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3/2019-0206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12-20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性解读
- 发布日期:2019-12-2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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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部署要求,盟科技局对2014年印发的《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阿科发(2014)114号)进行修改,印发了《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4年12月15日,盟科技局印发《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开展盟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工作。截止2018年,依据该办法共认定两批3个盟级农业科技园区,其中阿左旗巴彦浩特科技示范园区、阿右旗骆驼产业科技示范园区还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农牧业科技园区,这些园区在促进区域农牧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农牧业科技园区的作用,推动构建农牧业科技园区体系,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科技部等部门出台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一2025年)》(国科发农〔2018〕30号)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2018〕31号)。自治区科技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2018〕31号)。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盟级农(牧)业科技园区是构建农业科技园区体系的基础,《阿拉善盟“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也提出了农牧业科技园区建设的任务要求。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盟级农牧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促进农牧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
二、制定依据
该《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内科发〔2018〕90号)。
三、主要内容
《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六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定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主要是明确盟科技局、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园区申报单位在盟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主要是明确盟级农牧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及认定程序;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主要是明确对盟级农牧业科技园区的扶持措施、经费支持,以及管理与评估制度和盟、旗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在开展园区评估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主要是实施时间和解释条款等。
附件为申报园区时须填写的表格和材料的编写格式(编写内容及说明)
四、实施时间
《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于2019年12月12日正式公布施行,2014年12月12日印发的《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解读人:王柱芳
2019年12月20日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牧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