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6-10-1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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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考核办《关于对2016年度盟市厅局考核指标进行半年督查的通知》(内考办发〔2016〕2号)要求,行署督查室对照《2016年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及时部署开展自查,现将今年上半年阿拉善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上半年同比增长7.6%,低于全年目标0.2个百分点。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上半年同比增长22.6%,高于全年目标9.6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半年同比增长9.2%,高于全年目标0.2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上半年同比增长8.8%,高于全年目标0.6个百分点。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半年同比增长7.6%,低于全年目标0.4个百分点。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半年同比增长7.7%,低于全年目标1.3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半年同比增长13.5%,高于全年目标6.5个百分点。
(二)现代农牧业发展和草原生态建设保护情况
优化农牧业结构调整任务基本完成。上半年全盟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28亿元,同比增幅3.5%。粮经草种植比重调整到了4.8:4.4:0.8;牲畜总数176.04万头(只),同比持平,稳山羊、增骆驼、促农区养殖的畜牧业布局调整得到落实。
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严格监督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扶优、扶强、扶安全”的政策导向,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不断深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盟、旗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检测及实验室硬件配备、人员技术力量及管理水平都达到全区先进行列。完成农畜产品抽样407批次,其中,蔬菜产品合格率97.5%,畜禽产品、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合格率均为100%。在全盟30个苏木镇共设立40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对养殖场的报检实行随报随检,现场检疫。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配备“电子出证”设备,开展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方面,龙头企业申报等任务已完成,畜牧业发展调整为以精深产品开发和加工增值来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规范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0个,扶持家庭农牧场710户、专业大户61户;培育带头发展特色农牧产业示范户2000户;建设休闲农牧业示范点1个。
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已完成自治区下达资金和任务量的84.3%。
(三)服务业占比情况
受旅游业收入、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金融机构改革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以及交通运输货运量、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上涨带动影响,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2.97亿元,同比增长7%,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3%,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5个百分点。
(四)新型城镇化发展情况
今年盟委、行署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实施了巴彦浩特额鲁特路、土尔扈特路街景提升改造工程、巴彦浩特城市交通道路、生态系统改造提升等工程,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全盟城镇化率为76.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牧区进城人口享受同城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五)扩大开放情况
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蒙古国在物流、能源、电力、综合交通、旅游、矿产品资源开发、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阿拉善中蒙俄经济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予以实施。口岸建设进程加快,中国策克至蒙古国那林苏海图跨境铁路经中蒙两国确定近期实施,这是我国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的第一条标准轨距跨境铁路,可大幅提升策克口岸过货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策克口岸筹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筹建工作正在加紧组织实施;国务院已批复同意我盟乌力吉公路口岸对外开放,目前,乌力吉公路口岸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已开工,口岸建设即将全面展开;已启动敖伦布拉格国际物流园(保税物流中心)总体规划和可研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陆港经过两年的建设,海关已正式入驻,目前,正在积极争取陆港年内经呼和浩特海关验收后封关运行。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拓展对内开放合作新空间。组团参加了在包头举办的第四届呼包银榆经济区联席会议,签署了旅游、产业、交通等领域合作协议;与宁夏银川市政府签署了共建乌力吉口岸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打造阿拉善盟、银川向北出境的国际物流通道。
(六)科技创新情况
2015年,R&D经费支出13985.7万元,占GDP比重为0.43%,低于自治区下达的比重为1%的目标(考核上年度指标),根据我盟实际,完成较为困难;盟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增长速度高于年度财政收入增长速度,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安排1000万元,增长1.5%;有10家企业开始着手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其中2家企业完成第一批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高新技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等11项;推进平台载体、基地及众创空间建设,建设平台载体2个、基地1个、众创空间2个。
“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面,我盟“百”的项目为扶持3个科技中介机构、科技社团对调建设。启动了“阿盟科协所属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秀科技社团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建设盟蒙医学会、气象学会、盟图书馆学会,使之达到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的优秀学会目标。“千”的项目为科技人才平台建设,即“额济纳旗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016年引进旗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培养本地实用人才30人,主要进行蜜瓜病虫害防治指导培训,以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土地安全及农牧民增收。
(七)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情况
去产能方面,计划利用3—5年时间有序退出6个煤矿,拟退出产能225万吨,占总产能的10%;确定了64户重点企业或项目实施转型升级、兼并重组、政策扶持,14户企业纳入淘汰退出计划。去库存方面,上半年我盟房地产累计去库存2932套42.7万平方米,库存消化占比为23%,6月末全盟剩余存量商品房9800套128万平方米。去杠杆方面,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降低金融杠杆,设立了基础设施、兴边富民、美丽阿拉善等多支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75 亿元,已到位资金47亿元;上半年,全盟实现直接融资8.06亿元,其中股票市场融资7.26亿元,债券市场融资0.8亿元;做好地方债务置换化解工作,把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务,置换成期限长、低成本的债务,分散还本付息,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降成本方面,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开展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减税免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积极争取产业发展、污染防治等专项扶持资金;落实电力多边交易、临时电价补贴等电力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17亿元;通过降利率、减收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等办法,减少融资成本约5亿元。补短板方面,倾力破解“水困行难”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瓶颈制约,继续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发展基础得以不断夯实;确立了农牧业“五大产业”和工业“六大支柱产业”、“一区两园”布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打造千亿元工业园区进展顺利;三次产业结构比从去年底的3.7:68:28.3调整为1.5:68:30.5,二产主导地位保持稳定,一产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三产比重呈上升趋势。
