元。

四、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盟旅游业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

1.旅游供需结构性矛盾问题,目前,我盟总体旅游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旅游度假休闲和个性化旅游产品不足,不能有效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与大众化旅游消费和分散式出游特点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不健全,交通、住宿等刚性消费支出比重高,文化性消费和购物性消费支出比重低。

2.发展体制机制不完善。综合性旅游立法尚未完成,旅游法规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旅游标准化建设特别是实施相对滞后。旅游资源管理与产业管理脱节,缺乏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不是法定规划,对旅游开发和市场管理的约束力还显不足。旅游节庆活动过多和质量不高。旅游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削价竞争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环节还存在安全隐患。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不少旅游景区外部可进入性较差,旅游断头路未得到解决;景区内部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足。旅游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公路建设滞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信息来源:原阿拉善盟旅游局
首页
>新版部门信息公开>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原阿拉善盟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大决策部署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515”发展战略和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为指导,紧紧围绕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学习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根据盟委对政治学习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方法,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周四为学习日,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的方针,每月一次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二是班子成员都建立了读书笔记,定期组织交流和检查,从根本上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狠抓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的立党为公意识明显增强,执政为民能力明显提高,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旅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国发展战略大局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对党治国理政方略的继承完善和发展创新,它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趋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集中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成为我们在新时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锐利思想武器。

(一)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扶贫的决策部署,结合阿拉善地域辽阔的实际和贫困户居住分散的特点,对全盟的旅游扶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一是结合农牧区现代化,对嘎查村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彻底改变了嘎查村脏乱差现象。二是搭建了乡土文化展示的新舞台,游客在农牧区不仅可以吃农(牧)家饭、住农(牧)家屋、呼吸泥土芬芳、观赏大漠风光,还可以品味民族文化、民俗风情。三是开辟了旅游精准扶贫的新路径。随着农牧区人居环境、发展环境的改善,许多农牧民参与到奇石、农牧家游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中,使更多的农牧民通过旅游实现了脱贫。四是培育和打造了一批“阿拉善人家”、“大漠人家”、“胡杨人家”、“大漠小镇·黄河渔村”等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型村庄,促进了农牧区旅游的发展,带动加快了农牧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切实增强旅游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了小康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根据年初《关于做好2016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改革任务,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基本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一是编制了《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的阿拉善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越野e族阿拉善梦想沙漠汽车文化主题乐园总体规划》等八个专项规划。二是品牌创建方面,阿拉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已被国家旅游局列入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名单;胡杨林和巴丹吉林旅游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资源评价工作正在等待评审中;以巴彦浩特为中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区国家绿色、蓝色、人文、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已上报自治区旅游局。金沙堡地、大漠胡杨、贺兰山北寺3家被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万泉湖、大漠文化奇石产业园2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屯池盐湖生态旅游区、阿右旗孵化园2家国家2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目前,全盟国家A级旅游景区共有19家(4A,9家;3A,3家;2A,2家)。三是完成了策克口岸国家边境旅游试实区的申报工作。四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年初制定目标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五是完成了《阿拉善盟智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的招投标正在办理招标前期工作。六是政策措施方面,出台印发了《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旅游资源管理办法》;《促进阿拉善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阿拉善盟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1个意见和1个办法,已通过盟委会,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七是创新农牧区旅游特色产业发展机制,新增农牧区旅游接待点32家,新建了通古淖尔旅游小镇等两个旅游专业村,上报申请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15 家,完成了乡村旅游的贫困村建档立卡33个,贫困户933户,共涉及贫困户人口2505人。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盟

依法治盟是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我局按照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盟工作,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使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年度《阿拉善盟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法制宣传活动计划,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学习了与日常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增强了依法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订阅了《法制专刊》、《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安排的讲座、培训班、宣传活动及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三是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全盟“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宪法学习月、法治宣传月”等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开展旅游咨询、发放旅游安全、文明旅游、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旅游法》手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资料11700余份。四是对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逐项梳理和全面清理,并公示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执行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7项;随机抽查清单6项。五是完成了16名行政执法人的培训、考试、办理新证、换证、补证和注销工作。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一系列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全盟反腐倡廉视频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党组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制定了党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也做好执行者、推动者,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年内召开3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推进。

2.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年初,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业务工作的责任目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科室,形成任务明确、目标具体的责任网络。并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即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以上率下推动工作开展落实,将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纪委巡察督导”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

3.纠建并举,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按照盟委和盟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盟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一是全年相继开展了整治机关不正之风一系列纪律作风专项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建章立制。二是通过落实党组议事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严格控制机关公务接待、出差、用车、政府采购等经费支出,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通过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念好遵规守纪的“紧箍咒”,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旅游局工作和干部实际,以人岗相适,服务中心工作为原则,于11月开展了进行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工作,两名科长完成了轮岗交接工作,提任的3名年轻干部正在按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4名科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既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又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2016年重点旅游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2016年,盟委行署提出以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苍天圣地阿拉善”为全域文化旅游品牌,加快完善旅游规划,加强精品景区建设,强化旅游市场宣传,培育特色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城镇建设、对外开放等深度融合,切实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阿拉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引擎产业。2016年,全盟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20万人次,旅游总收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40.4%。其中:国内过夜游客274.6万人次,收入52.6亿元,同比增长32.7%和37.2%;入境游游客7.1万人次,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84%和85%;一日游游客338.3万人次,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46.3%和45.6%。旅游业总收入预计占全盟GDP的19%,预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7%和10%。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盟委、行署把推动旅游业发展作为全盟的中心工作之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宣传促销、市场管理,出台了多项实施意见和奖励办法,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合力。

