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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近日,行署督查室对我盟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库存工作推进情况

2015存量商品房12732170.71平方米(住宅755496.26平方米,非住宅517874.45平方米)。截512日,全盟剩余存量商品房11090144.71万平方米(存量住宅634278.83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474865.88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16422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35%(消化存量住宅121215.7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7%,消化存量非住宅4308.5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658%)。

其中阿左旗剩余存量商品房466471.87万平方米(存量住宅294941.72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171530.15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86513.63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617%(消化存量住宅6577.8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7%消化存量非住宅2085.7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725%)。

阿右旗剩余存量商品房10306.55万平方米(存量住宅5115.62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5190.93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510.4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12%(消化存量住宅280.27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37%,消化存量非住宅230.2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20%)。

额济纳旗剩余存量商品房6267.09万平方米(存量住宅5085.09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902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2844.8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00%(消化存量住宅2464.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11%,消化存量非住宅380.4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80%)。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剩余存量商品房479859.2万平方米(存量住宅237426.4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242432.8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4425.3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72%(消化存量住宅2813.2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95%消化存量非住宅1612.0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0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政策支撑

20156月,我盟印发实施《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科学规划、有序调整、消化存量、减轻税费、加强监管、优化环境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促进全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础。20164月,又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实施意见》(阿署发201655号),重点从加大货币化安置,培育完善租赁市场,支持购房消费,鼓励农牧民进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加快房地产去库存进度。  

(二)支持购房消费

在消化存量住宅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盘活资金存量,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保障。一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缴存范围;二是放宽贷款支取条件,对有异地购房、住房装修、租赁住房需求的缴存人员均允许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支取;三是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允许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装修贷款标准由每平米800元提高至1500元,房租申请支取标准由每年1万元提高至1.5万元。

(三)加大货币化安置力

一是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主渠道。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安置房将给予每平米300650元的补贴,目前通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消化存量房923套。二是结合农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农牧民转移搬迁和扶贫搬迁项目,对符合条件有意愿进城的农牧民一次性给予710万元购房补贴,目前农牧民进城购房210户,有购房意愿290户。三是对因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屋征收的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作为生产办公用房予以安置。四是加大宣传,积极协调帮助盟内各级企事业单位通过选购存量房源解决办公、生活用房需求。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和存量房消化周期较长,主要从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房地产统计信息监管工作,对反映市场变化的房地产交易、库存消化、开发建设等信息分别实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并制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汇总工作。二是搭建盟旗两级存量房源信息平台并成立房源超市,收储并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及租赁信息,为群众选房购房租房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目前,正在建设“阿左旗房产信息平台系统”,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将通过网络实时更新房地产信息,畅通交流渠道,优化服务,为广大公众在网上浏览、咨询、办理业务提供平台。三是结合项目规划审批和建设现状,制定一企一策的帮扶制度,并实现基建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园区去库存难度大。我盟库存商品房41%集中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012年以来,园区经济下行,停产减产企业较多,人员大批外流,造成商品房大量空置积压。在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工业园区去库存难度较大。

(二)购买主体支付能力弱目前我盟城镇居民成套住宅面积人均54平方米,户均1.4套,购房主体城镇居民转变为进城农牧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消费群体占比较小且支付能力有限,购买力不足。

(三)在建项目启动资金短缺目前我盟有309155.79万平方米在建存量商品房,普遍存在建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等问题,造成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短期内影响去库存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成存量住宅去库存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存量非住宅去库存工作。

(一)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今年实施的8663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将全部采取货币化方式予以安置,其中通过政府回购存量房形式安置2369户;通过政府搭桥,企业让利销售,居民集中选购存量房安置4961户;货币补偿1333户。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还将继续采取货币化方式予以安置。

(二)加快存量非住宅的转型利用

因地制宜整合区域内各类库存非住宅资源,统筹规划,分区域进行产业定位,按照经营模式相对集中的形态分布,加快存量非住宅转型利用。一是结合我盟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的产业发展定位,将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部分存量非住宅改造为旅游文化馆、体验中心、休闲驿站等旅游设施,形成旅游产业集群;二是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小区周边存量非住宅改建为菜篮子工程、市场、社区服务站、日间养老中心等公益类用房;三是结合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促进就业政策,将位置相对集中的存量非住宅房源改造为创业街、电子商务城、民俗风情园等;四是推动工业园区优化升级,围绕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积极打造千亿元园区,吸纳大量人员就业创业,消化库存。

(三)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

落实农牧民进城购房的贷款、补贴、落户、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和鼓励4415户进城农牧民购房居住,并享有同城化待遇。对农牧民进城购房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优先为其办理经营资质和置业手续;对就业创业的,人社部门负责提供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优先申请发放

(四)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

2016年在建的49个项目,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计划,暂不扩大开发规模,帮助开发企业争取棚户区改造和各类融资贷款,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及时复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已批未建的用地,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转型利用或回购收储。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严格控制用地供应