(八)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经济指标方面,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1.69亿元,同比增长7.6%;城乡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67.16亿元,同比增长22.6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7180元和7254元,同比增长7.6%和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3亿元,同比增长9.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8.74亿元,同比增长13.5%。
民生改善方面,在财力紧张情况下,保障民生改善投入,确保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因经济下行而下降。上半年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27.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9%,同比增长16.9%。
生态环境方面,持续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把好产业准入关口,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扩权强县方面,额济纳旗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协调力度,自治区下放的9个方面6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全部完成对接。
(九)非公有制经济情况
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7%,比重为62.3%;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8.11%,比重为44.79%;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0.3%,比重为77%。全盟新增就业人数2130人,非公经济就业人数占到66%以上。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我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工业布局、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着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至6月末,全盟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共计24506户,增长10.93%,注册资金833.26亿元,同比增长27.2%。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工作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继续开展“统借统还”融资服务工作;搭建网络融资对接平台,组织企业登录内蒙古融资服务网,发布融资需求;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截至6月末,全盟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资金总额4.33亿元,同比增长15.88%,为147户企业和531个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截至6月末,全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2.97%,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出4.09个百分点;上半年申请贷款16981户,发放贷款16939户,申贷获得率99.75%,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
(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就业创业方面,全盟累计投入创业基金2.14亿元,累计发放创业贷款近10亿元,扶持创业1.4万人,带动就业3.48万人。全盟投入以奖代补资金5550万元,扶持建成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条街、返乡创业园、生态农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基地23家,入驻企业2152户,直接带动就业1.1万人,间接带动就业2.8万人,产值达到29亿元左右。安排使用2000万元建立我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实现基金滚动使用。截至8月末,全盟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711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90.3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42万元,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125.53%,扶持创业776人,带动就业21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以内,低于4.0%的目标要求。
社会保障方面,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帮扶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报工作;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目前全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达到2488.97元/人.月,位居全区前列;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330元/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349元/人.月,位居全区第二位。截至8月末,全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116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84.72%;失业保险参保45006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100.01%;全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118570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100.48%;纳入生育保险57013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100.02%;工伤保险参保职工 53300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99.44%。
(十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2016年我盟11206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中,除2543户老旧小区改造外,其余8663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全部实施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率为77%。截至6月末,已完成货币化安置3051户,货币化安置完成率为35%。上半年,全盟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6108户,开工率53.19%,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5830户(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3051户、老旧小区开工1925户、政府回购安置房854套),开工率52.03%;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开工278户,开工率100%。全盟已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4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率13.4%。
物业管理方面,提升物业覆盖率,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加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定期对各旗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进一步规范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目前,共创建自治区示范项目2个,自治区级创优达标优秀项目12个,盟级优秀项目10个。
(十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城乡低保方面,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自治区批准的标准执行,分别达到622元/月和5994元/年;继续开展现有低保对象认定,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公示、评议、审批程序,各旗(区)三级入户率达到100%,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551人次;对低保对象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
特困人员供养方面,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8%,达到9720元/年和6480元/年;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盟5所公办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共落实运营经费26.5万元,高于自治区要求;落实孤儿、“三无”、“三民”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上半年共为全盟23名孤儿发放供养资金26.56万元,为89名“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75.98万元,为144名“三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8.3万元。