2.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汇到底的要求,对全盟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布局,并将旅游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等统筹考虑,使旅游规划既服从服务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充分体现旅游产业发展的特殊要求。近几年,我盟共编制完成和实施各类旅游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20多个。

3.加大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了应对全民自驾游时代到来对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新要求,我盟不断加强全盟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服务基地、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建设,覆盖全盟三旗的游客服务中心都已开工建设,旅游服务基地全部完成选址,旅游驿站完成建设39个,旅游厕所完成建设155个。

4.加强旅游景区建设。要求所有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必须按照国家A级景区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2016年共实施旅游景区重点建设项目14项,其中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1项,列入盟级重点项目5项(越野e族梦想汽车文化主题公园、胡杨林旅游区、大漠胡杨旅游区、定远营-营盘山-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其它重点项目9项。项目总投资10.53亿元,已全部完成投资。

5.大力提升“苍天圣地-阿拉善”旅游文化品牌影响力。在央视等主流媒体平台和腾讯、优酷、爱奇艺等门户视频网站投放大量宣传阿拉善旅游的视频,受众人群超过250亿人次,收到了很好的宣传营销效果。组织盟内旅游景区、旅游社、户外组织等旅游企业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四川省、重庆、陕西等主要客源地进行旅游专题宣传推广,为盟内旅游企业走出去营销搭建良好平台,使传统客源地得到不断巩固,新兴客源地不断拓展。加强区域合作,主动融入大西北和丝绸之路旅游圈,与宁夏银川市、石嘴山、中卫、兰州等13个周边地市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与甘肃河西五市签订了“5+1”共建旅游合作联盟。

6.创新文化旅游节庆赛事活动。2016年,制定了阿拉善文化旅游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整体策划方案,举办了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额济纳旗国际金秋生态胡杨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阿拉善玉观赏石文化旅游节、中蒙观赏石宝玉石文化旅游节、国际沙漠马拉松、阿拉善骆驼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63项,通过节会赛事活动带动吸引了主要周边市场游客268万人次,旅游收入27.6亿元。

7.积极推动农牧区旅游发展

将农牧区旅游发展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对符合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建档立卡33个,贫困户 933户,共涉及贫困户人口2505人。编制了1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发展项目,已建成旅游专业村5个,农牧家游经营户180多家,全盟参与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的农牧民达到1.7万人,占农牧区总人数的30%。2016年,全盟农牧区旅游接待游客102万人次,旅游收入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和27.5%。

8.狠抓旅游市场质量管理。联合市监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安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整治一起,不留旅游安全死角。2016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5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307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已整改246条,整改率达80%。发放旅游安全、文明旅游、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资料1.17万份,确保了全盟未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举办了2016阿拉善盟旅游安全、导游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等培训班,培训600余人次。

(二)取得的成效

1.旅游产业体系发展进一步壮大。截至目前,全盟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9家(其中,国家4A,9家;国家3A,5家;国家2A,5家);旅游宾馆(饭店)400多家(其中,星级饭店18家),总床位数达4.5万张,具备了日接待游客5万人次的旅游服务能力;旅行社18家(其中,国际社 );农牧家旅游点180多家(其中,星级接待户55家),已形成旅游专业村5个,旅游从业人员5.43万人。

2.旅游带动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82:15,旅游收入占GDP比重3.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5.4%,2015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4:68:28,旅游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5.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51.4%;2016年,全盟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4:66:30,旅游收入预计占GDP比重达到19%,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61%;从数字可以看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着阿拉善二产独大的产业现状,并且旅游业已成为三产的“龙头”产业。

3.旅游扶贫作用明显。结合我盟地域辽阔的实际和贫困户居住分散的特点,对全盟的旅游扶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针对居住相对集中的农牧户,推动建设旅游专业村,针对于居住分散的农牧户,采取搬迁转移转产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形成相对集中的村镇(嘎查),并对这些村镇(嘎查)进行旅游化改造,引导搬迁转移农牧民从事旅游业。全盟参与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的农牧民达到1.7万人,占农牧区总人数的30%,2016年农牧区旅游接待游客102万人次,是2011年的3倍。阿拉善盟三旗之一的额济纳旗2015年共有农牧民5792人,从事旅游业的农牧民达到4187人,占全旗农牧民总数的72.3%,农牧民旅游人均收入达到7165元。

四、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盟旅游业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

1.旅游供需结构性矛盾问题,目前,我盟总体旅游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旅游度假休闲和个性化旅游产品不足,不能有效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与大众化旅游消费和分散式出游特点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不健全,交通、住宿等刚性消费支出比重高,文化性消费和购物性消费支出比重低。

2.发展体制机制不完善。综合性旅游立法尚未完成,旅游法规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旅游标准化建设特别是实施相对滞后。旅游资源管理与产业管理脱节,缺乏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不是法定规划,对旅游开发和市场管理的约束力还显不足。旅游节庆活动过多和质量不高。旅游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削价竞争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环节还存在安全隐患。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不少旅游景区外部可进入性较差,旅游断头路未得到解决;景区内部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足。旅游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公路建设滞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