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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2/2007-00005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国统函[2007]43号 成文时间: 2007-03-20
公文时效:

关于对外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批复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外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批复


国统函[200743


辽宁省统计局:

  

你局辽统字[20071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统计局

  

此复。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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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2/2007-00005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国统函[2007]43号 成文时间: 2007-03-20
公文时效:
关于对外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批复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外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批复


国统函[200743


辽宁省统计局:

  

你局辽统字[20071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统计局

  

此复。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