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 发布日期:2019-12-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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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各科室的规范化建设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本部门及各科室的年度工作考核意见,作为对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本部门对各科室的工作考核实行月度督查通报和年终综合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基础分为70分,加分不超过30分。
第四条 本部门对各科室的工作考核基础分部分:(70分)
一、各科室政务服务建设规范,环境整洁。(25分)
二、各科室重视分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25分)
三、各科室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20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各科室给予加分:
一、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的(需附对比流程),经核实,每项优化措施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办理项目全部优化为即办件的年度考核该项加分为满分。
二、积极探索、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审批服务创新工作,加1-5分。
三、抓好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预审和网上申报,每新增一项网上预审、网上申报项目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及时报送信息,采用3条以上,每超额完成1条加0.2分,调研专刊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各科室自身制度建设完善,有创新,文件、事项办理资料归档保管完善的加2分。
第六条 本办法阿拉善盟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