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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阿盟民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50565)

一、概述

2016年,阿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效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年内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阿盟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同时,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充分利用和熟练使用网上办公自动化程序;四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及时;五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应用不熟。

今后,我局会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针对突出问题,强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收公众的监督。

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情况。一是根据盟行署、盟法制办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工作。经过梳理,我局瘦身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为43项,并及时将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局对民生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为增加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救助”,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将救助标准、申请审批事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在门户网站“社会救助”专栏,以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从而实现城乡低保一户一档信息的录入、审批、发放、查询全部在网上办结,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公正合理,便于全社会有效监督。三是重点将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公开,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动态信息,与群众广泛开展网上互动与交流,提高了工作效能,增加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方面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四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同时,围绕民政部门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在规定范围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允许公开内容的除外。五是对民政系统基本情况、重要工作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招投标、大型物资采购、举报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盟委、行署有关要求,于7月26日在阿拉善民政信息网公开了《阿拉善盟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12月9日公布了“双随机一公开”目录;12月29日公布了阿盟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于12月16日在阿拉善民政网站上公布阿盟截止2016年11月底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情况;12月29日公布了阿拉善盟2016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三)落实《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部门牵头任务情况。围绕《2016年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阿盟民政局牵头的“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制定了《阿拉善盟民政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阿民发〔2016〕298号)。2016年,在阿拉善民政门户网站发布社会救助情况8期;下拨自然灾害救助、灾情情况5期。

(四)在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方面。一是通过“行风热线”、《阿拉善日报》、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微博微信等形式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贯彻李纪恒书记重要讲话、《慈善法》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二是为了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点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民政局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网站上进行实时监控,2016年我局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三是为适应数字民政的需要,及时了解网民诉求、宣传民政政策法规,2016年1月5日,阿盟民政局政务微博“阿拉善盟民政”、微信平台“阿拉善民政”正式开通运行。“阿拉善盟民政”政务微博和“阿拉善民政”微信平台的开通,为全盟民政系统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了解社情民意、实现网络问政的又一重要手段和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实现与网民及本系统人员的真诚沟通“零距离”互动,构建起民政部门与公众联系的新桥梁,更好地反映民众心声、服务民众诉求,同时塑造了良好的民政公共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33号)要求,我局未收到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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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阿盟民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50565)

一、概述

2016年,阿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效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年内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阿盟民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阿盟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更高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同时,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充分利用和熟练使用网上办公自动化程序;四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及时;五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应用不熟。

今后,我局会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针对突出问题,强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收公众的监督。

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情况。一是根据盟行署、盟法制办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工作。经过梳理,我局瘦身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为43项,并及时将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局对民生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为增加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救助”,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将救助标准、申请审批事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在门户网站“社会救助”专栏,以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从而实现城乡低保一户一档信息的录入、审批、发放、查询全部在网上办结,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公正合理,便于全社会有效监督。三是重点将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公开,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动态信息,与群众广泛开展网上互动与交流,提高了工作效能,增加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方面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四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同时,围绕民政部门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在规定范围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允许公开内容的除外。五是对民政系统基本情况、重要工作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招投标、大型物资采购、举报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盟委、行署有关要求,于7月26日在阿拉善民政信息网公开了《阿拉善盟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12月9日公布了“双随机一公开”目录;12月29日公布了阿盟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于12月16日在阿拉善民政网站上公布阿盟截止2016年11月底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情况;12月29日公布了阿拉善盟2016年度“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三)落实《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部门牵头任务情况。围绕《2016年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阿盟民政局牵头的“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制定了《阿拉善盟民政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阿民发〔2016〕298号)。2016年,在阿拉善民政门户网站发布社会救助情况8期;下拨自然灾害救助、灾情情况5期。

(四)在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方面。一是通过“行风热线”、《阿拉善日报》、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微博微信等形式就养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贯彻李纪恒书记重要讲话、《慈善法》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二是为了快速妥当处置突发重点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阿拉善盟民政局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网站上进行实时监控,2016年我局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三是为适应数字民政的需要,及时了解网民诉求、宣传民政政策法规,2016年1月5日,阿盟民政局政务微博“阿拉善盟民政”、微信平台“阿拉善民政”正式开通运行。“阿拉善盟民政”政务微博和“阿拉善民政”微信平台的开通,为全盟民政系统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了解社情民意、实现网络问政的又一重要手段和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实现与网民及本系统人员的真诚沟通“零距离”互动,构建起民政部门与公众联系的新桥梁,更好地反映民众心声、服务民众诉求,同时塑造了良好的民政公共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33号)要求,我局未收到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