信息来源:行署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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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近日,行署督查室对我盟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库存工作推进情况

2015存量商品房12732170.71平方米(住宅755496.26平方米,非住宅517874.45平方米)。截512日,全盟剩余存量商品房11090144.71万平方米(存量住宅634278.83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474865.88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16422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35%(消化存量住宅121215.7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7%,消化存量非住宅4308.5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658%)。

其中阿左旗剩余存量商品房466471.87万平方米(存量住宅294941.72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171530.15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86513.63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617%(消化存量住宅6577.8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7%消化存量非住宅2085.7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725%)。

阿右旗剩余存量商品房10306.55万平方米(存量住宅5115.62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5190.93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510.4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12%(消化存量住宅280.27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37%,消化存量非住宅230.2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20%)。

额济纳旗剩余存量商品房6267.09万平方米(存量住宅5085.09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902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2844.8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00%(消化存量住宅2464.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11%,消化存量非住宅380.4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80%)。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剩余存量商品房479859.2万平方米(存量住宅237426.4万平方米,存量非住宅242432.8万平方米累计去库存4425.3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72%(消化存量住宅2813.25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95%消化存量非住宅1612.09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0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政策支撑

20156月,我盟印发实施《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科学规划、有序调整、消化存量、减轻税费、加强监管、优化环境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促进全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础。20164月,又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实施意见》(阿署发201655号),重点从加大货币化安置,培育完善租赁市场,支持购房消费,鼓励农牧民进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加快房地产去库存进度。  

(二)支持购房消费

在消化存量住宅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盘活资金存量,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保障。一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缴存范围;二是放宽贷款支取条件,对有异地购房、住房装修、租赁住房需求的缴存人员均允许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支取;三是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允许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装修贷款标准由每平米800元提高至1500元,房租申请支取标准由每年1万元提高至1.5万元。

(三)加大货币化安置力

一是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主渠道。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安置房将给予每平米300650元的补贴,目前通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消化存量房923套。二是结合农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农牧民转移搬迁和扶贫搬迁项目,对符合条件有意愿进城的农牧民一次性给予710万元购房补贴,目前农牧民进城购房210户,有购房意愿290户。三是对因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屋征收的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作为生产办公用房予以安置。四是加大宣传,积极协调帮助盟内各级企事业单位通过选购存量房源解决办公、生活用房需求。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和存量房消化周期较长,主要从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房地产统计信息监管工作,对反映市场变化的房地产交易、库存消化、开发建设等信息分别实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并制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汇总工作。二是搭建盟旗两级存量房源信息平台并成立房源超市,收储并发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及租赁信息,为群众选房购房租房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目前,正在建设“阿左旗房产信息平台系统”,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将通过网络实时更新房地产信息,畅通交流渠道,优化服务,为广大公众在网上浏览、咨询、办理业务提供平台。三是结合项目规划审批和建设现状,制定一企一策的帮扶制度,并实现基建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园区去库存难度大。我盟库存商品房41%集中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012年以来,园区经济下行,停产减产企业较多,人员大批外流,造成商品房大量空置积压。在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工业园区去库存难度较大。

(二)购买主体支付能力弱目前我盟城镇居民成套住宅面积人均54平方米,户均1.4套,购房主体城镇居民转变为进城农牧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消费群体占比较小且支付能力有限,购买力不足。

(三)在建项目启动资金短缺目前我盟有309155.79万平方米在建存量商品房,普遍存在建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等问题,造成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短期内影响去库存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成存量住宅去库存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存量非住宅去库存工作。

(一)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今年实施的8663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将全部采取货币化方式予以安置,其中通过政府回购存量房形式安置2369户;通过政府搭桥,企业让利销售,居民集中选购存量房安置4961户;货币补偿1333户。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还将继续采取货币化方式予以安置。

(二)加快存量非住宅的转型利用

因地制宜整合区域内各类库存非住宅资源,统筹规划,分区域进行产业定位,按照经营模式相对集中的形态分布,加快存量非住宅转型利用。一是结合我盟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的产业发展定位,将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部分存量非住宅改造为旅游文化馆、体验中心、休闲驿站等旅游设施,形成旅游产业集群;二是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小区周边存量非住宅改建为菜篮子工程、市场、社区服务站、日间养老中心等公益类用房;三是结合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促进就业政策,将位置相对集中的存量非住宅房源改造为创业街、电子商务城、民俗风情园等;四是推动工业园区优化升级,围绕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积极打造千亿元园区,吸纳大量人员就业创业,消化库存。

(三)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

落实农牧民进城购房的贷款、补贴、落户、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和鼓励4415户进城农牧民购房居住,并享有同城化待遇。对农牧民进城购房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优先为其办理经营资质和置业手续;对就业创业的,人社部门负责提供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优先申请发放

(四)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

2016年在建的49个项目,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计划,暂不扩大开发规模,帮助开发企业争取棚户区改造和各类融资贷款,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及时复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已批未建的用地,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转型利用或回购收储。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严格控制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