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教育救助方面,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预算375万元,人均标准达到16.3元,高于自治区要求的人均12元的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中央和自治区下拨资金总额配套临时救助资金,全年共安排预算329万元;教育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低保家庭的历届生,实行学前到大学以上毕业期间的贫困学生教育救助,上半年累计救助5633人次,发放资金137.62万元。
(十三)安全生产情况
上半年,全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呈下降态势,控制在考核指标内;全盟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0起,控制在考核指标内。
(十四)人民健康状况
健康保障指数方面,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落实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倾斜政策,落实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
人口计生指数方面,全盟上半年共出生1080人,出生率为4.29‰,自然增长率为2.61‰,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22%,各项指标均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全民健身工作方面,一是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全民健身设施惠民覆盖面。全盟34个苏木镇(街道办)已完成31个苏木镇(街道办)的健身中心建设,完成率达91.2%;198个嘎查村已完成117个嘎查村的全民健身活动点建设,完成率达59.1%;52个社区已完成33个社区的全民健身活动点,完成率达63.5%。二是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切实扩大了体育惠民覆盖面。三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科学化、生活化的全民健身氛围。
(十五)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安全阿拉善建设工作方面,新建和改造食品综合集贸市场,对市场准入的农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进一步提升农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创建盟、旗食品安全示范店116家,示范街6条,“四好”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55家,其他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面,推进盟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将“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盟疾病控制中心”涉及食品及水质的检验职能、盟粮食局承担的粮检验职能、盟盐务局承担的食用盐检验职能进行整合,成立“阿拉善检验检测中心”。
执法装备配备方面,将食品药品执法装备资金列入2016年预算;自治区向各级食药监部门调拨了卫星电话、对讲机、帐篷、发电机、气垫床等基本应急设备73台/件;向执法人员配备了21台执法记录仪。
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面,全盟11个苏木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落实了办公场所,9个监管所配备了执法车辆,其他相应的标准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为各旗区食药监局配备手持干式食品安全智能分析仪等80余台件,举办了培训班,提高了基层食品快检能力。目前,各旗区食品快检能力基本达到同一水平,快检能力覆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三聚氰胺等60余个快检项目。
(十六)产品质量情况
上半年,在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共对我盟26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合格率为100%。
通过深入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开展执法打假和产品质量监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及时查处和规范、整治行业经营行为,上半年我盟未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问题。
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名牌产品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初评,并于5月底前将6家企业6个产品申报材料报自治区质监局受理,预计2017年公布申报结果。
(十七)教育工作情况
教育经费落实方面,上半年,财政教育支出32095万元,同比增长18.59%,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近3个百分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8.69%,高于上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7月下旬,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选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组,对我盟阿左旗和阿右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正式评估验收,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测评,阿左旗和阿右旗顺利通过评估验收(额济纳旗去年已通过国家验收)。
学校安全工作方面,与各旗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局属学校签订了2016年度校园安全目标责任状,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了多种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校舍安全建设标准,抗震设防等级为重点设防类,严格审核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
(十八)“十个全覆盖”工程情况
2016年,全盟计划总投资17亿元,实现36个行政村和17个自然村全覆盖,其中自治区下达工程任务投资2.04亿元,全盟扩面提效投资14.96亿元。上半年共完成投资16.5亿元,完成总投资的97%。计划8月份全面完成嘎查村、自然村和边远农牧户全覆盖。自治区下达的投资任务共实施八项工程,上半年全部开工,完成投资1.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5.3%(中央投资905万元、自治区投资2676.8万元、盟级配套1115万元、旗区配套1509.74万元、农牧民自筹4655万元、银行贷款414.5万元)。
(十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
精准识别方面,通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清退、脱贫、补录等工作,采取贫困程度倒排序法,共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66人,2016年,将完成2933人的减贫任务,分别通过产业发展、生态补偿、易地搬迁、低保兜底等开展扶贫脱贫。借助建立全盟“十个全覆盖”数据平台的契机,在平台上建立了扶贫攻坚数据库,以“三到村三到户”项目、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移民扶贫4个板块展示扶贫成效。
精准帮扶方面,将全盟原39个重点嘎查村实施的“三到村三到户”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按照“一户一法一策”的措施,集中资金用于对全盟58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持。将核实的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条件的151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十三五”搬迁规划中,并与贫困农牧户签订了搬迁协议。2016年,全盟将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9人,同步搬迁270人,主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采取货币直补和统建结合的方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已完成自主搬迁和投亲靠友171人,占当年需搬迁人口的31%,住宅建设工程正在施工中,9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6月末,金穗富农贷授信1138户7867.6万元,当年实际发放24848.7万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2595.4万元。
扶贫资金拨付方面,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盟财政扶贫资金3645万元,目前,已落实到旗区3116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配套要求,2016年,盟、旗(区)财政共安排配套资金1170万元,全部用于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的39个重点嘎查村。
(二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继续在全盟范围内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不断扩大参与范围,培养树立各级示范典型。
二是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举办全盟《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城镇社区民族工作调研及清真食品安全检查,提升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组织实施“兴边富民项目”。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积极申报“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共争取项目资金3200万元,落实富民惠民项目28个。
