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08-0001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08-04-05 19:36:2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十五”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水平明显提高

基础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达到100%,初中达到99.98%;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28%和1.13%以内;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4%。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初步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格局。成人教育年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全盟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民族教育在巩固提高中得到优先重点发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发展

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开,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学生评价制度等各项改革已得到实施并初见成效。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新突破。义务教育学制由“五四”制向“六三”制平稳过渡。职业教育改革继续推进。民族教育“两主一公”政策得到落实并不断完善,“三语”、“双语”教学改革逐步深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以教师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教师培训、进修等工作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05年,全盟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5%、96.93%和80.3%。校长岗位培训率达100%。教师学历水平明显上升,小学教师中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71.81%,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到37.76%。随着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逐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教育投入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国家一期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盟累计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经费达到7000多万元,使我盟校舍面貌有了显著变化。全盟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率达100%。80%以上的学校建立了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并上了宽带网。全盟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办学水平。

(五)学校布局继续调整,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围绕全盟转移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口定校点,以生源定规模,撤小并大,撤弱并强的原则,各地相继撤并了不足50人的学校,调整了不足100人的学校,并将4所大中专院校合并调整为阿盟广播电视大学,全盟学校数由1999年的86所调整为目前的70所,进一步优化配置了教育资源,从整体上提高了办学效益。

二、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五”教育发展为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证明,一个地区的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进步,越来越依赖于足够数量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大批专门人才,依赖于教育的发展水平。“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持续推进,教育面临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盟和人才强盟战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持续增长等良好的发展机遇。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只有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才能为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最终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盟教育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矛盾和困难。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区域、城乡之间办学水平存在明显差异,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还很重,教育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两基”欠账多,巩固提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师资水平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差距;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加以解决。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盟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实施科教兴盟、人才强盟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第一追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作为第一责任,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任务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全盟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70%以上,其中蒙授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65%以上。

2.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小学纯入学率达100%,初中纯入学率达到98%,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全盟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民族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以上。到2010年把阿盟一中打造成全盟乃至周边地区的教育名牌,力争入围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把阿盟民中办成我区西部一流的民族学校。

3.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到2010年力争使全盟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6。职业学校订单培养人数占招生人数的比例达到60%左右,职业高中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70%以上。阿左旗职业高中全面达到自治区重点职业高中标准,力争跻身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

4.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

成人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年培训4000人次以上。继续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全盟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筹建阿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好阿盟电大,使其成为全盟现代远程开放学历教育基地、综合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稳定在2000人左右。

5.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

到2010年全盟小学取得专科学历的教师,蒙授达到70%,汉授达到80%;初中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蒙授达到55%,汉授达到45%;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和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40%左右。高等教育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具有研究生或同等学历的人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7%。

6.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到2010年全盟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出率达到100%,90%的中学和80%的小学建成局域网、校园网或接入宽带网。全盟中小学音体美劳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齐率达到90%以上。全盟60%的学校建成花园式学校。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

1.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将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在谋划发展时优先考虑教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时优先考虑教育需求,在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教育措施,在研究政策时优先考虑教育导向。把教育工作纳入对各旗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努力加大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职能。进一步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基本建设,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力度,将薄弱学校的改造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办学移交地方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改进和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逐步建立起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考评制度。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3.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继续巩固和提高“两基”工作水平

坚持各旗“两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行并完善“两基”年检制度、“两基”督导自查、复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对“两基”相关指标项目的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对各旗“两基”工作的表彰奖励制度,形成激励机制。继续强化“两基”的政府行为,认真落实旗、苏木(镇)、嘎查(村)以及旗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和扫盲中承担的责任。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档案制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是要解决好农牧区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努力建立以满足扫盲对象基本学习需求为导向的扫盲机制。确保阿右旗、额济纳旗和阿左旗按规划进度顺利通过自治区复验,并力争1-2个旗进入全区“两基”先进旗行列。

4.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继续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认识、组织、责任、工作和经费五个到位。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学形式,大力实施“订单”培养,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继续深化民族教育“双语”、“三语”学科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小班化教学模式。加强管理,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组织实施全盟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开展全盟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着重结构优化,着眼能力提高,加大全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力度。全盟培养盟级学科带头人60名,盟级骨干教师300名,自治区级骨干教师50名,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交流等相关制度。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强化教师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切实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努力为教师办实事,稳定教师队伍。认真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师德建设工程、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教师梯队培养工程为目标,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可靠保证。

6.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继续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推动各级政府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发展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教育投入机制,随经济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强,盟、旗设立教育专项经费,扶持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切实落实并进一步加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教育的比重。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拨款所占的比例。稳步提高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费新拨款标准。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并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增加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拓宽经费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和投资办学,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7.认真实施好教育项目工程,进一步提高工程效益

继续抓好各类教育工程项目的编制、论证和储备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教育工程项目库,为地方教育发展争取更多的项目与经费。继续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扶贫助学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项目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中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操作严密,提高工程透明度,确保工程质量,使之成为“阳光工程”。进一步强化各项工程管理责任制,建立危房改造、扶困助学和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工程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困助学的积极性,确保不使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失学。继续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的作用,切实提高利用率。建立盟级教育信息中心,构建教育信息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开展花园式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和谐发展。

8.坚持依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公共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依法治教示范I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法制化工作水平,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并根据全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和出台推进教育发展的地方政府教育规范性文件。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和完善评估办法,定期对各旗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实行奖惩制度,形成鼓励各地积极进取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教研工作,使教研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搞好服务,努力提高全盟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中等及其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和教育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科学、便于操作的教育评价体系,保障和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信息来源:发改委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
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08-0001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08-04-05 19:36:2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十五”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水平明显提高

