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16-05-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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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范围内推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8日,盟行署督查室会同盟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对巴润别立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就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巴润别立镇位于阿拉善左旗南部,属于农牧结合的苏木镇农牧业生产基地之一。全镇总面积3295平方公里,辖12个嘎查,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1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9283人。现有可利用草场2183平方公里,耕地9.8万亩,各类林地0.5万亩,配套机电井349眼。截至2015年底,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4.9万亩,已发放家庭承包经营权证1669份。
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2014年9月,按照自治区及我盟土地确权方案相关要求,先后成立了盟、旗两级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镇和各嘎查也成立了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10月制定了《阿拉善盟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阿左旗和巴润别立镇结合自治区实施方案和盟级指导方案,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三是做好前期宣传准备工作。为确保巴润别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盟、旗、镇三级确权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开展具体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施阶段
一是整理基础资料。2014年年底,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收集整理二轮土地延包方案、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方位图及承包农牧户基本情况、农牧户家庭成员信息等前期基础资料,形成了农牧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二是测绘与数据建库。2015年2月10日,经阿左旗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山东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巴润别立镇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与数据建库项目中标单位。随即,该公司组建了项目部,对巴润别立镇地形、经纬度、坐标、航拍线路设计等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并于3月6日使用航拍技术对巴润别立镇10万亩耕地进行高精度拍摄,形成耕地影像基础底图。三是地界确认及公示。2015年4月3日开始进行入户调查阶段。作业员携带基础工作底图与嘎查村确权小组成员对承包地块权属、地界等进行登记调查,并与农牧户一同进行地界确认工作。4月22日至5月底完成了11个嘎查的一榜公示。 6月初至7月20日进行了二榜公示。四是资料汇总整理。2015年7月底至8月下旬进行资料输出打印及整理工作(地块四至的填写、登记簿的打印,以及调查表、调查草图、一榜公示图、一榜公示表、二榜签字表等纸质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电子资料的整理等),并编制建立了确权登记簿。五是农牧户对确权登记面积进行再次确认。2015年9月中旬至今,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面积的进一步核实调查工作,由于农户对确权面积与登记面积有异议,此项工作进展缓慢。六是接受自治区督查。2015年11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小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现已完成所属图日根等11个嘎查全部土地的测绘、地块指认以及人员的信息登记、公示、签字确认等程序。巴润别立井灌区土地实测总面积97808.98亩,除去巴彦浩特镇五个农业嘎查所属地、部队农场所属地及部分二轮承包以后开发的土地共6785.1亩外,属于巴润别立镇的土地面积为90631.51亩。其中:现确认发证面积50647.37亩,只登记不发证面积21654.05亩,嘎查集体所属机动地面积18330.09亩。涉及的农户总数2389户,已签字确认发证2278户,签字率达到95.35%。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与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二是由嘎查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申请书;三是根据颁发申请补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信息;四是打印自治区统一印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并由阿左旗农牧业主管部门核发承包经营权证;五是在现已建立的数据库信息平台上,更新补充录入相关信息;六是整理相关登记资料进行归档,待自治区验收。
四、经费落实情况
2015年,根据(内财农〔2015〕995号)文件,盟农牧业局提交分配计划,将国家及自治区配套资金70万元全部拨付阿左旗。2016年,国家及自治区配套资金620万元已拨付到盟财政局。盟农牧业局、国土局正在核算各苏木镇集体所有耕地面积,将依据面积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档案资料有待完善
档案资料收集不够齐全,整理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规范整理。具体如下:
1.截至目前,尚未整理形成规范、完整的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档案。
建议:下一步整理形成档案时,需将原始的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作为确权的主要依据,全部纳入相应的档案资料中,保证权属来源合法有效,确保确权的成果质量。
2.农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缺少具体情况的说明。
建议:对调查中应该予以说明的情况或问题,在调查表记事栏给予相应说明。如:对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面积记载不符的,经实地调查测量认定的原因,应在记事栏予以注明并由审核人签字。
3.档案整理应明确分类。
档案整理应根据自治区(内农牧法发〔2015〕193号)相关工作要求,分别整理出旗、镇、嘎查三级文件档案。嘎查一级档案要补全土地承包方案、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登记、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信息。镇一级要补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等。所有入档文件如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或注明原件存放处。纠纷类档案应单独立卷,一案一卷整理出来,并附所有相关人员签字。
4.依据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应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并形成相应的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工作地图)等图件成果,此次督查时,图件缺失。
建议:后续自查整改完善阶段,应在地块调查表上补齐发包方编码和承包地块编码,并对所缺图件资料按要求补充完善。
5.调查表上对土地调查内容表述不够全面。
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此次督查发现,调查表中没有空间位置和地力等级的表述,表述为种植业用地,不够具体。种植业用地只是从承包地块的利用方式或功能大的方面进行了的认定,具体还应包括水浇地、旱地等。
建议:对承包地块的实际用途表述方法,农牧部门应与国土部门协商,结合调查实际具体表述。
(二)公示过程的印证资料不够详细
督查过程中只看到确权后形成的公示表,该公示表在嘎查(村)有无进行公开公示,没有发现相关印证资料,无法证实是否进行公示。
建议:农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确认后,应将确权、测量、绘图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连同公示表(草图信息与表信息应该一一对应),一并在嘎查(村)公开场合进行公示,接受承包户的审核监督,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每次公示过程都要通过拍照或村民代表签字等方式留存印证材料。建议补充这方面的印证材料,及时入档。
(三)缺乏对现有成果的利用
在确权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沟通少,不能将现有成果很好地利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把时间浪费在重复性工作上。
建议:对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质量等级在调查认定时,要结合国土部门掌握的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及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等,给予准确认定。如果农牧部门对农用地也有质量等级方面的成果,要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科学合理界定农用地质量等级。
(四)需进一步检测承包经营权地块面积测量精度
建议: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测量精度要求,应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对承包地块测量精度进行验证,按照一定的比例要求抽取部分承包地块进行检验复核,并就复核结果纳入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保证测量精度要求。
(五)加快工作进度
建议:按照自治区部署,全盟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要在2017年10月前基本完成。作为先行试点地区,巴润别立镇应加快工作进度,总结经验,争取时间,为全盟其他待推进地区起到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