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16-0014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盟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6-05-09 16:56:00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 强化“五大措施”落实“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任务
- 发布日期:2016-05-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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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工作部署,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围绕五大政策支柱,着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国土资源管理上力促“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
一、强化用地管理,严格管控产能过剩项目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强化管理,管控产能过剩项目用地。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在规划修编和调整中坚决不为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严控用地报批。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一律不受理用地预审申请,一律不组卷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不予供地。三是严查项目用地。积极参加发改、环保、经信等部门对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的清理行动,全面查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用地情况,分类提出妥善处理意见,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另外,对于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关停的“僵尸企业”用地,适时开展土地收储,盘活用地,为新产业、新业态项目预留用地空间。
二、立足园区实际,多措并举消除地产库存
针对近年经济下行影响下,阿拉善盟产生的库存房地产和供而未用的土地情况,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积极联合招商局、住建局、经信局等部门从项目引进和规划调整上推动库存地产消化吸收。一是重新审视供地计划编制。鉴于目前阿拉善盟商品房过剩的现状,2016年阿拉善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未安排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同时,不给已出让的商服和住宅用地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二是对因政府原因多年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用地,通过与企业协商,拟用园区内已建成商品房置换其所拥有的土地,由多家企业共同消化过剩房屋,同时,化解决因无法开工而造成的用地闲置问题。三是对已供产能过剩项目用地,通过重新招商或规划调整的方式加以消化吸收。同时,阿拉善盟将加大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筑巢引凤”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
三、服务企业发展,因地制宜抓好供地工作
结合全盟供给侧改革,以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利好政策为依托,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项目开发建设降低土地成本,尽可能将资金投入到开发建设中去。
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拉善盟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政策的批复》内政字﹝2012﹞238号规定: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未利用地,且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土地前期开发,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节约用地的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10%执行。
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4号规定: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土地出让最低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50%执行。
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 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内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可向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利用未利用地发展清洁能源等项目的,需转为建设用地部分,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不改变原有利用类型的非建设用地部分,可由用地单位与涉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协商补偿,或以其他方式有偿使用。
四、创新机制,补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短板
(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发展。一是根据自治区、盟、关于实施乌海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内6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必须开展矿区综合治理和修复工作。二是摸清历史遗留采区底数,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采取实地测绘和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对沟北煤田综合整治项目区、庆华邦德勒煤田整治项目区及沟北无主采区进行了全面排查,数据已收集完毕,治理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三是积极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力度。目前,自治区拨付资金实施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3个,已竣工2个,正在组织实施的1个。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补齐服务短板。一是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提高干邵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将干部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计划,每位领导干部每年必须讲一次业务公开课,每个科股室必须实施一次岗位业务交流。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全力打造“民心国土”。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压缩申报资料,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将相近业务归类、股室职责归并、业务办理归口。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优惠扶持政策,免收土地登记费,免收农民自建住宅一切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三是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动态信息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国土资源新政、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成果,争取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