基础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达到100%,初中达到99.98%;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28%和1.13%以内;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4%。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初步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格局。成人教育年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全盟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民族教育在巩固提高中得到优先重点发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发展

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开,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学生评价制度等各项改革已得到实施并初见成效。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新突破。义务教育学制由“五四”制向“六三”制平稳过渡。职业教育改革继续推进。民族教育“两主一公”政策得到落实并不断完善,“三语”、“双语”教学改革逐步深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以教师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教师培训、进修等工作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05年,全盟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5%、96.93%和80.3%。校长岗位培训率达100%。教师学历水平明显上升,小学教师中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71.81%,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到37.76%。随着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逐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教育投入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国家一期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盟累计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经费达到7000多万元,使我盟校舍面貌有了显著变化。全盟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率达100%。80%以上的学校建立了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并上了宽带网。全盟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办学水平。

(五)学校布局继续调整,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围绕全盟转移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口定校点,以生源定规模,撤小并大,撤弱并强的原则,各地相继撤并了不足50人的学校,调整了不足100人的学校,并将4所大中专院校合并调整为阿盟广播电视大学,全盟学校数由1999年的86所调整为目前的70所,进一步优化配置了教育资源,从整体上提高了办学效益。

二、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五”教育发展为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证明,一个地区的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进步,越来越依赖于足够数量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大批专门人才,依赖于教育的发展水平。“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持续推进,教育面临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盟和人才强盟战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持续增长等良好的发展机遇。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只有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才能为全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最终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盟教育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矛盾和困难。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区域、城乡之间办学水平存在明显差异,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还很重,教育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两基”欠账多,巩固提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师资水平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差距;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加以解决。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盟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实施科教兴盟、人才强盟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第一追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作为第一责任,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任务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全盟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70%以上,其中蒙授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65%以上。

2.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小学纯入学率达100%,初中纯入学率达到98%,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全盟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民族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以上。到2010年把阿盟一中打造成全盟乃至周边地区的教育名牌,力争入围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把阿盟民中办成我区西部一流的民族学校。

3.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到2010年力争使全盟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6。职业学校订单培养人数占招生人数的比例达到60%左右,职业高中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70%以上。阿左旗职业高中全面达到自治区重点职业高中标准,力争跻身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

4.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

成人教育坚持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年培训4000人次以上。继续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全盟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筹建阿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好阿盟电大,使其成为全盟现代远程开放学历教育基地、综合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稳定在2000人左右。

5.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

到2010年全盟小学取得专科学历的教师,蒙授达到70%,汉授达到80%;初中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蒙授达到55%,汉授达到45%;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和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40%左右。高等教育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具有研究生或同等学历的人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7%。

6.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到2010年全盟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出率达到100%,90%的中学和80%的小学建成局域网、校园网或接入宽带网。全盟中小学音体美劳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齐率达到90%以上。全盟60%的学校建成花园式学校。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

1.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将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在谋划发展时优先考虑教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时优先考虑教育需求,在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教育措施,在研究政策时优先考虑教育导向。把教育工作纳入对各旗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努力加大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职能。进一步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基本建设,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力度,将薄弱学校的改造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办学移交地方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改进和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逐步建立起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考评制度。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3.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继续巩固和提高“两基”工作水平

坚持各旗“两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行并完善“两基”年检制度、“两基”督导自查、复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对“两基”相关指标项目的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对各旗“两基”工作的表彰奖励制度,形成激励机制。继续强化“两基”的政府行为,认真落实旗、苏木(镇)、嘎查(村)以及旗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和扫盲中承担的责任。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档案制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是要解决好农牧区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努力建立以满足扫盲对象基本学习需求为导向的扫盲机制。确保阿右旗、额济纳旗和阿左旗按规划进度顺利通过自治区复验,并力争1-2个旗进入全区“两基”先进旗行列。

4.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继续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认识、组织、责任、工作和经费五个到位。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学形式,大力实施“订单”培养,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继续深化民族教育“双语”、“三语”学科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小班化教学模式。加强管理,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组织实施全盟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开展全盟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着重结构优化,着眼能力提高,加大全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力度。全盟培养盟级学科带头人60名,盟级骨干教师300名,自治区级骨干教师50名,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交流等相关制度。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强化教师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切实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努力为教师办实事,稳定教师队伍。认真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师德建设工程、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教师梯队培养工程为目标,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可靠保证。

6.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继续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推动各级政府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发展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教育投入机制,随经济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强,盟、旗设立教育专项经费,扶持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切实落实并进一步加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教育的比重。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拨款所占的比例。稳步提高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费新拨款标准。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并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增加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拓宽经费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和投资办学,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7.认真实施好教育项目工程,进一步提高工程效益

继续抓好各类教育工程项目的编制、论证和储备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教育工程项目库,为地方教育发展争取更多的项目与经费。继续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扶贫助学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项目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中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操作严密,提高工程透明度,确保工程质量,使之成为“阳光工程”。进一步强化各项工程管理责任制,建立危房改造、扶困助学和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工程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困助学的积极性,确保不使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失学。继续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的作用,切实提高利用率。建立盟级教育信息中心,构建教育信息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开展花园式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和谐发展。

8.坚持依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公共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依法治教示范I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法制化工作水平,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并根据全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和出台推进教育发展的地方政府教育规范性文件。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和完善评估办法,定期对各旗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实行奖惩制度,形成鼓励各地积极进取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教研工作,使教研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搞好服务,努力提高全盟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中等及其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和教育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科学、便于操作的教育评价体系,保障和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