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1/2018-0039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发改价字〔2018〕75号 |
成文时间: |
2018-03-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06 00:00
- 浏览次数:
-
各旗(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农牧业生产用电成本,促进蒙西地区农牧业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中“将目前单列的农业排灌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和深井高扬程用电,逐步归并到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规定,决定在蒙西地区实施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总水平有所降低的原则,适当降低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同时适当提高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统一合并为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调整后的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满1千伏0.288元、1-10千伏0.281元。
二、考虑到孪井滩灌区农民的实际困难,孪井滩扬水工程提灌电价仍按内发改价字〔2013〕1026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电价调整后,各有关盟市价格主管部门、电力公司要精心周密安排,做好电价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信息来源:阿盟发改委价费科
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1/2018-0039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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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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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阿发改价字〔2018〕75号 |
成文时间: |
2018-03-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06 00:00
- 来源:阿盟发改委价费科
各旗(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西地区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的通知
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农牧业生产用电成本,促进蒙西地区农牧业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中“将目前单列的农业排灌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和深井高扬程用电,逐步归并到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规定,决定在蒙西地区实施农牧业生产与农业排灌用电并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总水平有所降低的原则,适当降低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同时适当提高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统一合并为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调整后的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满1千伏0.288元、1-10千伏0.281元。
二、考虑到孪井滩灌区农民的实际困难,孪井滩扬水工程提灌电价仍按内发改价字〔2013〕1026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电价调整后,各有关盟市价格主管部门、电力公司要精心周密安排,做好电价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