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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936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盟行署2019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1029

 

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和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有效破解难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阿拉善、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群众最广泛地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深化改革创新。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植根残疾人。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潜力和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娘家人”。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深入残疾人家庭,进万家门、解万家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下大力气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把握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主要目标

围绕“强三性、去四化”要求,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广泛参与、充分融合和全面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全盟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优化残联组织工作职能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盟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其中,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牧区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盟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数量。在不突破盟残联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至少配备1名来自基层的兼职副主席。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盟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议案办理制度,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与执行更加充分体现各类别残疾人的共同意愿。从盟情实际出发,加强对新时代全盟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破解事业发展瓶颈,更好地认识和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强工作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鼓励专门协会根据需要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各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

(二)选优配强残疾人干部队伍

5.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热爱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具有基层一线和群众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进入残联系统从事残疾人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配备残疾人干部比例达到15%以上,盟、旗区残联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制定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推动将党的残疾人工作理论列入全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6.加强挂职、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在盟残联领导班子中,选配1名兼职副理事长和1名挂职副理事长,兼职副理事长由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紧密联系的相关领域代表担任,挂职副理事长由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代表担任。在盟残联机关干部中,按照15%的比例配备挂职、兼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干部中选拔,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挂职、兼职干部任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加强对挂职、兼职干部的管理。

7.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坚决克服“机关化”倾向,会党组和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1个月,每年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不少于30人,带头与残疾人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含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联系居住地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每人每年直接联系残疾人不少于10名,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实现党员干部每季度在基层工作不少于5天。

(三)全面提升残联组织服务水平

8.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残疾人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社会工作者等方式充实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切实提升服务残疾人的水平。探索将残疾人组织向新领域、新行业、新群体延伸,最大限度覆盖各领域各层面残疾人,支持集中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小组,在有10名以上残疾人的新兴行业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指导基层残联依托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旗区、苏木镇(街道)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对残疾人工作的职责分工。

9.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大数据应用。积极构建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残疾人更加便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就近就便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法律维权等公共服务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切实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全面掌握全盟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完善残疾人信息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切实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将残疾人证办理系统和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系统融入到全盟大数据平台,努力实现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10.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建立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制度。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大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农牧区贫困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帮助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人走出困境。

11.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持续推进全盟“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运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倾听、反映和回应残疾人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2.切实发挥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作用。推动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完善基础服务功能,发挥康复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力度,各街道办要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生活照料、文体活动等各项服务。支持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13.加强残疾人事务交流合作。探索开展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联谊活动,建立与国内先进地区、周边兄弟盟市残联和全国性助残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机制,借助京蒙两地对口支援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北京市残联沟通对接,积极促进区域互往、工作互动、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在精准康复、新型辅助器具适配、教育、就业、慈善等方面为残疾人谋实惠。

14.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舆情引导,注重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建立与残疾人的联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惠残政策,引导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四年一度的残疾人运动会常态化举办。创新和改进盟级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方式,坚持面向基层,好中选优,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立足地方传统特色文化,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团体发展,打造具有阿拉善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普及无障碍理念,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完善手语新闻播报长效机制,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方式

15.探索残联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快社会动员力量建设,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指导目录,明确购买内容,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提高购买服务质量、放大购买服务效应。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性、连锁性和社区类专业助残社会组织,鼓励成熟社会组织转入竞争性助残服务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助残服务。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切实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各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对残疾人福利、慈善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残联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探索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进一步为残疾人谋福祉。

16.积极建设“阳光残联”。推动信息公开,健全更加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盟、旗(区)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残疾人服务重点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提升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

17.构建残联工作评价体系。以残疾人及亲友、基层组织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各级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旗(区)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加强对旗区残联领导班子协管工作,协助旗(区)党委(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旗区残联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时组织旗区残联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关培训。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8.健全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全盟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盟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盟残联履行好盟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盟残联党组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残疾人政策。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稳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优化资金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残联的指导下,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由盟残联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进度安排。20199月底前完成盟残联改革方案报审工作,2019年年底前总结完善相关措施。

(三)落实工作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区)、盟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进残联事业改革发展。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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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936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盟行署2019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1029