四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度朝觐审批工作;正式启动全盟“法律援助进寺庙”活动,成立首个寺庙法律援助联络点,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五是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启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试点工作,全盟各旗实现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格局。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专项自查,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
六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选派11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自治区、盟级统战、宗教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宗教造诣。2016年度将各宗教团体工作经费提高至5万元。
七是妥善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取缔1处非法宗教活动点,及时发现1起网络传教事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对我盟宗教工作、伊斯兰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盟萨满(博)教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二十一)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情况
1.一是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开展敏感节点、网络、重点人员管控和境外非政府组织、敌对势力管控工作,打击和坚决遏制邪教非法活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落实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二是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加强各类场所、设施和各类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创新和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全盟平安建设。三是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加强工作调研和培训教育,实施干部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
2.按自治区要求完成信访工作。对自治区信访局交转办2015年度至今年第一季度的59件赴区访案件,逐一建立合理诉求清单、教育疏导清单、帮扶救助清单和依法处理清单。其中,归类为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信访事项11件,已100%解决到位;归类为诉求无理的信访事项40件,已思想教育疏导到位39件,达到97.5%,超过了自治区达到90%的目标;归类为生活困难的信访事项2件,已100%帮扶救助到位;归类为行为违法的信访事项6件,已100%进行依法处理。
3.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自治区对盟市考核指标评价共三大项,其中,第一大项3小项28分9条评分细则已完成92%,第二大项和第三大项全部完成。具体工作方面,上半年,全盟没有发生邪教人员聚集滋事活动,总体形势平稳。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等,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截至8月末,全盟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为98%,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分别为63%和73%。共检查用人单位422户,涉及劳动者2.71万人,为524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506.33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8起,结案率为85.7%;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84起,结案率为60.6%。自治区要求工商联入会企业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比例达到5%以上,通过对会员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会员企业台账,预计11月完成本项工作。
5.落实保密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有关机关单位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保密委员会主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自2015年开始,已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将干部保密教育培训纳入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共确定68个盟直部门及旗区涉密人员1456名,每年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出国境均履行审批手续;强化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范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清退、销毁等各环节。
(二十二)文化和产业发展情况
围绕“中国梦”“核心价值观”“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新创作《西风烈》《铃魂》等文艺作品407部;推荐3名文学艺术骨干参加为期半年的内蒙古大学文艺评论研修班。制定全盟“十三五”重点文化项目库,规划了文化事业及产业、文化遗产、广电、新闻出版等4大类76个项目,建设了越野e族阿拉善梦想汽车乐园、东风航天城航天体验中心及2号发射台观光等项目。坚持抓大扶小,加快培育一批全盟重点文化企业发展。腾格里通湖草原文化创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进入2016年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公示。组织推荐居延文化城、巴丹吉林文化旅游产业园等16个项目申报2016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了全盟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
(二十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方面,对照有关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标准,现盟图书馆达标,盟群艺馆暂不达标;阿左旗文化馆、阿右旗文化图书馆、额济纳旗文化馆达标,阿左旗图书馆暂不达标,额济纳旗图书馆新馆已开工建设(面积为2500平方米),建成后可达标;阿左旗、阿右旗乌兰牧骑排练厅不达标,额济纳旗达标;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均达标;全盟198个嘎查村,嘎查村文化室依托现有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室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可达标;全盟52个社区,社区文化室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开展活动,可达到全盟1/2社区文化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要求。
免费开放补贴资金方面,我盟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国家、自治区部分已全部到位,盟图书馆、群艺馆盟级配套资金尚未到位,目前正在争取中。
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方面,盟图书馆、群艺馆,旗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村嘎查、社区文化室服务项目和活动达到规定标准;各旗公共文化群众受益率能够达到50%的规定标准。
文物保护方面,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动定远营古民居、黑城安防抢险加固工程、甲渠侯官安防工程、曼德拉山岩画、额济纳旗江其布那木德令庙、乌兰布拉格障、三关石刻、北岔口明长城、广宗寺、苏木图石窟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按照要求督促项目申报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推进软件正版化方面,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内容、要点、任务及强化措施和监控力度,要求各政府机关查遗补漏,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软件正版化。
(二十四)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188项任务进行分解,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提升行动、公共环境美化行动、公共秩序规范行动、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公共文化覆盖行动、公益广告拓展行动等,全面推动创城工作。
文明村镇创建方面,复查验收了43个盟级文明村镇,把文明村镇创建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全盟农村牧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文明单位创建方面,对全盟4个全国文明单位、12个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和34个自治区文明单位进行全面复查测评,指导和引领各级文明单位立足本职岗位、突出行业特色,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家庭创建方面,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出十类“最美家庭”,在阿拉善日报开辟专栏,刊发事迹30余篇,举办颁奖晚会表彰奖励。
