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17-0001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文字号: | 阿署办发〔2017〕161号 | 成文时间: | 2017-11-27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3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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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署办发〔2017〕161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
年薪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盟行署2017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管理办法
根据《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发〔2017〕29号)和《阿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实行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管理,规范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和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年薪制范围
盟中心医院院长和盟蒙医医院院长。
二、年薪标准
院长年薪按照盟医管会发布的所在医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年平均薪酬的3.0倍计算,并考虑医院的等级,从二级甲等算起,每增减一个等级相应增减3万元,每增减一个级别相应增减5万元,由系数薪酬叠加等级薪酬组成院长年薪。
三、年薪组成
院长年薪由基础年薪(60%)和绩效年薪(占比40%)两部分构成。
四、年薪核定
盟人社局负责依据院长年度年薪标准和基础年薪比例核定院长年度基础年薪;盟医管办负责依据院长年度年薪标准和绩效年薪比例核定绩效年薪;盟财政局负责院长年薪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和发放。
五、经费来源
医院院长年薪单独切块管理,所需经费纳入盟财政预算。
六、年薪发放
盟医管会负责制定《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考核办法》和年度责任目标,负责院长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核定绩效年薪。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计发绩效年薪;80分到90分之间的,按得分率折算计发绩效年薪;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发放全部绩效年薪。基础年薪经盟医管会核定、盟工改办审批后,由盟财政局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经盟医管会考核、盟工改办审批后,由盟财政局依据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一次性发放。实行年薪制的城市公立医院院长不再参与其他形式分配,不得再从医院领取年薪制以外的津贴、福利费、奖励性工资等。
抄送:盟委办,盟人大工委办、政协办。
阿盟行署办文电科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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