 

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和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有效破解难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阿拉善、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群众最广泛地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深化改革创新。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植根残疾人。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潜力和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娘家人”。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深入残疾人家庭,进万家门、解万家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下大力气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把握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主要目标

围绕“强三性、去四化”要求,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广泛参与、充分融合和全面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全盟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优化残联组织工作职能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盟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其中,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牧区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盟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数量。在不突破盟残联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至少配备1名来自基层的兼职副主席。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盟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议案办理制度,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与执行更加充分体现各类别残疾人的共同意愿。从盟情实际出发,加强对新时代全盟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破解事业发展瓶颈,更好地认识和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强工作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鼓励专门协会根据需要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各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

(二)选优配强残疾人干部队伍

5.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热爱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具有基层一线和群众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进入残联系统从事残疾人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配备残疾人干部比例达到15%以上,盟、旗区残联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制定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推动将党的残疾人工作理论列入全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6.加强挂职、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在盟残联领导班子中,选配1名兼职副理事长和1名挂职副理事长,兼职副理事长由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紧密联系的相关领域代表担任,挂职副理事长由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代表担任。在盟残联机关干部中,按照15%的比例配备挂职、兼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干部中选拔,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挂职、兼职干部任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加强对挂职、兼职干部的管理。

7.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坚决克服“机关化”倾向,会党组和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1个月,每年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不少于30人,带头与残疾人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含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联系居住地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每人每年直接联系残疾人不少于10名,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实现党员干部每季度在基层工作不少于5天。

(三)全面提升残联组织服务水平

8.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残疾人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社会工作者等方式充实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切实提升服务残疾人的水平。探索将残疾人组织向新领域、新行业、新群体延伸,最大限度覆盖各领域各层面残疾人,支持集中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小组,在有10名以上残疾人的新兴行业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指导基层残联依托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旗区、苏木镇(街道)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对残疾人工作的职责分工。

9.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大数据应用。积极构建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残疾人更加便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就近就便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法律维权等公共服务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切实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全面掌握全盟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完善残疾人信息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切实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将残疾人证办理系统和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系统融入到全盟大数据平台,努力实现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10.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建立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制度。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大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农牧区贫困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帮助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人走出困境。

11.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持续推进全盟“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运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倾听、反映和回应残疾人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2.切实发挥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作用。推动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完善基础服务功能,发挥康复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力度,各街道办要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生活照料、文体活动等各项服务。支持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13.加强残疾人事务交流合作。探索开展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联谊活动,建立与国内先进地区、周边兄弟盟市残联和全国性助残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机制,借助京蒙两地对口支援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北京市残联沟通对接,积极促进区域互往、工作互动、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在精准康复、新型辅助器具适配、教育、就业、慈善等方面为残疾人谋实惠。

14.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舆情引导,注重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建立与残疾人的联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惠残政策,引导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四年一度的残疾人运动会常态化举办。创新和改进盟级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方式,坚持面向基层,好中选优,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立足地方传统特色文化,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团体发展,打造具有阿拉善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普及无障碍理念,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完善手语新闻播报长效机制,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方式

15.探索残联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快社会动员力量建设,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指导目录,明确购买内容,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提高购买服务质量、放大购买服务效应。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性、连锁性和社区类专业助残社会组织,鼓励成熟社会组织转入竞争性助残服务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助残服务。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切实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各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对残疾人福利、慈善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残联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探索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进一步为残疾人谋福祉。

16.积极建设“阳光残联”。推动信息公开,健全更加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盟、旗(区)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残疾人服务重点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提升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

17.构建残联工作评价体系。以残疾人及亲友、基层组织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各级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旗(区)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加强对旗区残联领导班子协管工作,协助旗(区)党委(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旗区残联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时组织旗区残联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关培训。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8.健全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全盟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盟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盟残联履行好盟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盟残联党组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残疾人政策。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稳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优化资金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残联的指导下,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由盟残联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进度安排。20199月底前完成盟残联改革方案报审工作,2019年年底前总结完善相关措施。

(三)落实工作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区)、盟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进残联事业改革发展。


解读链接:《阿拉善盟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