文明校园创建方面,组织全盟中小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文比赛、童谣大赛,引导青少年做人先立德。广泛开展广泛开展“敦品励学·成才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增强道德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二十五)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
林业方面,林业生产、重点区域绿化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有序落实;未发生重大森林病虫鼠害和重大疫情,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未发生重大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案件。
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积极落实退牧还草工程,共完成资金投入5042万元,占投资总计划任务的84%;大力发展人工种草,推动草产业发展壮大,全盟完成草原保护和建设规模达到1263.9万亩,完成总任务量的84.3%;完善草原奖补政策落实,做好草原执法工作,开展草原资源资产分布状况普查。
水资源管理方面,全盟2016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36亿立方米,截至8月中旬,总用水量为1.35亿立方米;截至8月中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超过5%,符合标准;我盟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黑河额济纳旗生态保护区监测断面水质达标,达标率100%;对9个水功能区水质按照要求频次及检测指标进行监测,1-3月达标率为100%,4、5月为87.5%;已征收水资源费629.45万元,完成征收任务的45%;全盟共完成封井任务11眼,超额完成任务。
(二十六)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
耕地保护方面,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从严执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基本原则,并且要求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质量相同。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除国家重点实施的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选址原则上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根据目标责任状要求,全盟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81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6000公顷,我盟已全面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任务。
土地整治方面,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了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社会效应、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明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至今尚未下达阿拉善盟2016年土地整治建设任务。
(二十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情况
全盟各级国土部门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统计台账,台账中包括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及分期治理方案编制、保证金缴纳及分期治理验收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加大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各生产矿山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在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为31.8%,“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率为100%;国家、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均已完成全部治理工程。
(二十八)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开展了2015节能和碳排放目标考核自评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通过了自治区考核验收。目前自治区节能双控和碳排放目标尚未下达,待自治区节能双控目标正式下达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旗区控制目标分解方案,下达各旗区执行。
(二十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治区初步下达我盟相关减排任务。经测算,我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均可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企稳的基础不稳。截至6月末,半数以上工业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5.62亿元。大部分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且融资难度还在加大,企业经营运行、转型升级的难度很大。
(二)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虽然财政收入增速位列全区第一,实现了两位数增长,但总量很小,是在连续两年负增长和“营改增”、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基础上取得的。而保工资、保运转以及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车补”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支出压力很大。
(三)新旧动能交替的周期长。近两年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成效逐步显现,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积极进展,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动力成长势头正在加快。但是,旧力渐弱、新力正生,量大面广的传统产业还存在不少困难,新动力还不能挑起大梁,新旧动能的转换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四)对新常态还有不适应。各级干部在把握和应用国家新政策,学习运用现代金融手段等方面,政策吃得不透、把握的不准,思路不够宽广、措施办法不多,工作推进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
(一)抓好经济运行。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和服务,采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方式,按月调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和推进情况,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运行。二是落实好自治区出台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电力扶持等稳增长保运行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新型化工产业投资等基金和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着力解决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二)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坚持抓项目、扩投资,把投资作为支撑当前经济增长和实现长远发展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发挥好重点项目投资主力军作用。
(三)抓好财政收入。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继续大力推动产业基金设立、投资补助、财政奖补等举措,促进优势企业转型升级、帮扶小微企业走出困境。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按时间进度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坚持节支与增收并重,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惠民政策。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激发社会资金活力,增加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四)抓好“十个全覆盖”收尾工作和扶贫工作。对于“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全面对照、查漏补缺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程序,严抓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着力在产业支撑上下功夫,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在乡风文明上下功夫,保持新农村新牧区永续长新。对于扶贫工作,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逐村、逐户制定脱贫规划,落实扶贫措施,确保年内减贫目标圆满完成。
(五)抓好口岸建设。抓住国家向北开放战略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把我盟对外经济合作推向新水平。
(六)抓好社会公共安全工作。按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安排,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维稳等领域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